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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6/7)

“确实如此。”

“于是,今天我们不顾路途这么遥远,来到这里。

在对场地进行检查之后,并经过对案情细节的了解,我其实已经告诉了莱斯特雷这个笨蛋罪犯的相貌特征。”

“那这些细节你是怎么了解到的呢?”

“我的方法你应该最熟悉啊,就是靠对细节的观察了解到的。”

“你对他的身高的判断方法我是知道的,就是从他走路步幅大小来估计的,而从他的脚印则可以判断出其穿靴子的事实。”

“没错,那双靴子比较独特。”

“不过你是如何看出他腿瘸的呢?”

“我是从他两个脚印的不同清晰程度来判断的。

因为他的右脚印一直不如左脚印清晰。

这说明右脚用劲比较小,这就说明他是因为腿瘸才会这样走路的,所以他是个瘸子。”

“那又是怎么知道他是一个左撇子的呢?”

“从审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记载中,你已经注意到了,那一下攻击时从他背后袭击的,并且位置是在他的左侧。

你可以想象一下,除非这个人是左撇子,否则不会打在其左侧。

这个人一直躲在树后面抽着烟呢,当麦卡锡父子在一边谈话的时候。

根据我对烟灰的研究,从那儿留下的雪茄灰来看,我敢断定他抽的是印度的雪茄。

你知道,对烟这个东西我以前专门投入过比较大精力来研究,并为此专门写过有关这方面的论文,对140种不同的烟草、雪茄和香烟的灰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在发现了烟灰以后,又在附近的苔藓里搜寻到了他遗留下的烟头,这种烟头正是印度雪茄烟的烟头,它和鹿特丹卷制雪茄很相似。”

“那么,雪茄烟嘴是怎么回事?”

“我发现那个烟头没有用嘴叼过痕迹,说明他是用烟嘴套在上面的,而雪茄烟的烟屁股上的撕开部位是用刀切开的而不是用嘴咬开的,不过从切口很不整齐的迹象来看,我推断出应该是因为刀子不太锋利的缘故,所以,我断定这是一把很钝的削鹅毛笔用的小刀。”

我说:“福尔摩斯,看来这个人已经插翅难逃了,因为在这四周你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了。

这就跟在他脖子上套上了一个绞索一样,等于提前结束了他的性命。

另外更重要的是,你还了一个人的清白。

目前一切形势都在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不过那个凶手是……”

这时我们的房门开了,“约翰·特纳先生前来拜访!”旅馆的侍者一边把客人带进来,一面说道。

来客相貌非同一般,但显得很陌生。

他两肩下垂,走路很迟缓,一瘸一拐地,一看年纪就不小了。

不过从他那坚毅的脸上深陷的皱纹和下身粗壮的四肢来看,又让人觉得他身体很强壮,而且很有个性。

眉毛下垂、胡须蜷曲加上银灰色的头发,这几方面一结合,更衬托出其尊贵和威仪。

不过此时的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端呈深紫蓝色。

以我医生的职业敏感,我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患有绝症的人。

福尔摩斯很有礼貌地对客人说道:“看来你已经收到我的便笺了,请坐吧!”

“对,看门人已经把你的便笺转交给我了。

你说,为了避免别人不必要的议论,你想约我在这里见面。”

“我认为要是我去你的庄园拜访的话,会招致人们的非议。”

“你因为什么原因要见我呢?”问完以后,他那带着疲倦和绝望的眼神已经告诉人,他已经得到了答复了。

迎着他的眼神,福尔摩斯说道:“是的,是这样的,对麦卡锡的所有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

这个老人低下头,手捂住脸,喊道:“求上帝保佑我!

可是,我向你保证,这个小伙子是不会有事的。

到时候一旦巡回审判法庭判他有罪,我一定会出来替他辩解的。”

福尔摩斯一脸严肃:“能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如果不是出于为我的宝贝女儿考虑的话,我早就憋不住了。

可是那样会让她受不了的……她要是知道我被抓的消息,肯定会很伤心的。”

福尔摩斯说:“可能还不到逮捕你的地步吧!”“什么?”

