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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歪唇男人(5/6)

“窗户当时是不是开着的?”

“对。”

“那他当时应该还是可以叫您的了?”

“不错。”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当时他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叫声。”

“是的。”

“您觉得那是呼救的声音吗?”

“对,他还朝我挥了挥手呢!”

“可是有没有可能是出于惊讶而发出的叫声呢?

当他意外地看到您的时候,也可能出于惊讶而向你挥手呢,是不是?”

“嗯,有这种可能。”

“您觉得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是啊,当时他突然就消失了。”

“他也可能本来是跳起的状态,然后又落回到地上了啊,当时您看到房里有没有别人?”

“没看见,不过那个凶恶的人曾经告诉我们他当时在屋里,那个印度阿三是在楼梯下面。”

“不错,是这样。

据您所见,您的丈夫当时穿着的是他平常所穿的那身衣服吗?”

“是的,可是没见到硬领和领带,当时看得很清楚,脖子是裸露着的。”

“他之前跟您说过天鹅闸巷吗?”

“从来没有。”

“他有过抽鸦片的经历吗?”

“一直没有过。”

“好的,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

要点我都已经了解清楚了,我们开始吃晚饭吧,接下来就去休息,要知道明天还有一天的事情等着我们呢!”

这是一间又宽大又舒适的房子,里面放了两张床铺,供我们休息,我很快就上了床,经过一夜的旅途劳累我感觉太累了。

但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不是这样,据我所了解的,只要心中有没能解决的事,他就会一连多少天,甚至一个星期,都要茶饭不思地去反复想着这件事。

他会把所掌握的信息再次进行梳理,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不弄个一清二白不罢休,要不就是在确认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还不够充分的时候才能暂时停下来,所以今晚就是这样,我很快就明白,他又要熬个通宵了。

他换上了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之后,就开始在屋子里到处翻找,把他床上的枕头、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都聚在一起,将它们整合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然后面前放一两左右味道特别冲的烟丝和一盒火柴,盘腿坐在上面,在幽黯的灯光里,嘴里叼着一根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一双眼睛注视着天花板的一个地方,开始发呆。

嘴边慢慢盘旋着升起一股股的蓝色的烟雾,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发出一点儿声音。

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出一种山鹰般的坚定,他就这么坐在那儿,我却不知不觉睡着了。

半夜从梦中大叫着惊醒,发现他还在那儿坐着。

等到我睁开双眼,发现夏日的阳光已经照到了屋子里,而一边坐着的他嘴里还叼着那根烟斗,不停地冒着烟呢,满屋子都是呛人的烟雾,而昨夜看到的他面前的一堆烟丝早已经不知所踪。

“醒了?

华生?”他问道。

“是的。”

“要不要早上赶车出去玩一趟?”“好啊!”

“那好,把衣服穿上吧!

现在大家都还没起来呢,不过那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知道,我们有办法弄出那辆马车的。”一边说他一边嘿嘿笑了起来,两眼闪烁着光芒,简直与昨晚换了一个人一样。

穿衣服的时候我顺便看了一眼表,居然才4点25五分,怪不得大家都还没起来呢!

衣服刚穿好,福尔摩斯就回来了,他告诉我,马僮正在准备车。

“我要为自己的一个小理论做一下验证。”他一边说,一边穿上他的靴子:“华生,你知道吗?

此时你正面对着一个整个欧洲最大的笨蛋呢!

我活该被人从这儿给一脚踹到查林克罗斯去!

不过好在我现在应该找到解决这个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儿呢?”我笑着问道。

“就在卫生间里。”他回答道,“哦,我是说真的。”见到我半信半疑的样子,他赶紧说道。

“我刚刚去过那里,我已经把它放进一个软包里了,这可是格拉德斯通制造的呢!

走,伙计,让我们看看这把钥匙能不能插进那把锁。”

我们轻手轻脚地下了楼,走出来以后,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马车已经套好了,正停在路边,马僮衣衫不整地在马头旁等着我们。

我们跨步上车,立刻沿着伦敦大道疾驶而去。

路上见到几辆从农村过来的大车,车上装满了蔬菜,正要进城,但是路两旁的一排排别墅还在睡梦中呢,一片死气沉沉的景象。

“从某些迹象来看,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顺手一鞭催马向前疾驰,“我得承认,我一开始像鼹鼠一样瞎,不过现在我总算学聪明一点儿了。”

当我们驾车途径萨里附近的那些街道时,曙光正照在那些城里起床最早的人的惺忪睡眼上。

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来到布街。

那里的警察都很熟悉福尔摩斯,门口值班的两个巡警给他敬了个礼,一个巡警牵住马,另一个便把我们带了进去。

“今天该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是布雷兹特里特警官,先生。”

“噢!

布雷兹特里特,早上好!”他迎向一位长得很壮的高个子警官,此时这个人正走下石板坡的甬道。

只见他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

于是福尔摩斯迎着他说道:“我想和你单独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请跟我回到我的屋子里来谈吧!”

这是一间很小的跟办公室差不多的房间,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正放在桌子上,墙上有一架很显眼的电话。

巡官在桌子旁坐下了。

“我能帮您做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此行是为乞丐休·布恩而来的,他被控参与了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失踪案。”

“不错,他是在这里,正在候审。”

“嗯,我想知道,他现在究竟有没有关押在这里?”

“是的,他正关押在单人牢房里。”

“他有没有捣乱?”

“哦,他很老实,但是这个家伙身上太脏了。”

“很脏?”

“是的,我们只能让他把手洗了洗,他那张脸简直比补锅匠的还黑。

哼,等案子定了以后,无论如何得让他遵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估计您要是见了他肯定也会这么想的。”

“我倒是很想见他一下。”

“您想见他?

那还不是小意思,跟我来就是,您可以把您的提包先放在这里。”

“不了,我看还是带着吧!”

“那好,跟我来吧!”在他的引领下,我们走下一条甬道,他帮我们把一道上闩的门打开之后,我们一起沿着一条盘旋式的楼梯走下去,最后来到一个墙上刷了白灰的走廊,走廊两边各有一排牢房。

“右边顺数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他说,然后伸头往里看了看。

“他还没醒呢:”他又接着说道,“能很清楚地看到的。”

我们俩顺着栅栏往里看去,只见一个囚犯正脸朝着我们躺着,一副睡得很香的样子,呼吸平缓而沉重。

看起来身材不高,身上的衣服也与他的身份很相称,粗制的料子,从破烂的上衣毁坏处,露出一件贴身的染过色的衬衫。

确如警官所说,身上很肮脏。

不过污垢再多也难掩他脸上的丑陋可憎:从眼睛下面到直下巴,一道宽宽的旧伤疤几乎贯穿半边脸,而伤疤一旦收缩的话,就吊起了上唇的一边,露出三颗牙齿在外面,像一直在嚎叫似的,两只眼睛和前额被一头乱蓬蓬的发亮的红发低低覆盖着。

“是个帅哥吧,你们说呢?”警官说。

“嗯,确实需要洗一洗了。”福尔摩斯说,“我擅自做主带来了一个东西,估计可以帮他洗一洗澡。”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打开了,从里面取出一块特大号的洗澡海绵,我一看不禁吓了一跳。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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