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红发会(5/7)
实际上,反倒是那些看似普通、没有什么特点的案件才更让人捉摸不透呢!
这就跟一个人一样,脸孔长得越是一般的人越难以辨认出一个人的好坏。
不过,我需要抓紧时间去把这件事给办了才是。”
我问他:“那你下面打算如何做呢?”
他回答:“抽烟。
这个问题需要把三斗烟都抽完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同时,我希望一个人思考50分钟,在此期间,你就不用和我说话了。”他蜷缩在椅子里,开始闭上眼睛,进入静坐状态,瘦瘦的膝盖快要碰着他那鹰钩鼻子了。
嘴里叼着他那只黑色陶制烟斗,看起来特别像某种珍禽的又尖又长的嘴。
看他那个样子,我还以为他睡着了,所以,我也忍不住打起瞌睡来。
忽然,他从椅子里一下蹿了起来,脸上是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并随手把烟斗放在了壁炉台上。
他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会堂有一场萨拉沙特的表演。
华生,你觉得怎么样?
下午可以暂时不用照看病人,花几小时的空闲去看看吗?”
“我今天倒是不怎么忙,我的工作一向是可以随时离开的。”
“那好,把帽子戴上,咱们过去吧!
等一下在经过市区时,我们就顺便用点午餐吧!
我发现演出的节目单上有不少是德国音乐。
相比较意大利音乐和法国音乐而言,我觉得德国音乐要动听多了,而且更能引人深思。
我正好需要自我反省一下。
我们出发吧!”
我们先坐了一段地铁到奥尔德斯盖特,然后步行了一小段路,我们便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这儿正是我们上午所听说的那个奇怪的故事事发地点。
这是一个很狭窄的巷子,眼前一幅破败杂乱的景象,四排两层的灰暗砖房被围在一个带着铁栏杆的围墙内。
院子里有个草坪,不过因为没人修理,一片杂草丛生。
草坪上还有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丛,在烟雾腾腾的环境中坚强地生存着。
在街道拐角的一所房子上方,有一块写着“杰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的棕色木板和三个镀金的圆球,这个招牌告诉我们,我们的红头发委托人做生意的铺子就在这里。
歇洛克·福尔摩斯停在了那栋房子前面,歪着头对它仔细观察了一番,皱纹密布的眼皮下一双眼睛闪闪发光。
然后他又慢慢地踱着步子,回到街上,再走回到那个拐角,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栋房子不放。
最后,他回到那家当铺所在地,使劲拿手杖敲打了两三下路面,然后就走到当铺门前去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一看就很精干、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的小伙子。
福尔摩斯说:“打扰了,我想跟您打听一下路,请问从这里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那个伙计马上回答:“从这里往前走,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然后再在第四个路口往左拐。”说完就马上把门关上了。
当我们离开那儿的时候,福尔摩斯说:“我觉得这个小伙子确实很精干。
依我看,他算是伦敦城里第四个最精干的人了。
不过至于胆识嘛,他能不能数第三我还有点说不准,对他我还是知道一点儿的。”
我说:“显而易见,威尔逊先生的这个伙计在整个红发会神秘事件中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我想你去跟他问路只是为了看一看他的反应吧!”
“不是去看他本人。”
“那是看什么?”
“想看看他裤子膝盖怎么样?”
“那你看到什么了吗?”
“看到了。”
“你敲打路面是为了什么?”
“我的亲爱的医生,现在可不是你发问的时候,而是需要我们仔细观察的时候。
你要知道,我们现在可是正在我 对手的领地上呢!
对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一些了,现在我们去广场后面再检查一下吧!”
从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拐角转过弯,在我们面前的道路上出现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景象,这就跟一幅画的正反面一样,完全是两码事。
这是一条从市区通往西北的一条宽阔大道。
整个街道上到处都是做生意的人,来来往往的人流把整条街道都堵住了。
人流中,大家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川流不息。
因为蜂拥而至的行人,整条街道都被人踩得发黑了。
看着那一排华丽的商店和鳞次栉比的商业大楼,我们真是难以想象这些楼竟然是刚才所看到的那边的一片死寂的广场是一体的。
福尔摩斯在一个拐角站住,往那一排房子看了过去。
他说道:“我很想把这些房子的顺序给记在脑子里。
我的一个爱好就是想要很精确地把伦敦了解透。
这里有一家叫莫蒂然的烟草店,那边是一家卖报纸的铺子!
再往前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然后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街区。
行了,医生,我们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可以去放松一下了。
我们要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去音乐厅转转,那是个充满了悦耳动听的音乐的场所啊,而且也不会有红头发委托人给我们出难题来打搅我们。”
福尔摩斯是个充满激情的音乐家,他在演奏和作曲方面都达到了一流的水平。
下午半天的时间里他都满怀喜悦地坐在观众席里,在音乐的节拍中,他轻轻地舞动他瘦长的手指,带着微笑的脸上,一双眼睛里却含着忧伤,如入幻境。
这时的福尔摩斯与平时大不一样了,那足智多谋、铁面无私的大侦探,能够机智灵活地将那么多案件快速处理的大侦探,此时完全与往日不一样了。
在他身上,因为那种古怪的双重性格,常常使他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就像我一直以为的那样,他的敏锐、细心与偶尔出现在他身上的诗意的状态对比非常明显。
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这种状态,即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有时他看起来很没精神,但是有时候又是那么的充满激情。
据我所知,当他连续几天坐在扶手椅中陷入沉思中的时候,正是他最严肃的时候,而一旦产生了强烈的追捕欲望,又会让他的思想完全被它所支配,这时也就是他的推理能力最强的时候,许多人对此很不理解,都把他看做了全知全能的人。
那天下午,我从他在圣詹姆士会堂沉醉于音乐的表现意识到,被他追查的人要倒霉了。
我们听完音乐以后,走出来时,他问我:“医生,看来你是需要回家了吧?”
“是的。”
“我可能还要耽搁几小时,需要把一些事情处理一下才行,这件发生在科伯格广场的案件可是个大案子啊!”
“何出此言?”
“我敢确定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起重大犯罪活动,并且我相信我们是可以及时阻止他们的。
不过,今天是周六,这样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所以,你今晚一定要帮帮我。”
“具体什么时候?”
“大概10点钟就差不多了。”
“那好,我在10点时就去贝克街!”
“太好了。
但是,医生,我估计到时候可能会有点儿危险,所以最好把你以前在部队里用过的那把手枪带在身上。”他跟我挥了挥手,就转身离去,很快从人群中消失了。
可以说,我自认为在我的朋友中并不是属于太笨的人,可是一旦和歇洛克·福尔摩斯接触,就老是感觉有压力,觉得自己太笨了。
比如现在的这件事就是这样,他的所见所闻与我没什么区别啊!
可是一听他说话你就会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不但对已经发生的事情都已经了然于胸,而且对将要发生的事情也能早早地判断出来。
可是我此时却还懵懵懂懂呢!
根本无法判断事物的本来面目。
坐车回家的路上,我又把今天的事情在脑子里梳理了一番,从我们的红头发委托人开始莫名其妙地帮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然后是我们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进行调查,最后到福尔摩斯在与我分手时说的重大阴谋。
夜间我们要去干什么呢?
干吗要带着枪?
我们的目的地是哪儿?
要去干吗?
根据福尔摩斯的暗示,当铺里的那个显得很年轻的伙计看来是个危险人物,这家伙可能会耍花招。
我越想把这件事情理顺,越是没有个结果,最终剩下的只有失望,于是干脆置之一边,等到晚上自然可以看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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