第四章 失踪的白额马(3/6)
“正在荒原上对这些吉卜赛人展开搜寻,我也将塔维斯托克镇周边16千米内的所有马厩与小房屋,都一一检查过了。”
“听说,附近就还有一家驯马厩?”
“没错,这一点我们自然不会忽视。
由于他们的马德斯巴勒,就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很有利。
据传闻,在这个比赛项目中,驯马师赛拉斯·布朗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惨死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
不过,这些马厩我们已检查过了,未发现他跟此事有任何关系。”
“辛普森与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什么关系吗?”
“没有一点关系。”
福尔摩斯身子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谈话暂时中断。
数分钟之后,我们的马车在路边一座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停下,离得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很长的灰色瓦房。
周围是平缓起伏的荒原,荒原被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铺满,一直蔓延至天边,唯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不时地将荒原遮断。
再朝西去,荒原有一群房屋,那即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
除了福尔摩斯之外,我们全从车上跳了下来。
福尔摩斯依然在车座靠背上仰靠着,眼睛远眺着天空,专注而出神地思索着。
我过去碰了一下他的胳膊,他才恍然惊醒,立刻跳下车来。
“抱歉!”福尔摩斯将身体转向罗斯上校,因为罗斯上校正在惊异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刚才正在浮想联翩。”他的双眼迸射出明亮的光彩,竭力抑制着心中的兴奋,我依据过去的经验,明白他已有了线索,但实在想不出他是从何处发现那线索的。
“你或许乐意马上就到犯罪现场去吧?
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觉得,我在这里还是先稍停一下,把一两个细节问题搞清。
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抬到这儿来了吧?”
“没错,就在楼上。
明天才可以进行验尸。”
“他服务于你这里多年了吧?
罗斯上校。”
“是的,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优秀的仆人。”“警长,我觉得死者衣袋内的东西,你已检查过并列了清单?”
“是的,东西都被我放到了起居室,倘若你想看,就去看吧!”
“太好了,谢谢!”
我们一起步入前厅,在厅中间的一张桌子边围坐下来,警长把一个方形锡盒打开,将一些物件摆在了我们眼前:火柴一盒,长两英寸的蜡烛一根,以欧石南根制造的ADP牌烟斗一支,海豹皮的烟袋一个,内装12克长板烟丝,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一块,1英镑金币5个,铝制的铅笔盒一个,纸数张,象牙柄的小刀一把,刀刃异常坚硬而精致,上面刻有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有特点。”福尔摩斯说着,将刀子拿了起来打量着,对众人说道:“我觉得,刀上有血迹,这把刀子就是死者所拿着的吧?
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不陌生吧!”
“没错,这就是我们医生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认为。
刀刃如此精致,应该是做很精密的手术时用的。
一个人在暴雨中外出,携带着这种小刀,又未将它放入衣袋内,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
“在他的尸体旁边,我们发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据他妻子说,本来这把小刀是放在梳妆台上的,他离开家门时带上了它,这原本不是一件理想的防卫武器,不过,在当时或许这是他可以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极有可能,这些纸如何解释呢?”
“这些纸,有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
有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指示信。
还有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37英镑15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
斯特雷克太太对我们说,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是朋友,日常往来信件经常寄到她那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十分富有。”福尔摩斯看了一眼**,说道,“一件衣服花22畿尼,可不算便宜哟!
不过,这里没什么要查看的了,现在我们应该去犯罪现场了。”
我们步出起居室,过道里有一个女人正等在那里,她急忙走上前来,用手拉了一下警长的衣袖。
这个女人面容瘦削而憔悴,非常明显是最近受到了惊吓。
“警长,他们被抓到了吗?
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问道。
“对不起,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
但福尔摩斯先生已从伦敦赶来帮助我们了,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去破案的。”
“斯特雷克太太,前不久,我在朴里毛思一座公园里见过你。”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搞错了。”
“不!
我一定见过你,我可以发誓。
你当时身穿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没有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回答道。
“哦,这就完全清晰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声抱歉,就随警长一起走了出来。
走了没多远的距离,就穿过荒原到了发现斯特雷克尸体的地方,坑边即是曾挂着斯特雷克大衣的金雀花丛。
“据我了解,那天晚上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不过雨下得非常大。”
“既然如此,大衣就一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被人放到这儿的。”
“不错,一定是有人把大衣挂到了金雀花丛上。”“这倒需要注意。
我看到这里有不少的足迹,不用说,从周一夜晚起,有很多人曾来过这地方。”
“在斯特雷克尸体附近曾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全站在席子上。”
“棒极了。”
“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长筒靴,一只菲茨罗伊·辛普森的皮鞋,还有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都在这个袋子里。”
“亲爱的警长,哦,你真是英明!”福尔摩斯迅速接过布袋,走到了那低洼处,将草席拉至中间,而后他脖子伸得长长的,伏身在席子上,用手托着下巴,仔细检查眼前被践踏的泥土。
“哈!
这是什么东西?”福尔摩斯突然兴奋地喊道。
是一根被烧了半截的蜡火柴,因为上面裹着泥,乍然一看,这根蜡火柴就像是一根小木棍。
“不能原谅,我怎么竟然将它忽略了。”警长懊恼地说道。
“它被埋在泥土里,是很难被发现的,之所以被我看到,是因为我正在有意识地找它。”
“什么!
你早已猜到可能找到这个吗?”“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把长筒靴拿出来,和地上的脚印做仔细比较,而后,他爬到坑边,一点点匍匐前进至羊齿草与金雀花丛间。
“这里应该不会有再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附近100米以内都仔细检查过了。”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站起身说道,“你既已如此说,我就不需要多费工夫了。
不过,我倒乐意在天黑之前,在这片荒原上稍微走走,明天对这片地形就能多熟悉一些,我觉得,为了图个吉利,这块马蹄铁就先装在我衣袋里吧!”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如此从容、有条不紊的工作方式,缺少耐心,他看了看表。
“我想你能与我一同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我有几件事情,希望能听一下你的意见,尤其是我们是否要向公众声明,将我们失踪的白额马的名字从参赛马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需要了。”福尔摩斯自信、果断地高声说,“我肯定可以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先生,听到你的意见,我非常高兴!”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原上走走以后,到我可怜的斯特雷克家和我们汇合,而后大家乘车,一同前往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与警长已离开,福尔摩斯与我一起在荒原上缓缓散步,夕阳渐渐落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眼前广阔无边的平原上洒满了金光,晚霞落在了羊齿草和黑莓上。
然而,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面前这绚丽的美景,他完全沉浸在深思当中。
“亲爱的华生,这样吧!”他终于开口说话,“关于是谁杀害了约翰·斯特雷克,我们先暂时放下,当前,我们只注重寻找马的下落。
现在,如果在悲剧发生的现场,或是在悲剧发生以后,这匹白额马脱缰逃跑的话,它会跑到哪里去呢?
马是喜爱合群的动物,根据马的本性,它如果没有回到金斯派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
它岂会在荒原上乱跑?
如果是这样,它也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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