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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1/2)

进山前的两天,陈凌就把洞天之中,茅屋四周种植的黄瓜、茄子、西红柿、豆角之类的蔬菜摘了下来,堆在了茅屋里。

植株连根刨掉,连带着用铁丝搭的架子也拆掉了。

反正这些蔬菜只是自己人吃的,并不准备去卖钱,以后就即吃即种,什么时候想吃,进来随时种一些就行。

不然茅屋前后长得全是这些东西,雅观不雅观倒是其次,关键是太占地方了。

山里‘宝贝’多的是,要给这些腾出来空间。

像今天下午走的这片区域,就很少有人来。

常见的药材和野果非常之多,漂亮的野花遍地都是。

陈凌现在瞄上的,是几株兰花,一眼看过去,倒是并没有给人多惊艳的感觉,但是特别香,就生长在溪流旁的岩石上。

叶片肥厚,花瓣圆润丰满,呈现细密斑点状的浅红色,且花瓣的边缘之上有金黄的外缘。

走近之后,香味更加浓郁,浓香中带着一股甜美,芳香四溢。

小心翼翼的拔下来一株,将其收入洞天之中,陈凌正想换下一处地方,转眼间又发现几棵野枣树,野枣子是很常见的,田野沟边都有,但是这几棵不太一样。

是他儿时记忆中比较深刻的一种野枣树,本地人称凤眼儿,果子极小,但口感却相当好,每颗树往往长得不大,结果也少得很,有的小树一年下来,只长五六颗枣子,还常被鸟雀祸害个精光。

他们小时候即使是心里勤惦记着,也鲜少能吃到嘴里。

大人们也爱吃,当然有人试着种植过,但味道差远了。

渐渐地,现在外面已经见不到这种凤眼儿野枣了,只有人迹罕至的深山才有生长。

野果之所以被称为野果,就是经不起大面积种植。

不是果子小,就是成果困难,还有许多野果子口感酸涩,无法入口。

不过陈凌不怕这些,既然遇到了,就收进洞天里了。

“扑哧!”

“汪汪汪……”

黑娃忽的打了喷嚏,用力的甩了甩大脑袋,发出一阵气急败坏的叫声。

太阳落山了,水边蚊子成群,两只狗都不堪其扰。

小金也烦躁的哼唧起来。

它们两个遇到狼也不怂,但对于这些蚊虫就无可奈何了。

陈凌也没有办法,挥着袖子帮忙驱赶了一番,说道:“走,再挖棵小树,咱们就回去了。”

梅兰竹菊,怎么也得凑齐了。

不过要挖的这棵树不是这些里边的,就是一棵野樱桃的树苗,距离也不远,陈凌很快就刨掉收进了洞天之中,旁边还有几棵大树,枝杈上一簇簇缀满了红通通的小樱桃,看在眼里,煞是喜人,陈凌撸了几串下来,抹干净上面的毛,分给两只狗一些,一人两狗,边走边吃。

