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带我离开(3/4)
黎璃挂了电话,看着屏幕上穿着白色球衣的德国队员欢庆胜利。
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泪——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个人!
被电话吵醒的裴尚轩睡不着了,走到客厅打开电视机调到有线体育台。
德国2:1战胜捷克,欧洲杯历史上第一场金球决胜的比赛,德国人举着国旗满场飞奔,失败的那一方颓丧地坐于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记忆回到一九九零年夏天,黎璃喜欢的阿根廷也是这样看着德国人庆祝胜利。
一九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连同对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弃,不想再与过去牵扯。
可是那个喜欢阿根廷的女孩始终不放弃他,就像她对蓝白色的球队,不管失败几次,她依然痴心不悔。
德国队队长克林斯曼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手中接过冠军奖杯,高高举过头顶,女王乐队《Wearethechampions》旋律响起,裴尚轩微微含笑。
有黎璃这样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四点四十分,裴尚轩和黎璃在酒吧看欧洲杯直播,德国队在最后一场小组赛中倾尽全力仍然输给了捷克,从而丧失了小组出线的机会。
一九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画面就此定格,成为德国队这些年来唯一收获的荣耀。
那时候他的生活处于失控边缘,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穷途末路,裴尚轩看不见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边,眼神温暖地望着他。
像过去了的很多年里,她在他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无声给予支持。
裴尚轩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脸距离她很近,他在她耳边低声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欢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轩从未想过黎璃是否喜欢自己,也许是他潜意识里拒绝设想这一可能性。
他固执地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独与爱情无关。
当时间停在告别面前,他才明白自己原来很爱很爱她。
如果你握着一个人的手感觉到的是幸福,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你爱她?
裴尚轩握着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几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个初一女生补习英文。
裴尚轩取笑黎璃这是去误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学经验吗?”他糗她。
黎璃昂着头,尽力缩短与他的身高差距,“当然有了,我替某个笨蛋补过不知多少次课了。”
久远的记忆,无忧无虑少年时,烦恼的事情过不了几天就抛在了身后,似乎连那时的天空也比现在更澄澈明净。
那段回忆里还有一个人,笑颜如花的美丽少女。
难堪的沉默弥漫周遭,他们都还没真正遗忘。
有些事情虽然过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时刻提醒着曾经。
“黎璃,我要去广州。”裴尚轩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发已成了他的习惯动作。
她稍感惊讶,“去干吗?”
“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爸想带我去广州,做服装批发。”裴尚轩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恶作剧地冲黎璃的脸吐出烟雾。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当扇子让烟味散去。
她故作欢快地说道:“做生意啊,将来发财当了大老板,可别忘了我这个穷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潇洒地转身,举起手朝背后的她挥了挥当做再见。
“你这块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风顺,笨蛋!
多长点心眼。”黎璃提高声音,怕裴尚轩听不见。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点了点头。
裴尚轩坐火车离开上海那一天,黎璃背着书包去给初一女生补课。
穿行在狭窄的弄堂,看着熟悉的红砖房,她想念过去的自己与他。
他们都离开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学生名叫沈洁华,留级重读初一。
女孩看上去呆头呆脑,无论她重复讲解多少次,给她的反应总是茫然以对,她当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轩都没这么累过。
黎璃免不了挫败,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试卷。
她已经把题目出到“I__a
student”,只要填写“am”这么简单的份儿上了,假如沈洁华再做不出,黎璃决定甩手不干了。
柳千仁从卧室走到客厅,听到动静黎璃微抬起头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齐的样子是准备出门。
耳边响起报到那天他说的话,“毕业后我打算去美国留学,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颤,钢笔尖在纸上重重戳出了一个洞。
他经过她面前,脚步不停。
柳千仁走过去之后回头看着黎璃的侧影,两年前发生的事情同样也是他心中的阴影,她悲凉绝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过他的灵魂。
他常常从梦中惊醒,愧疚在万籁俱寂中汹涌而至,那个与他同处一城的女孩永不会原谅他带来的伤害,这个事实让柳千仁濒临崩溃。
他有个可笑的念头:若是当年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脱?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会上,柳千仁看着裴尚轩将黎璃带走,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乱的凌晨。
目送他们离开的一刻,他的内心被某种名为“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
柳千仁不想爱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
他对她,厌恶才是正确的态度。
他决心离开上海去遥远的美国,把黎璃完全舍弃。
此去经年,等他再见到她,柳千仁发现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后从沙砾中露出的光滑卵石——历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满二十周岁,室友嚷着要拿到奖学金的她请客。
班长早上开信箱,有一张给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广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笔迹。
随着年岁渐长,裴尚轩的字从行书一下子跃进到草书,潦草得比医生的处方单更难辨认,还大言不惭说这就叫做“狂草”。
黎璃当即没好气地说张旭保管能被他气得再死一次。
他蜷起食指,在她额头轻轻弹了弹,笑眯眯地辩解:“这叫风格,懂不懂?”
“狡辩,是中国人就该把字练好。”黎璃拂开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给别人看,有几个能看明白?”
“没关系,反正会给我写信的只有你。”裴尚轩嘿嘿笑着,满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轻轻一咳,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心头却有几分高兴,想着自己总算有一点点特别之处——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满意足得好像刮开彩票中了头奖。
裴尚轩在明信片背后写道:丫头,happybirthday!
在外面没办法被你“三光”,等我回来一定补上。
她扑哧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边摊的情形浮现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说着请客还向被请的人借钱这种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迹更潦草。
黎璃费了一番工夫才认出他写了什么——别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
下意识地,黎璃的手隔着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
上海的冬天来得越来越晚,常常是一下子从深秋迈入冬季。
十二月初的白天温暖宜人,时髦的女生穿短裙长靴,如天桥上走猫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颇有韵律感地扭着纤细腰身。
黎璃羡慕地瞧着女孩细细的长腿,不解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细腿的美人。
不说杂志封面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难民的超级模特,就说一个算不上大的校园,触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风。
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长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着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对方,一边用不满的语气絮絮叨叨,“学校里没见几个男生,扭成这样给谁看啊?”她嘴上这样说着,肩膀却无意识地左右摇摆起来,看起来与后面那个女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着嘴笑,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
恐怕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风情万种的女子对待能获得高回头率的同性,都是表面不屑私下抱着艳羡心态。
毕竟男人喜欢美女,古往今来女人的斗争又多是为了男人而展开。
比如她认识的人里,就有一个喜欢漂亮女孩的家伙!
黎璃黯然地想着。
课本里夹着裴尚轩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广州中山纪念堂的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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