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荣宁的处罚(2/2)
见状,大理寺寺卿又问过几句,让人签字画押后,叫起了下一个—王熙凤。
王熙凤虽然有些落魄,没有往日神仙妃子的光鲜亮丽,但对于所指正的罪行,却是咬死了牙不认。
她先前因贾琏被捕特意回过娘家搬救兵的,但是她的婶娘却是细细叮嘱了她一番。
不认罪,她自己个尚能保住自己的命,也有王家为靠山,不光她好,便是有机会也会周旋救出贾琏;不然,入住寺庙常伴青灯古佛还好,最坏的便是她被病逝了。
至于休妻,贾家却是不敢的。
她到底为贾琏生了一个女儿。
贾家第五代的嫡长女。
若是大姐儿有个罪妇的母亲,将来定是议不到好人家。
嫡长女议不到好人家,直接会拉低整个荣府,整个贾家女的婚嫁档次。
王熙凤是相信王家的权势的,故而也信了这番理论,哪怕如今身在囹圄之中,还能牙尖嘴利反驳起来:“我为何要贪污公中银两?
贾家家主还是我公公吧?
他只有我丈夫贾琏一个嫡子,这贾家将来难道不是他的?
我为何要贪污自己家产?
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还有,放个利钱能够多少进账?
我的嫁妆随随便便拿出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我都为贾家贴过多少嫁妆银子了,岂会在意那点蝇头小利?”
作者有话要说:薛蟠打死人的事情,贾政他们是知晓的,原著第二回明确说过的—
【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之言寄去。】
【那时王夫人已知薛蟠官司一事亏贾雨村就中维持了,才放了心。
又见哥哥升了边缺,正愁少了娘家的亲戚来往,略加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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