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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诺伍德城里的建筑师(5/5)

奥德克装出一副可怜的模样,说:“我也不知道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我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先生,我真的是无心的。”

“我相信这个玩笑没有人笑得出来,你们把他带到卧室去,这个案子终于可以结束了。”

等到那3个警察带走了奥德克,莱斯特雷德转向我的朋友,说:“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刚才那么多人有些话不好说,但是在你和华生面前我不怕丢脸,这次无疑又是你赢了。

真的很感谢你所做的事情,不仅拯救了一个无辜者的性命,还拯救了我的名声。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但是你做得真是太棒了,我自叹不如。”

福尔摩斯拍拍莱斯特雷德的肩膀,微笑着说:“你的声誉不仅不会受损,恰恰相反还会大大提升。

有些事情你我知道就可以了,至于其他人,他们只要认为任何犯罪都难逃莱斯特雷德警官的法网就可以了,这样的报告你应该也会写吧!”

“你不希望我在报告中提到你?”莱斯特雷德颇感意外。

“最好只字不提,对于我来说这些有趣的案子比什么都重要。

将来或许有一天,我的朋友华生会作为这些事情的见证人把它们写下来,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我才愿意作为故事的主人公出现呢?

言归正传,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个狡猾的家伙躲藏的地方吧!”

一直到走廊尽头才发现墙壁上很隐蔽地装着一道暗门,里面是一间用板条隔出来的小房间,整个房间的光线来源都要依靠屋檐缝隙透进来的太阳光,里面只放了一些简单家具和一些书籍报纸,另外还有一些生活必备品。

“奥德克自己就是个建筑师,他能设计制作出这么一间小小的暗室简直是轻而易举的,当然这些也是需要自己管家的帮助才能完成的,我提议你应该把那个女管家也抓去警察局好好审问一番。”

“我完全赞同你的提议。

但是我很好奇,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首先我肯定他一定藏在这个屋子的某个角落,在我和华生巡视整个别墅的时候,发现顶层的走廊比楼下那条走廊多出了6英尺,这说明的问题就显而易见了。

本来我们可以直接进去把他抓出来的,但是设个圈套让他自己跳不是更有意思吗?

再说了,莱斯特雷德你上午如此戏弄我,回敬你一下也是应当的,所以我决定用火把他逼出来。”

“福尔摩斯先生,你的回敬很漂亮。

可是我却不明白你怎么知道他没有死而是藏在这个屋子里的呢?”

“那还是多亏了你的那个重大发现啊!

莱斯特雷德,你说那个拇指印是决定性的,没错他就是决定性的告诉我麦克法兰不是凶手。

在前天我就检查过整个屋子,我可以肯定当时没有这个指印,至于我们看到的那个指印只可能是昨天晚上被人按上去的。”

“麦克法兰可是一直在监狱里待着的,那这个指印是怎么按上去的?”

“很容易办到。

那天晚上看完单据后,约乔纳森·奥德克让麦克法兰帮忙把那些单据再密封起来,麦克法兰很自然地用大拇指按了某个封套上的封蜡,这不就清晰地留下了自己的拇指印吗?

当然这样的小事,麦克法兰可能自己也忘记曾经做过,说不定奥德克当时也没有在意。

但是后来,奥德克希望早点儿把麦克法兰送上刑场,就想着怎样多制造一些不利证据,无意中发现了这个拇指印,他决定好好利用一下。

接下去的事情很好推测,他只要用蜡做出一个指纹的模子,再弄点儿血上去,随便谁往墙上那么一按就留下了麦克法兰的拇指印。

我敢打赌,我们去检查一下密室的那些文件,其中一定有一份上面留着麦克法兰的拇指印。”

“你真是太厉害了,福尔摩斯先生。

只是我还是有一个疑问,他费尽苦心做这么多事情就为了陷害麦克法兰,这是为什么?”之前还很骄傲的莱斯特雷德现在变得虚心起来。

“如果你了解麦克法兰的父母和奥德克的关系就知道了。

我一开始就说过,要先去布莱克希斯再去诺伍德城的。

在布莱克希斯,我了解到麦克法兰的母亲曾经拒绝过奥德克的求婚。

而楼下的那个奥德克先生,又是个狡诈狠毒记仇的人,他对麦克法兰的母亲产生了极大的憎恨却一直没有机会报复。

最近这几年情况有点儿改变,他在外面欠了大笔的债务,也许是做了什么投机生意亏了本,总之他发现自己的情况变得很糟糕。

他想出一个计策,给一个叫柯尼利亚斯的先生汇了大笔的钱,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他自己的一个化名。

虽然我还没来得及去银行调查一下这个人,我却相信那些钱一定被全部取出后又存入了外地的一个银行,据我所知奥德克经常会隐藏身份,去一个小镇上过另外一种生活,没准儿他就打算将来隐姓埋名,在那个小镇上用这笔钱好好度过下半生的。”

“是有这种可能性。”

“他想如果能造成自己被杀的假象,既可以骗过所有的债主,又可以让一个他憎恨的人背黑锅,简直就是一箭双雕的完美计划。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旧情人的儿子,所以他写那张遗嘱的目的,就是让警方觉得麦克法兰有作案动机,他要求麦克法兰不要把事情告诉任何人,故意把手杖藏起来,还有卧室里的那些血迹,贮木场的尸骨和纽扣,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精心策划的。

可惜本来是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偏偏要画蛇添足,让我发现了事情的破绽。

他一定是想,快点儿把行刑的绳索套在那个年轻人的脖子上,没想到却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不过还真是要感谢他做的这件事情,否则我还不知道怎么破案呢!

现在我们下楼去看看那个家伙吧,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

奥德克坐在卧室的椅子上,左右两边各站着一个警察。

看到我们下楼,他苦苦哀求说:“我真的只是想开一个玩笑,我的先生们,顶多就算是个恶作剧,我真的没有恶意。

我发誓,我只是觉得好玩儿才把自己藏起来,至于你们说的让麦克法兰先生当替罪羊这样的想法,我可从来没有过。”

“这些话留到法庭上再说吧,到时候陪审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决定的,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你的罪名不是谋杀未遂也是密谋罪。”莱斯特雷德冷冷地回应。

我的朋友补充了一句,说:“你的债主要求银行冻结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存款,应该也是迟早的事情。”

听到这句话,奥德克显然很惊讶,他投过来一个恶狠狠的眼神,之后无奈地说:“看来我真应该好好感谢你,将来有机会我一定好好报答今天你对我的恩情。”

福尔摩斯满不在乎地说:“恐怕这几年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顺便问一下,你都丢了些什么东西到木料堆去烧?

除了你的裤子,恐怕还有一条死狗,两只兔子什么的吧!

你不愿意说也没关系,我们就当那是两只兔子吧,这样也足够解释那些血迹和残骸。

华生,将来如果你要把我今天的经历写出来的话,记得写上这些兔子。”

【法律点评】

小说中建筑师奥德克为了躲避债务,制造了一个被人杀死的假象。

致使麦克法兰先生被告谋杀罪。

最后大侦探福尔摩斯拆穿了奥德克的阴谋,洗刷了麦克法兰先生的冤屈。

那么奥德克所犯的是什么罪呢?

这要运用《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定义来做解释了。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

这时被逮到了。

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于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

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罪,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

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

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

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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