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决心(2/2)
秦人有了多桨战舟后,杭郢是守不住的。
新郢是他私有,有新郢和三岛之地,未完工的杭郢还有图纸上的越北防线已然无用。
“然越人称王,越国之制当如何?
敖制否?”盟书要写的东西很多,诸越之君也要赴盟契臂。
“太卜以为越人之制当如何?”熊荆转问向观曳,这是限制驺无诸的最后手段。
“昔越人之制,与殷商无异,皆以巫觋为长,以神鬼而治,遇事卜之,以定方略。”观曳答道。
“我若要掣肘驺无诸,不当虑越人政制,乃当虑越人之法。”
“越人之法?”熊荆有些惊讶,说的是政制,怎么又扯到了律法。
“然也。”蒙正禽刚好被挠到了痒点。
“政制乃其构,律法方为规。
楚越宋巴皆行神灵之治,而不行君父之治,此即为政制之构。
此构之内行何种规矩,方是重中之重。
规矩,越法也。
臣以为,驺无诸虽为越王,然神灵之前无有贵贱,非神灵所允、非越俗所允、非庶民所愿,便不可横征暴敛、不可生杀予夺。
其虽王,亦人也。
既为人,犯法当于庶民同罪……”
“胡言!”屈遂大惊失色,急忙斥道。
“刑不可上大夫。
君王犯法岂能与庶民同罪?
!
你这是将大……大大敖置于何地?
!”
“刑不上大夫乃周礼,非我楚礼。”区分楚礼周礼后,蒙正禽一句话就把屈遂轻易驳倒。
他是左尹,左尹当然是要依法治国,而不是以礼治国。
君王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简直是无君无父之极,大逆不道之极。
然而这是周礼,楚国不行周礼,其他想反驳的人一时间找不到词反驳,于是全看向熊荆。
“庶民……”熊荆没觉得无君无父、大逆不道有何不妥,他只是在思考庶民,最后摇头道:“庶民不可,我既与甲士并肩为战,便当与甲士同罪,不当未与战之庶民同罪?”
“大王不可!”听闻熊荆将自己的地位降到与甲士同级,群臣大惊。
他们还是更习惯叫大王。
“有何不可?
!”熊荆反问。
“假若我夺甲士之妻,甲士以楚俗约我比武。
不比,阴使人杀之,我何以为楚人大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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