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歪唇男人(6/6)
您可真是会开玩笑!”警官不禁轻声笑了。
“哦,要是您肯帮我个大忙,悄悄打开这牢门,很快咱们就能看到他体面的外表了。”
“好啊,这有什么啊?”警官说,“他这副样子只能给布街看守所抹黑,不是吗?”他拿出钥匙打开了牢门,我们蹑手蹑脚地走进牢房。
这个家伙身子动了动,侧了个身,重又沉沉睡去。
福尔摩斯弯下腰,就着身边的水罐,把海绵沾满水,用劲在囚犯的脸上擦了几下。
“让我隆重地向你们做一下介绍。”他大叫道,“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就像被剥掉一层皮一样,刚才的那张粗糙的棕色脸孔不见了!
连同脸上横贯半张脸的那道恐怖的伤疤和一看就让人憎恶的呲着牙的歪唇,都一起消失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只轻轻一揪,居然也全掉了下来。
然后,从床上一下子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紧锁双眉但是长得还算英俊的人,红头发变成了黑头发。
他用手搓着双眼,一副还没醒过来的样子,茫然地看了看四周,不知所措。
突然,他一下子醒过味来,知道真相败露了,不禁发出一声尖叫,一下子扑倒在床上,将脸埋在了枕头里。
“我的上帝!”警官惊叫道,“真是他,他不就是那个失踪的人嘛,我看过他的照片。”
这个嫌疑犯转回身,一副死到临头、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是又怎样,请问,能以什么罪名起诉我呢?”
“起诉你谋杀内维尔·圣……噢,只能把这个案子定做自杀未遂案,他们就不会你这个罪名起诉你了。”警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做警察已经27年了,终于轮到我立功受奖了。”
“如果我自己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那很明显我是无罪的,所以我也就是属于受到了非法拘留。”
“虽然无罪,却有错,而且是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假如你信任你的妻子,你本应该干得更出色的。”
“我的妻子倒还好,关键是我的孩子们。”这个嫌疑犯呢喃着说道,“愿上帝保佑他们,我不希望因为自己所做的事情给他们带来耻辱。
上帝啊!
我的事要是传了出去将会多丢人啊!
我该怎么做呢?”
福尔摩斯靠近他身边坐在了床上,很和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件事要是让法庭来调查清楚的话……”他说,“肯定就要不可避免地会大白于天下,不过要是你能让警局确信,这件事根本不值得起诉你,我认为是没有必要将你的案子的具体内容公之于众的。
我想,布雷兹特里特警官只要把你所告诉我们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然后上报给有关部门,这个案子就算了结了,也就不会再走法律程序了。”
“上帝会保佑您的!”这个嫌疑犯立刻激动地高声叫起来,我宁可被关押起来,甚至被处死,也不想让孩子们知道我的秘密,因为这是我的耻辱。
我愿意把自己的身世只讲给你们听,我的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一个小学校长,我从小接受过家庭的良好教育,年轻时我特别喜欢外出旅游,对演戏也很有兴趣,再后来成为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
有一天,总编辑提出需要一组能够反映大城市里的乞丐生活的报道,我便主动出来承揽了这个差事,为他提供这方面的稿件,从此,开始了我一生的历险生涯。
而要收集到这些稿件的资料,我必须自己装扮乞丐才行,于是我以前当过演员的经历就派上了用场,并且以前我的化装技巧是很出名的,那时在后台很多人都知道我的妆画得不错。
所以,我利用自己学的这些化妆技巧,先用油彩涂脸,然后为了激起人们足够的同情心,我又用一块肉色的橡皮膏做成一个逼真的伤疤,让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再戴上红色的假发,穿上与乞丐身份相配的衣服,在市里的商业区选了一个位置,把自己装扮成表面是火柴贩,实际上是乞丐的样子。
就这样,我刚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我吃惊地发现,这一会的功夫我竟然收到26个先令零4个便士的施舍。
写完了这篇报道以后,也就没在意这事,很快就忘了这回事。
直到后来有一天,因为我代替一位朋友做背书,给他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出了问题,居然接到一张要我赔偿25镑的传票,那时根本没那么多钱啊,于是情急无计之下,我忽然想起了这事。
于是,我向债主请求给我半个月的宽限日期,我好去筹集这笔钱,然后又向我单位的老板请了几天假,我就又把自己化装成乞丐,到城里乞讨。
10天过后,我就凑齐了这笔钱,把这笔债还清了。
哦,你们可以想象,一旦我意识到,自己只要在脸上抹上一点儿油彩,然后把帽子放在地上,坐那儿一天就可以挣2英镑,再让我去安心地去做以前的工作,一星期辛辛苦苦地干下来,才挣那么点钱的生活,很显然再回到过去已经很难了。
自尊心和钱,究竟要哪个?
