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失踪的白额马(2/6)
但是,1分钟以后,当亨特带着猎狗跑出来的时候,这个夜行人已不见了,虽然小马倌亨特带着狗绕马厩转了一圈寻找,也未见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下!”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来时,没锁上门吗?”
“棒极了,华生,棒极了!”我的伙伴有点激动地低声说道,我觉得这一点十分关键,因此,昨天专门往达特姆尔发了一封电报,来查问此事。
小马倌在离开前将门锁上了,关于这扇窗户,我还要补充一点,它小得钻不进人去。
亨特等到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就急忙派人去给驯马师报信,将刚刚发生的事汇报给了他。
听完报告的斯特雷克,尽管不清楚这其中的真实意图,但心里十分惊慌,这件事让他心神不宁,因此,半夜1点钟,当斯特雷克太太醒来时,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
妻子询问他怎么了,斯特雷克回答说,他不放心这几匹马,因此一直无法入睡,他准备到马厩去查看一下,看情况是否都正常。
斯特雷克的妻子听着窗外在下雨,就恳求他不要去,但是斯特雷克不顾妻子的恳求,披上雨衣便走出了家门。
早晨7点钟,当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现丈夫还没归来,就匆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伊迪丝,一起前往马厩。
只见马厩的门大开着,小马倌亨特坐在椅子上,整个身子缩为一团,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厩内的名驹不见了踪影,也没见到驯马师。
她们迅速叫醒了睡在草料棚里的另外两个小马倌,由于他俩睡得很沉,因此对于晚上发生的任何事都不知道。
很明显,亨特受到强烈麻醉剂的作用,斯特雷克太太和女仆,还有两个小马倌无论如何也唤不醒他。
于是,他们就只好由亨特睡在那里了,一起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与名驹。
他们开始还认为是驯马师把马拉出去早练了,但是,当他们爬上房子附近的山丘,向四周的荒野望去,根本不见失踪名驹的任何踪影,然而却看到了一件东西,让他们不由地生出不祥的预感。
斯特雷克的大衣,在距离马厩0.8千米远的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那个地方周围的荒野上,很明显的有一块地凹陷下去,他们就在这里,发现了不幸遇害的驯马师斯特雷克的尸体。
斯特雷克的头颅已被砸成粉碎,明显是被某种重型凶器猛烈打击所致,他大腿上也受了伤,是一道长而整齐的伤痕,明显是被什么异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
在斯特雷克的右手里,握有一把小刀,血液一直淌到刀把上,非常明显,他曾经和攻击他的人发生过搏斗。
在斯特雷克的左手里,紧紧地攥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伊迪丝认出,昨天晚上那个到马厩来的夜行人戴的就是这样的领带。
恢复知觉后的小马倌亨特,也表示这条领带就是那个人的。
他肯定正是这个夜行人在窗口站着的时候,向咖喱羊肉里投下了麻醉药,如此一来,就让马厩没有了看守人。
关于那匹失踪的名驹,在山谷底部的泥地上留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名驹在搏斗时也在现场。
但是,它那天清晨就失踪了,虽然以重金进行悬赏,几乎每一个达特姆尔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没有任何消息。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餐,通过化验证明,含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中,吃的也是同样的饭菜,但未有丝毫不良反应。
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就是如此,我在讲的时候,没有掺入任何主观推测,尽量避免丝毫的虚饰。
关于警署处理这件事采取的措施,现在我向你说一说。
负责调查此案的警长,叫格雷戈里,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官员。
如果他的禀赋中再添点想象力,那么他就一定可以在那门职业中获得高升。
他赶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找到了那名嫌疑犯,并将他逮捕。
找到那个人并不是件难事,由于他住的地方,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那一些小别墅中。
他好像是叫菲茨罗伊·辛普森,出身高贵,受到过很好的教育,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过很多钱财,如今在伦敦体育俱乐部中做马匹预售员,以此进行糊口。
通过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将总数5000英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
他被捕之后,主动说明他来特穆尔是想要打探关于金斯派兰名驹的一些情况,也希望获得一些关于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信息,德斯巴勒被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着。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他也没有否认,但却解释说他并没什么恶意,仅仅是希望搞到第一手情报罢了。
当把那条领带拿给他看之后,他的面色马上变得非常苍白,根本无法讲清他的领带是如何落到被害人手中的。
他浑身上下的衣服都很湿,表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在外,而他手杖上端所镶的铅头,假如反复进行打击的话,完全能当做武器,令驯马师遭到那样残酷的创伤而死。
但是,在辛普森身上未发现任何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是有血迹的,这表示曾经至少有一个袭击者身上应该带有刀伤,情况大概就是如此。
华生,假如你可以给我一些启迪,我会十分感激你的。
福尔摩斯凭借他独特的能力,将情况讲述得十分清楚,让我听得不由投入其中。
虽然我已了解了大部分的情况,可是这些事情之间到底有何关系,或这些关系到底有怎样重要的意义,我还是看不出来。
