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里斯顿花园街的血案(2/3)
在人行道上,他走来走去,似乎有些茫然地凝视着地面,偶尔又凝望天空、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
他如此精心地查看之后,才缓慢地走上黄色小路。
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黄色小路的地面。
有两次他停下了脚步,有一次我发现他露出了笑意,而且我听到他满意的一声欢呼。
黏土地面潮湿而泥泞,上边有不少脚印。
不过,因为警察早已在上面来来往往地踩过,我真不知道他如何指望从这上面发现什么线索。
但是,我至今仍未忘记,他曾出色地证明了他敏锐的观察力,所以,我坚信他一定能看出不少我所看不见的细节。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一个面色白净、头发淡黄的高个子走过来迎接福尔摩斯。
他的手里拿着记事本,跑上前来,十分热忱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您来啦,真是太好了!
这里所有的一切,我们都维持原状没动。”
“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那条黄色小路说:“就算是牛群从那儿经过,也不会搞得更糟糕了。
不过没问题,格莱格森,你准是以为自己有了结论,因此才允许警察这样做吧!”
“我在屋里忙,我的同事雷思维德先生也在这儿,外边的事都由他负责。”格莱格森推脱地说。
我的伙伴看了我一眼,将眉毛扬了一扬,嘲弄似地说:“格莱格森,有了你与雷思维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当然,第三个人就难以再发现什么线索了。”
“我以为,我们已经非常尽心尽力了。
这个案件确实材料不多,我明白,这恰好适合你的胃口。”格莱格森搓着手,颇为得意地说。
“你不是乘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格莱格森。
“不是,先生。”格莱格森回答。
“雷思维德也没有乘马车来吗?”
“他也没有乘马车来,先生。”
“那么,我们到房间里去瞧一瞧!”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并不连贯的话之后,就大踏步走进了屋子。
他后边跟着脸上露出很讶异神情的格莱格森。
一个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也没有铺地毯,满地都是灰尘。
各有一个门在过道左右两边。
很明显,其中一个门已有数周没打开过了。
另一个门是餐厅的入口,凶杀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内。
福尔摩斯走进了餐厅,我跟在他后边,觉得心情特别沉痛,这种不良情绪是因为死尸引起来的。
这一间大屋子是方形的,因为没有摆设家具,所以显得十分宽大。
廉价的花纸糊在墙壁上,有的地方已经有了霉迹,斑斑点点;有的地方大片地剥落下来,里面黄色的粉墙露出来了。
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在门对面。
壁炉框是以白色的假大理石为材料制做的,一节红色的蜡烛头放在炉台的一端。
屋子里仅有一个窗户,空气也污浊,室内光线又昏又暗,处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子里尘封的积土更加深了人的不良情绪。
但这些情景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
在我刚进去的时候,注意力就完全被那个令人恐怖的死尸所吸引。
在地板上,死者仰面躺着,茫然的眼睛凝视着褪色的天花板。
他大约有四十三四岁,肩膀宽,身材中等,满头黑色的鬈发,留着又硬又短的胡须,身穿背心和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硬硬的领子,袖口洁白,裤子则是浅色的,他身边的地板上还有一个整洁的礼帽。
他双拳紧握,两臂伸张,两腿交迭,看来,他在临死前曾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
恐怖的神情留在他那僵硬的脸上,据我看,这也是一种无比愤恨的神情,是我这辈子没有见过的。
他面貌凶恶,加上龇牙咧嘴的样子,真令人恐惧,再配上他那副低削的前额,鼻子扁平,下颌突出,乍看起来很像一个扁鼻猿猴,怪模怪样的。
另外,他那种极度紧张的痛苦翻腾的姿势,让他的整个面貌越发令人恐惧。
我曾见过形形**的死人,不过,我还未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子里更令人恐怖的情景。
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思维德身材瘦削,他此时正站在餐厅门口,向福尔摩斯与我打招呼。
他对福尔摩斯说:“这案件肯定要引起全城哄动了,先生。
我也不是一个没有工作经验的新手了,但我还没有见过如此漫无头绪的案件。”
格莱格森问:“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吗?”
“一丁点儿也没有!”雷思维德回答。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面前,蹲下来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检查着。
“没有伤痕,你们敢肯定吗?”他一边询问一边指着周围的血迹。
“没有!”两个侦探一起回答。
福尔摩斯说:“那么,这些血迹肯定是另外一个人的,说不定,或许是凶手的呢!
假设这是一宗凶杀案,它不由让我想起了1834年攸垂克特地区的范·简森死时的情形。
格莱格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吧?”
“先生,我不记得了。”格莱格森回答。
“你呀,真应当把这个旧案重新仔细了解一下。
世上本来就没有任何新鲜事,事情都是前人做过的。”福尔摩斯说这话的同时,他灵巧的手指这儿摸一摸,那儿按一按,又解开死者的衣扣观察、检查。
他的眼里又出现了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态。
尽管他观察、检查得特别迅速,但出乎我预料的认真、细致。
最后,他用鼻子在死者的嘴唇边嗅了嗅,又看了看死者靴子的底部。
他问:“尸体始终没有动过,是吗?”
“我们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格莱格森回答。
“现在,可以将他抬走,去埋葬了。”福尔摩斯面无表情地说道:“没有任何需要检查的了。”
格莱格森早已预备好了一副担架,还有4个抬担架的人员。
他一召唤,他们就走进餐厅将尸体抬了出去。
不过,当他们抬起尸体的时候,一只金戒指滚落到地板上。
雷思维德急忙将金戒指捡起来,仔细瞧着。
“肯定有一个女子来过!
这是一个结婚女子的金戒指!”雷思维德叫道。
他一面叫着,一面将托着金戒指的手伸过来给我们看。
大家都围上去看。
毫无疑问,这个金戒指是新娘戴的。
“如此一来,这案件就更加复杂化了,天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就很复杂了。”格莱格森抱怨说。
福尔摩斯说:“你如何知道?
这金戒指为什么就不能使这案件更清晰一些呢?
呆呆地瞧着它,没有任何用处,你在衣袋里发现过什么东西吗?”
“哦,都在这里。”格莱格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台阶上的一小堆物件,一一介绍说:“一块金表——97163号,伦敦巴落得公司制造;一根艾尔伯特金链,又结实又沉重;一个金戒指,上刻共济会的会徽;一个金别针,上面有一个虎头狗的头,两颗红宝石做的狗眼;一张名片,上面印有”埃诺克·J·德里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J字首跟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一些零钱,总计7英镑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姓名写在扉页上;另外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另一封是寄给德里伯的。
“寄到什么地方?”福尔摩斯问。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交本人收。
两封信都从概恩轮船公司寄出,内容是告知他们轮船自利物浦开出来的日期。
由此可见,这个倒霉蛋正要回纽约去呢!”
“你们调查过斯坦杰逊这个人吗?”福尔摩斯提醒道。
“先生,当时我马上就开始着手调查了。”格莱格森说:“我已将‘寻人启事’广告稿送各家报馆刊登,此外,我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情况,不过现在还没有回来。”
“克利夫兰方面,你们联系了吗?”福尔摩斯继续提醒道。
“今天早晨,我们已经发出电报联系了。”格莱格森回答:“我们只不过将这个案件的情形详细说明一下,而且告诉克利夫兰方面,希望他们告知我们任何可能有帮助的情况。”
“你没有发现你并没有提及关键的细节吗?”福尔摩斯追问。
“我问到了斯坦杰逊。”
“没问别的吗?
难道整个案件中没有任何关键性的问题吗?
你是否需要再发份电报?”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