我为此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在金钱的诱惑下,我辞掉了记者的职业,开始了日复一日的乞丐生涯。
我每天坐在我一开始就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借我那‘可怕’的外表,引起路人的同情和怜悯,在我的口袋里塞满了铜板。
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我在天鹅闸巷租住他房子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他是唯一知道我秘密的人。
每天早晨我在那里化好妆,以一个肮脏的乞丐的面目出现在众人面前,然后到了晚上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穿着体面的风流男人。
这个印度阿三之所以愿意替我保守秘密,是因为我付给了他高价的房租。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成了有钱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乞丐都能在伦敦街头靠乞讨挣到一年700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的收入,主要是因为我的化妆技巧很高,并且比较善于随机应变,而随着经验的增加,我这两方面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渐渐地,我成了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每天各种各样的银币像流水一样流进我的口袋,要是有一天没有挣到2英镑,那就属于那天运气太不好了。
随着财富的增加,我的野心也越来越大,于是我在郊区买了栋房子,然后结了婚成了家。
所有人都没有怀疑过我的真正职业,连我最爱的妻子都只知道我是在城里经商,但是具体干什么她却根本不知道。
上个星期一,在结束了一天的乞讨之后,我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没想到一抬眼,看到了窗外的我的妻子,她正站在街心看着我呢,这下我可吓坏了。
当时惊叫了一声,连忙把脸用胳膊挡住了,然后马上跑下去找我的铁哥们,就是那个印度阿三,让他帮我挡住上楼来找我的任何人。
我很快我就听到楼下传来了她的声音,不过我知道她一时半时是没法上来的,我就赶紧脱下衣服,把那身乞丐装扮重新穿上,脸上涂上油彩,头上戴上假发。
这样一来,即使一个妻子的眼睛也很难看得出来了。
紧接着,我又想到他们可能会搜查这个屋子,那么到时候我的秘密就会被那些衣服给出卖了。
急忙之下,我去开窗户,但是因为太用力,一下子又把我早上在家时割破的伤口碰破了,往日我都会把乞讨来的钱放在一个皮袋里,而当时我刚把其中一些掏出来塞在上衣口袋里,于是就把装满了铜板的沉甸甸的这件上衣从窗户扔了出去,很快消失在泰晤士河里。
别的衣服也打算扔下去的,可是就在这时,有些警察已经冲了上来,不过我当时还是感到松了口气,因为我很快就发现,大家都没有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成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抓了起来。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经说清楚了,有没有需要补充解释的地方,那时候我决定要一直保留当时化了妆的样子,所以宁可把脸弄脏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知道我的妻子肯定会特别着急的,我趁警察一走神的工夫,把手上的戒指取下来,把它托付给那印度阿三,并且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她不用为我担心。”
“她昨天才接到那封信。”福尔摩斯说。
“噢,天哪!
真是难为她了,这一个星期!”“因为我们一直盯着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警官说,“这一点我比较清楚,他知道如果自己把信寄出去比较容易被发现,所以他可能又把信转托给一个当海员的烟鬼了,不巧的是,那个家伙当时忘记寄出了,然后又耽误了几天。”
“应该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点头表示赞同:“嗯,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不过难道没有人起诉过你行骗吗?”
“有,好多次了。
不过也就要交一点儿罚款而已,这对我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但是,这件事必须到此结束。”布雷兹特里特说,“要想让警察局为你保密,就要让这个休·布恩从此永远消失。”
“我已经向上帝发过誓了。”
“如果能这样的话,我们可能也就不会再往下继续深入调查了。
但是,你要记住,如有再犯,绝不姑息,那时我们可就要把这秘密全部公之于众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还得郑重地向你表示感谢呢,您对我们破这个案子可是帮了大忙啊!
我愿意听您说说,您是如何找到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全靠我坐在5个枕头上,抽了一盎司烟丝才得到的。
华生,我看要是我们坐车去贝克街的话,应该正赶上吃早饭吧?”福尔摩斯说道。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