樱桃,还有之前移栽的野葡萄。

他打算出了山,酿点果酒的,野果树先在洞天培养一阵子。

到时候什么樱桃、野葡萄、羊奶奶之类的,分门别类的,每样酿一大缸出来,等陪着媳妇回娘家的时候,给老丈人带一些。

尝尝美酒的滋味,也让二老养养身子骨。

往落脚地走着,陈凌也在顺便大量的寻找枯枝,这地方不知道多少年没人光顾了,枯枝败叶摞了厚厚一层,轻轻松松就能捡到一堆。

全部将其折断成一米左右的长短,然后拔一些野草,简单的搓拧上几圈,缠绕着在一块,打成捆,就这样背着两捆子干柴走回去。

山里的野草长得都很茂盛,且韧性很强,是非常结实的,几根并在一起,搓拧几下就能当成绳子来用。

往回走着,离溪边远了,蚊虫渐渐变少。

两只狗也活络起来,有样学样的,帮着陈凌捡柴。

不过它们是小孩子心性,比较贪心。

专挑大的捡。

黑娃发现一跟断裂在地的松树枝干,差不多巴掌粗细,一米多长,顿时兴奋不已,叼起来就向前跑。

结果它这样横着走,没走几步,就在林间被树绊了个够呛,急得直叫唤。

还是小金聪明点。

帮它叼住一头,两个家伙就这样,各自咬着一边,一前一后,抬起来往前跑。

玩起了两狗抬杠。

陈凌瞧着有趣,跟在后边,帮它们喊着号子鼓劲。

果然两只狗跑得更欢快了。

一人两狗,回到落脚地的时候,更是把众人看傻了眼。

尤其一帮子小年轻的,他们不常去陈凌家,见到这一幕,眼神带着愕然与惊叹。

不止他们,连陈大志都忍不住站起来。

“哈哈哈,好家伙,富贵你家这狗本事咋这大,能打狼,能撵山,还能捡柴……”

“这要再过两年,再使使劲儿,说不定还窜上天了哩。”

陈凌把两捆柴放下,笑道:“想上天容易,也得等它们能长出来翅膀啊。”

大伙儿顿时一阵哄然大笑,随后围着两只狗瞧来瞧去。

一个个念叨说:富贵家的这俩狗也不知道咋养的,啥都会干,也太能了。

黑娃跟小金现在已经听不到别人夸它们了,只是卧在陈凌脚边,翻着肚皮,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让陈凌给它们挠痒痒。

刚才两个家伙被蚊子咬惨了,身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又痒又疼,难受不已。

……只可惜天黑的太快了。

最后的一点昏光,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整个林子瞬间变得黑暗下来,就像是天上让遮了块幕布,一缕光都没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陈凌帮两只狗挠了几下,周围就已经陷入漆黑。

起身道:“好了好了,不要闹腾了,等做上饭,我给你们抹点药。”

随后玉强几个打着手电筒去生火。

火堆燃烧起来,四周已经被清理出一块空地,陈凌收拾了两只野兔,陈大志也把中午土狗们逮到的那几只山老鼠取出,摆弄起来。

至于草鹿和麂子,是不肯吃的。

大家伙进山来,都是为了生计。

全靠打到的这些大猎物拉到集上卖钱。

所谓:谋其皮肉而不自享,换为家中衣食。

正是如此。

……夜晚的深山,漆黑的吓人。

野狼的长嗥,伴随着一声声凄凉的鸟叫,越发显得空旷幽寂,令人心里发毛。

此处的林间燃起了篝火。

篝火有两堆。

陈凌在这一边,穿起兔子,架在火上,来回翻动着,进行炙烤。

火烧的很旺,一滴滴兔油落入火堆之中,发出一阵滋滋声,兔肉也随之染上一抹浅淡的金黄色。

香味逐渐飘散出来。

让饥肠辘辘的众人情不自禁的咽起了口水,还没烤熟就想吃得不得了。

另一边,陈大志是在烤老鼠。

三只穿成一串。

穿了三串,嘴上叼着烟卷,兴致勃勃的烤着。

花了大半个小时,兔子和山老鼠都烤好了。

王立献取出一小瓶酒,就着香喷喷的兔肉,每个人小小的来上了两口,山里夜间气温低,稍微抿两口酒,身子也舒服。

兔肉分完,大家也都尝了尝烤熟的山老鼠。

主要是小年轻的没吃过,尝新鲜。

山老鼠肉的味道还算不错,清脆中稍微有一丝丝发甜,瘦嫩可口,用火烤熟之后,外焦里嫩。

陈凌只是尝了两口,试了下味道,就不再吃了。

竹鼠他能接受,且能吃得很高兴,老鼠就算了。

其他人吃了却有点上瘾,像陈玉彬,这小个子尝了一口眼睛就发亮起来,老鼠爪子和尾巴都吃了个干净,见别人吃饱了,就不住的往嘴里塞老鼠肉,连着骨头嘎吱嘎吱嚼着脆响。

让黑娃和小金两个都瞪圆了眼睛,盯着他一阵瞧,仿佛在好奇,这老鼠肉真有那么好吃吗?

陈凌吃饱喝足,给大伙儿烧上热水。

就转身给自己‘铺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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