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权衡(2/2)
犯法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牢狱之灾!
坐牢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菊花不保!
凛的耳边无端响起一首经典歌曲的旋律。
菊花残,满地翔,你的笑容已泛黄……
这他妈的不是关键好嘛!
凛猛地甩头,撇开那些残暴的想象画面,将思绪扳回现实。
关键是,因为游戏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个bug的价值并没有那么大。
哪怕你收一堆低级装备,那也是低级装备,刷个1000件出个100件赚个一万几千了不得了,现实吗?
况且,一个玩家同时出售那么多的装备,不说装备保值问题了,100%会引起系统的关注。
这种bug,基本上就是见光死的,一查数据就败露。
而一败露,基本就等于被抓,铁定会被扣上非法牟利的罪名!
菊花残,满地……
凛一哆嗦,发热的脑子瞬间冷却了9成。
这bug有点烫手。
大量刷装备的做法肯定不行,最保险的方法就是长期的少量的刷,这样利润小,风险小,罪名也小。
可如果这样,意义就不大了,何谓利润小?
几百几千的话,意义不大,但要是数以万计,那就可以定罪了……然后,还有另外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怎么确定这个bug只有自己发现?
即使现在只有自己发现,那怎么确保以后不会有人发现?
或者发现的人不会上报?
搞不好,现在就已经有人发现并上报了……
下意识地环顾周围,凛有种每个人都在窥视自己的感觉。
怎么办?
经过几轮的自我辩论,凛的情绪已经彻底平静下来。
现在很明显,自己发现的bug并没有一开始想象的那么美好。
那该怎么处理?
公开?
不行,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卖外挂一样卖bug?
不行,同样犯法;卖给‘传说’的竞争对手?
可去哪找……
凛将一切能够想到的可能性过滤了一遍后,悲哀的发现,好像只有‘上报’一条路的性价比最高。
而且还必须快,尽最大可能地确保不会有人抢在自己前面。
如果有别的玩家比自己提前一步提交bug,自己很可能一点好处得不到。
稍微考虑后,凛给韩炳发了个传书。
“你有多少钱?”
“什么钱?
你缺钱啊?”
“游戏币。”
“23个铜板,干嘛?”
“没事了……”
……
李寿开工作室的话,可能会多点钱。
凛略想,旋即打消了念头。
开工作室本来就不是很见得光的事,要是真被连锅端了,那损失可不开玩笑,还是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如此来来去去、辗辗转转地又想了几个可能,但很快又自我否决了。
“唉——”
其实心里早有答案,只是非常不甘。
凛忍不住自嘲。
镜中花,水中月,到底是留不住。
看看自己身上剩下的钱也刷不了两件装备了,他犹豫一刻,然后打开系统界面的紧急联系在线客服的功能。
停顿几秒,他点了‘提交bug’的一项。
数秒后,系统的声音响了。
“您好,亲爱的玩家,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提交个bug……”
……
于是十分钟后,游戏代理公司的办公大楼就爆了。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