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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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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的东区郊外的某个球场,太阳酷晒着大地,一群高个子正在那边打球,最高大概有七尺左右,最矮的也差不多有六尺,如果你说他们是什么职业球员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都是附近贫民区里的孩子!

都是为了逃避现实生活中的苦难才到篮球场上来发泄的!

他们的球风根本就不能用野路子来形容,简直就是彪悍!

凶猛!

下手绝不留情,也不会有人叫犯规,因为主动叫犯规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一种软蛋的表现!

打了一会儿之后,场上的人便跑到林荫地去休息!

因为太阳太恶毒了!

“道格!

今天晚上你吃什么?”一个个子看起来相对来书比较小的黑人小伙子朝旁边那个一身流线型肌肉的高个子【大概六尺八左右】说道。

高个子看了看刺眼的太阳,露出洁净通白的牙齿,仿佛如同一只择人而噬的豹子一样。

:“抢!

除了抢!

我想不到其他的办法!”

“好吧!

道格!

我想我身上还有十美元!

我从我爸那里偷来的,我可以借给你,虽然你已经借了我八十块了,你从来都没有还过!

现在难道没有大学愿意接受你吗?”小个子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钱,递给道格!

那个被称作道格的大个子,看了看他的那张钱,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坚定的将钱拿了过来,喉咙里挤出俩个字“谢谢!”塞进父亲留给自己的牛仔裤里,接着说道:“呃!

是的!

那些该死的大学都不愿意给我提供奖学金,他们认为我太野蛮了,而且完全不会进攻,就只会抢篮板而已,而且身高没有七尺!

所以他们都不相信我。

你知道,整个世界都抛弃了我!”

“不!

道格!

我知道你的厉害,你比格雷格他们强多了,只是他们没有发现而已,真的!

伙计,我真的很崇拜你,自从你小时侯帮我打走欺负的瑞安他们以后,我就打心眼里的佩服你!”

道格大手拍了拍小个子的肩膀,“你是我的好兄弟!

有一天我道格瑞秋发财了以后,我一定不会忘记你,我的兄弟,鲍比琼斯!”

“我想,你会那样的,我的兄弟!

如果到了九月份你还没有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你会去干什么?

是的,我说的是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琼斯说道。

瑞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使劲的向天上扔去,大声的吼了一声,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慢慢的说道::“我想我可能会去帮地狱天使他们送货!

你知道我身体很强悍的,一般的人好几个都不是我的对手,干这个,我想我会赚到钱的。

到时候,我就可以还钱给你了!”说道最后,瑞秋笑了起来。

越笑越大声。

没人知道他笑的是什么,但是琼斯知道,他是在苦笑。

笑这个世界的不公!

琼斯将手伸了过去,用说摇了摇他的肩膀,说道:“道格,你难道不知道你的父母都是死在黑帮火拼之中吗?

你都已经坚持快十九年了,为什么你不在多坚持下去呢?

我不需要你还我的钱,我们是兄弟,你不能学你的大哥,他是一个痞子!

你和他不一样!

你是有天赋的,所有的人都这样说。”

“好了,鲍比!

我知道,我们是兄弟,你是为我好,但是我只有一个哥哥。

虽然他是个流氓,但是他对我很好,我的学费都是他卖毒品卖来的,虽然他可能三天穷四天富的,但是他是我的亲哥哥,请不要骂他是个痞子好吗?

你们都是我的兄弟!”

“好吧!

对不起,道格,但是我真的不希望你也走上你大哥的道路!

我想,不管是你在天堂的父母还是在混黑道的哥哥,他们都不希望你成为那样的人!

当然,我也不希望,因为你是我的兄弟!”

“呃!

我得先走了,鲍比!

再见!”似乎是逃避什么似的,瑞秋马上向街道那边跑去,琼斯回头一看,原来是露丝过来,露丝是在加州大学读书的一个白人姑娘,今年她读大一,大琼斯和瑞安一级,瑞秋那家伙跟琼斯说过,他喜欢露丝,但是琼斯他不喜欢,琼斯喜欢的是那种墨西哥女孩,因为她们拥有巧口力般的肌肤,但是瑞秋却不敢对露丝表白,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自己只是一个贫民区里穷孩子,而露丝的父亲是一个银行经理,所以,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不过有一次,瑞秋对琼斯说,有朝一日他有钱了,他一定要开十辆跑车中的皇后玛莎拉蒂去露丝家,然后再买一颗价值一百万的钻石像她求爱!

可是琼斯一直没明白的是,瑞秋一个人怎么能开十辆车呢?

露丝走了过来,向琼斯说道:“嘿!

小匹萨!

道格他干什么去了!

走的这么急急忙忙!”

“露丝!

别叫我小匹萨行不行,我已经快十九了!”

露丝捂嘴笑了笑,说道:“好吧!

小匹萨!

我以后都不这样叫你了,哦!

这时最后一次!

得到了我的保证,你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

“好吧!

虽然我知道你的保证就和道格的中投一样不可信,但是,我还是告诉你吧!

道格他看见你来了,所以他就跑了!”

“这是为什么呢?”

“白痴!

他喜欢你!”琼斯一点也不给她面子,因为他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生,他喜欢的是拥有巧口力肌肤的墨西哥女孩!

露丝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哦!

那好吧!

小匹萨!

我也该走了!”

“你、、、”见露丝还是叫自己为小匹萨,琼斯的脚不停的在地上跺着,因为他把那快地当作了露丝,虽然那根本不起任何作用,疼得还是自己的腿!

琼斯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的记忆力这么好,小时候的丑事她都能记得那么清楚!

而另一边,瑞秋则一口气跑到了距离篮球场大概有一俩里的林荫大道了,这里人迹罕至,大部分都是一些个老年人到这里来散散步,或者是一些有知识的人或者闲着无聊的富人到这里来散散心,瑞安慢慢的走着,难得有时间可以来不想自己的生存问题,和远离那些暴力,残杀,火拼的消息!

所以显得格外的放松,瑞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这时耳边传来一声抢劫!

抓贼的声音,瑞秋心里本来对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了,也不打算理这些事情,但是当他看见那个呼救的人居然是前火箭队的主教练时,瑞秋不禁怦然心动,心想若是我帮他抓住了的话,他肯定会感谢我,到时候我再叫他推荐我到某一所大学里去当球员,那岂不是、、、

想到就做,瑞秋立马那抢东西的人跑去,瑞秋人高马大,步幅较那小偷大,所以很快就追上了那小贼!

将包拿回来之后,便将他放走了,毕竟得扰人出且饶人啊!

因为自己也是出身在那种地方的人,所以特别能理解他们的感触,有可能今天自己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那个小偷一家都得饿着肚子过一个晚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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