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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界限(1/2)

熊荆举的例子让群臣无言以对。

淖狡、鲁阳君脸上都是慎重的表情,他们渐渐感觉到了楚礼的危害:自己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大夫,而是一个与楚军士卒没有太多不同的甲士。

好在军中自有制度,他们凭资历、经历、血统还能强压那些誉士甲士一头。

屈遂与昭黍的表情便不是慎重了,他们又惊又惧。

与宋玉等人反对行楚礼不是没有原因,楚礼没有周礼的等级,而大夫们的尊贵,国家的存在需要这种等级来维持。

一旦这种等级遭到废除,那就会像金字塔坍塌那样,整个国家突然间瓦解成一堆无序的砖石。

然而两人选择性忽视的是,誉士制度并不是周礼的产物,誉士是楚国敖制的初级版本。

即,士卒推选出自己认为勇敢的、善战的人做自己的首领,这个首领就是敖。

誉士本质上是敖,楚军靠占全军人数大约十分之一的敖支撑,组织不但没有金字塔式的垮塌,反而比金字塔结构更加善战,也更加坚韧。

假以时日,这些敖不单会替换楚军现有将率,还会替换楚国的现有朝臣。

这不是日渐边缘化的文臣乐意看到的,也可能不是淖狡、鲁阳君这样的芈姓贵族乐意看到的。

新贵族经过战场的磨砺迅速成长,而老贵族即将退出政治舞台,这总让人不舍。

除此以外,周礼之下备受尊崇的奢靡生活也让所有贵族留恋。

此前他们可以凭借先祖的勇武继承,现在则需要凭自己本人的勇武拼取。

如果熊荆这个大敖与甲士同罪,那他们同样要与甲士同罪,此前尊崇再也没有了。

明堂内没人说话,此前争论行楚礼还是行周礼的时候,单凭意气和楚人自尊心坚持要行楚礼的大臣们今天才发现不太妙。

行楚礼意味着要放弃以前所受的特殊待遇,开始过苦日子:

首先,只能娶一个妻子,不能娶妾,只能夺妾。

依照楚人古老的传统,妾如果不是抢夺来的而是花钱娶来的,会被所有人嘲笑;其次,不能想喝酒就喝酒。

喝酒不误事的将军貌似只有景阳一人,其余的……;

再次,每日都要刻苦习武,要特别注意不能被‘酒色掏空身子’。

要不然那日仇家登门比武,刺几剑就气喘吁吁,然后被人窝囊的杀死。

又或者站在军阵前排双腿发抖,还没有大奔冲矛人已经晕倒在地,扫尽本氏的颜面;

最后,再也不能为所欲为,要恪守楚法、楚俗,还要注意那些一心想搞个大新闻的采风,免得被刊登在大楚新闻上丢人现眼。

这样的贵族做的还有什么意思?



大臣们暗暗想到。

他们如此左尹蒙正禽却觉得这还不够,群臣沉默时他正好问道:“然庶民穷困不可为甲士,当如何?”

讨论的只是如何限制驺无诸这个新越王,但实际上也在讨论楚人自己的律法。

蒙正禽人人平等潜意识让人不快。

“天有十日,任由十等,岂能……”有人忍不住反驳。

熊荆清咳一声,道:“凡是皆有界限。

大敖与甲士同罪的界限便是无粮无产无信之人不得为甲士。

甲士必当为我楚人,且还需巫觋证明此人素来虔诚。

非我楚人…非虔诚敬信太一之人非我楚人。

既非我楚人,如何适我楚法与楚俗?”

“必当信神?”蒙正禽仍有些不解,他关心的还是法。

“法乃神之末,非法为重,乃神为重。”熊荆再道。

“法是对信神之楚人偶尔逾越之惩处。

杀十万人,神言无罪,即无罪;辱骂一句,神言有罪当死,必当死。”

熊荆的言辞让太卜观曳点头,这符合灵教的典籍。

神治的重点在于虔诚的信仰,而不在于用神灵之法约束众人。

蒙正禽则一改之前的喜悦,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

他急问道:“不信神如何?”

“不信神,可。

离楚他往。”熊荆答道。

“若田宅皆在楚地,不愿离楚,若何?”蒙正禽再问。

这次熊荆没答话,而是看向观曳。

观曳看着蒙正禽道:“亦可。”过了一会他又道:“不可。”

“为何又不可?”蒙正禽追问。

“居于楚地必信太一否?”

“左尹食盐否?

左尹食肉否?

左尹需柴否?

左尹需仆臣御手否……”观曳问出一连串的问题。

“左尹非逆旅、非商贾、非使臣,定不得以上诸物,亦不会有人与你言谈。

若有虔诚者,见左尹居于楚地不信太一,误以左尹乃渎神之人,或杀左尹全家而后快。”

“安能杀人?

!”左尹也激动了,他终于明白这为何叫神治,因为行的都是神的律法。

“大敖犯法当与甲士同罪。”

“左尹虽居于楚地,然不信太一,非我楚人,不适楚法楚俗,如何同罪?”观曳反问他。

“且左尹全家被杀,子嗣绝矣,日后已无人报仇。

若在大王治下,大王怜之,禀神灵之公正,惩其人;若左尹居我之治下,我三劝左尹离楚左尹不去,此事我定当不见。”

观曳很实话实说了一回。

实际按楚人或其他部族的习俗,不信同一个神灵就是异族,异族居本族之地与人为善还好,劝他离开而不离开,这就是找死了。

“此蛮夷也!”蒙正禽没想到事实是这样,看着熊荆连连摇头。

“我信神而不诒,你不信神而诒,我何以信你?”熊荆也对他摇头。

“我信司命之佑,战时勇猛无畏,你不信神而贪生怕死,我为何与你同伍?”

“信神者必高尚?”蒙正禽犀利的反问。

“不信神者必卑鄙?”

“然!”毫不犹豫的,熊荆重重点头。

“战场之上,惧,源于关己;勇,出于求灵。

不信神灵,何以勇?

不勇,又何以信?

且我楚人自古皆信神。

凡战,知生死皆由司命,故从不畏死;作恶,知报应皆由司祸,故毋敢天灵。

有规矩者与无规矩者,同伍,有规矩者得损,无规矩者得益,我如何不逐?

此举实也无害,有田宅者可售之得金,又何必居于楚地?”

“田宅乃先祖所留,岂能轻售之?”蒙正禽只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信神亦先祖所留,又岂能轻弃之?”观曳插了一句。

“臣以为……”淖狡咳嗽了一声。

他觉得蒙正禽问的那些实在离题太远,但熊荆觉得这个讨论很有价值。

这是界限,也是前提,没有界限的律法是假律法,只有在界限之内律法才是真律法。

什么样的人是楚人一定要严格定义,楚人当中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甲士也必须严格定义。

前者的标准是信仰,后者的标准看上去是勇敢,真正的门槛却是财产。

“越人也如我楚人。”熊荆道。

“每年大礼乃越人之外朝,平日部落长老或长老子弟亲随立于正朝。

越人不比武,但越人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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