“在搏斗时,有没有可能,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而后他将自己割伤了呢?”我发表了看法。
“有这可能性,差不多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如此一来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没有了。”
“还有,”我说道,“现在,我还不清楚警察是什么意见。”
“恐怕我们的推论与他们的意见恰恰相反。”福尔摩斯又拉回话题说,“根据我的了解,警察们以为,辛普森将看守马房的小马倌麻醉倒之后,用他预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将马厩大门打开,将银色白额马牵了出来。
很明显,他是准备将马偷走的。
由于没了马辔头,辛普森就将自己的领带套在了马嘴上,而后,就让门大开着,将马牵到了荒野上,不料半路遇到了驯马师斯特雷克,也可能是被驯马师斯特雷克追上了,如此一来,必然引发了争吵,斯特雷克虽然曾拿着那把小刀进行自卫,但辛普森却未受到什么伤害,辛普森还用他沉重的手杖,打碎了驯马师斯特雷克的头颅。
然后,这个盗马贼将白额马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不然,就是在他们进行搏斗的时候,白额马脱缰逃走,如今正流浪在荒野中,这即是警察们对这桩案件的看法。
虽然这种说法可靠性不大,但任何其他解释却更是不可能。
无论如何,我一旦到达现场,就会快速将情况查清,在此之前,我确实是看不出我们怎样从目前情况,再向前迈进一步。”
在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了塔维斯托克小镇,塔维斯托克镇仿佛盾牌上的浮雕一般,坐落于达特姆尔广阔原野的中心,有两位绅士在车站上等候我们,他们当中一位身材魁梧,容貌英俊,长着漂亮的鬈曲头发与胡须,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另一位身材较为矮小,但非常机警,干净而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穿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那络腮胡子被修剪得十分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此人即罗斯上校,一个著名的体育爱好者,那一个就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警长格雷戈里。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感到非常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全力为我们探查,我愿意尽所有的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回我的白额驹。”
“有什么新突破吗?”福尔摩斯问道。
“非常遗憾,我们的收获极少。”警长说道,“有一辆敞篷马车在外面停着,你肯定乐意在天黑之前,去看一看现场,我们不妨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之后,我们已坐进了舒适的四轮马车内,快捷地穿过这个德纹郡古雅的城市。
警长格雷戈里脑子里装满了情况,一路滔滔不绝地讲着。
福尔摩斯偶尔插入一两句话,或者是问一问。
我对这两位侦探的对话,颇感兴趣,非常认真地倾听着。
罗斯上校却抱臂朝后倚靠着,把他的帽子斜拉至双眼上,格雷戈里将他的观点系统地讲了出来,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差不多完全相同。
“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被法网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认为凶手就是他。
同时,我也感到证据还不充足,如果有新进展,这种证据很可能会被推翻。”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如何解释呢?”“我们得出的结果是,他倒下去的时候,自己将自己划伤了。”
“在我们来这儿的途中,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如此推测的。
这样一来,情况就非常不利于辛普森了。”
“那是毋庸置疑的了。
辛普森既无刀,又无伤痕,但对他不利的证据十分确凿。
他对失踪的那匹名驹很关注,又有给小马倌投毒的嫌疑,那晚暴雨中他还外出,有一根异常沉重的手杖,而且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
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却摇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可以轻松地将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何要从马厩中将马偷走?
如果他企图杀害它,在马厩内为何不动手呢?
他身上是否找到了复制钥匙呢?
他的烈性麻醉剂是从哪个药品商处买的?
第一,他作为一名外乡人,能将马藏到什么地方呢?
而且还是如此优秀的一匹名驹?
他让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他本人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他说那张纸是一张10英镑的钞票,他钱包内的确有一张10英镑的纸币。
但是,你提出的其他一些疑难问题,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不易解决。
他对该地区并不陌生,每年夏天他都会到塔维斯托克小镇住上两次,麻醉剂完全可以从伦敦带来。
关于这把钥匙,既然已经完成使命,很可能早被扔掉。
至于那匹名驹,说不定就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内,或是在某个废旧的矿坑里。”
“关于那条领带,他如何说的呢?”
“那条领带,他承认是他的,但却表示早已遗失。
然而,有一个新情况可以充分证明,马正是他从马厩内牵出的。”
福尔摩斯侧耳认真地倾听着。
“我们查看到很多足迹,说明在周一的夜晚,有一伙吉卜赛人到过距发生凶杀案地点1.6千米内的地方,周二他们便离开了。
现在,我们可以假定,辛普森与吉卜赛人之间产生了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的时候,他难道不可以将马交给吉卜赛人吗?
那匹名驹,现在不是可以仍在那伙吉卜赛人手里吗?”
“这当然没什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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