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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权衡(2/2)

犯法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牢狱之灾!

坐牢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菊花不保!

凛的耳边无端响起一首经典歌曲的旋律。

菊花残,满地翔,你的笑容已泛黄……

这他妈的不是关键好嘛!

凛猛地甩头,撇开那些残暴的想象画面,将思绪扳回现实。

关键是,因为游戏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个bug的价值并没有那么大。

哪怕你收一堆低级装备,那也是低级装备,刷个1000件出个100件赚个一万几千了不得了,现实吗?

况且,一个玩家同时出售那么多的装备,不说装备保值问题了,100%会引起系统的关注。

这种bug,基本上就是见光死的,一查数据就败露。

而一败露,基本就等于被抓,铁定会被扣上非法牟利的罪名!

菊花残,满地……

凛一哆嗦,发热的脑子瞬间冷却了9成。

这bug有点烫手。

大量刷装备的做法肯定不行,最保险的方法就是长期的少量的刷,这样利润小,风险小,罪名也小。

可如果这样,意义就不大了,何谓利润小?

几百几千的话,意义不大,但要是数以万计,那就可以定罪了……然后,还有另外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怎么确定这个bug只有自己发现?

即使现在只有自己发现,那怎么确保以后不会有人发现?

或者发现的人不会上报?

搞不好,现在就已经有人发现并上报了……

下意识地环顾周围,凛有种每个人都在窥视自己的感觉。

怎么办?

经过几轮的自我辩论,凛的情绪已经彻底平静下来。

现在很明显,自己发现的bug并没有一开始想象的那么美好。

那该怎么处理?

公开?

不行,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卖外挂一样卖bug?

不行,同样犯法;卖给‘传说’的竞争对手?

可去哪找……

凛将一切能够想到的可能性过滤了一遍后,悲哀的发现,好像只有‘上报’一条路的性价比最高。

而且还必须快,尽最大可能地确保不会有人抢在自己前面。

如果有别的玩家比自己提前一步提交bug,自己很可能一点好处得不到。

稍微考虑后,凛给韩炳发了个传书。

“你有多少钱?”

“什么钱?

你缺钱啊?”

“游戏币。”

“23个铜板,干嘛?”

“没事了……”

……

李寿开工作室的话,可能会多点钱。

凛略想,旋即打消了念头。

开工作室本来就不是很见得光的事,要是真被连锅端了,那损失可不开玩笑,还是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如此来来去去、辗辗转转地又想了几个可能,但很快又自我否决了。

“唉——”

其实心里早有答案,只是非常不甘。

凛忍不住自嘲。

镜中花,水中月,到底是留不住。

看看自己身上剩下的钱也刷不了两件装备了,他犹豫一刻,然后打开系统界面的紧急联系在线客服的功能。

停顿几秒,他点了‘提交bug’的一项。

数秒后,系统的声音响了。

“您好,亲爱的玩家,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提交个bug……”

……

于是十分钟后,游戏代理公司的办公大楼就爆了。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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