“因为我是私家侦探,是无权抓捕你的。

我很清楚,我是应你女儿的邀请来到这里,并且是为她做事的。

所以,不管怎样都要想办法让小麦卡锡被无罪释放才行。”

老特纳说:“我已经离死也不远了,多年糖尿病在身。

我的医生说,甚至能不能活一个月都不一定呢!

但是,我还是愿意死在家里,而不愿让自己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身,走到桌子旁边坐下之后,在他面前已经放好了一沓纸。

他拿起一支笔说道:“现在这样吧,把事情真相告诉我,然后我把它记录下来,最后只需你签字画押,现在有这位华生先生作证。

我等以后必要的时候,为了救小麦卡锡的时候再出示你的自白书。

我可以对你保证,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把它拿出来用的。”

老人说道:这倒是个可行的办法。

毕竟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时还不知道呢,只要能不给艾丽斯带来太大的意外打击就行,我自己倒是无所谓。

从现在开始,我保证跟你说出所有实情。

虽然这件事说来话长,但是我不会用多少时间的。

“你是不知道啊,这个死去的麦卡锡简直就是一个魔鬼一样。

我这可是心里话啊!

愿上帝保佑你,无论如何别让这样的人缠上了。

我这20年里,就是被他一直缠着不放才会这样的,他毁了我的一生啊,我先说说我是如何被他缠住的吧……”

那是19世纪60年代初,在一个开矿的地方我认识了他。

那时我还很年轻,做事比较容易冲动,也很浮躁,没有不想做的事情。

先是和一帮坏人结成了团伙,一天到晚花天酒地。

后来因为开矿失利,就当了土匪。

我们一群共有六个人,经常靠抢劫车站和拦截去矿场的马车为生,一直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

巴勒拉特的黑杰克是我那时的外号,直到现在那儿的人都还记得我们这一伙的绰号——巴勒拉特帮。

有一天,我们袭击了一个从巴勒拉特前往墨尔本的运输黄金的队伍,那个车队共有六名护送的骑兵,跟我们正好势均力敌。

不过结果还是在我们损失了三个人,他们损失四个骑兵的情况下,才把那笔钱财弄到手。

当时的马车夫,也就是现在的麦卡锡,被我用手枪指着脑袋。

但是最不应该的就是,我没有当时开枪打死他,我向上帝发誓,当时要是开枪打死他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尽管他当时的表情很让我不舒服,我发现那双一直半睁着的眼睛老是盯着我不放,恨不得把我刻在他心里一样,我却还是放了他一马。

我们安全无事地弄到了那笔黄金,一下子发了财,并且来到了英国,到现在都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在英国,我和同伴们各奔东西,我痛下决心要安稳过日子,就买了当时正在明码出售的这份产业,经常用我的钱做点儿善事,以弥补当初犯下的过错。

我还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家庭。

虽然妻子年轻早逝,但好在她给我留下了一个宝贝女儿——小艾丽斯。

正是她,促使我放弃了过去,甚至还在她婴儿时期,我就被她的小手指引着,将我拉上了光明的道路引上了正道。

总之,从那以后,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以我所能来尽量弥补我过去犯下的过错。

在被麦卡锡控制之前,一切都很顺利。

那一次是因为到城里去办理关于投资的事,结果,我在摄政街与他相遇。

当时的他赤着脚,身上的衣服简直破烂不堪。

他一见到我就拉住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求你把我们收留下来吧,我们将和你亲如一家人的,我们只有父子两人。

要是你不愿意……你是知道的,英国可是个最奉公守法的国家,相信我只要叫一声,警察马上就可以到。



嗯,就这样,他们跟我一起来到了这里,从此我的生活就跟他连在了一起,自那以后,他就开始在我最好的土地上生活,并且不用交任何租金。

而我却备受心灵的煎熬,心里一刻也不得安生,无论何时何地,都忘不了他,还有他那奸诈的、狰狞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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