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第二二四章 无题(3/3)

结果那辆车的车主,指着车子四个面,各种毛病,都是老钱造成的。

定损后,维修店也说了各种问题。

据说修车费要两三万。

按照交通规则,那样的事故,老钱要负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

至于另外一个当事人是否故意,在法律上不认。

那辆车的情况,分明就是车主买了辆二手车,然后故意利用交通规则,制造轻微的交通意外。

然后跟修车店合伙,骗保险。

保险公司也不会去查到底是不是骗保险。

毕竟,举证不容易。

而且,反正事故中负责的那方,以后想要继续买保险,会因为这次事故而提价。

说到底,还是将支付的保险金,转嫁给老钱了。

按老钱现在这年龄,如无意外,以后至少还要再开二十年的车。

以后因为这次事故而增加的车保险,保险公司肯定会收回来。

至于老钱,遇到那么要钱不要命的人,他还能说什么?

能在事故中毫发无伤,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过他还是恨恨地说:“我这人从不说什么狠话的。

不过今天我真的是不吐不快:那点钱,就当是提前给那混蛋买香宝蜡烛的。”

那么为了钱,不顾自己的命,也拿别人的命开玩笑的……说一句很坏,不算过分!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