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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九章 于延益的野望(3/3)

“君权无上,唯法匡之!”

于延益在刑部的天牢之中,在这幽暗无光的地方,喊出了振聋发聩的八个字。

经历了楚王之事,和他自己的被冤枉的过程,他得到了这八个字。

虽然此地没有阳光,但是杨清源的眼中似乎看到了光明。

文明的进程,是一个限制权力的过程。

以帝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这句话是《权利法案》的核心含义,也就是于延益的刚刚那八个字的含义。

王在法下,天下大同。

“现在,是个机会!”于延益的语气坚定,“我若是被朱瞻坤冤杀,便足以引起朝中群臣对于天子的排斥。”

于延益讲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的谦虚,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他为国尽忠,在大周危亡之际,守住晋阳,并和杨清源围歼后金大军,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且为人德行高尚,没有丝毫弄权贪渎之行。

这样的人要被天子冤杀,百官会如何想?



今日朱瞻坤可以冤杀于延益,明日是不是一样可以冤杀赵艋轲、钱牧谦、程青松?



即便是得杨清源言传身教的十三皇子上位,当了一任好皇帝,那下一朝呢?



将社稷命运和自身命运寄托于皇帝是个皇帝之上,这本来就走钢丝的行为,非天下正道。

之前他们没有办法,而杨清源和于延益提出了一个办法,足以限制皇权。

那他们自然是愿意拥护的。

文官武勋两大集团其实代表的就是此时大周的最大利益。

黎庶众多,但他们的声音不被听见。

以内阁治政,以都督府掌兵,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司法。

三方分立,制衡皇权!

则王,在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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