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有名为七杀(2/4)
是不是值得?
当所有带着血腥味道的筹码押上之后,自己也就成了……
打鞑子回老家?
以现有的实力,以自己的能力,最多三年,甚至连三年也用不了,李四就有和满清硬碰的能力。
李四所想可不是仅把鞑子打回老家这么简单,若是仅仅如此,当时就留在南都了。
若是小皇帝不行,就是改朝换代,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再有五年的发展,应该可以实现。
以李四现有的实力和发展速度,无论是反清还的覆明,都不是很大的问题。
迄今为止,赴死军的高速发展都是依靠李四本人对于大势的把握,每一次大变都利益到了极限,终于成就就今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赴死军。
但是蝴蝶翅膀底下已经是改天换地的风雷,但李四已经成了气候,正式登上了这个时代的大舞台,以后完全可以依靠自己了。
“若仅仅是反清,亦或仅仅是覆明,这该多好,多简单……”
……
仅仅隔了没有几日。
由都帅李四亲自签书的捐爵令就崭新出炉了。
花钱买官儿这种勾当由来已久,据说是始自秦朝,不过也没有人关心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反正无论唐宋,就是大明国朝也有捐款纳官者,朝廷里还专门有捐科衙门。
卖官鬻爵的事情哪朝也没有少过,尤其是在南北两都附近,那些个有身价的大户哪个不是有这样那样的官衔儿在身?
当然能不能补实缺,什么时候才能补上,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在这样的年月,正经科举出身受朝廷重用的官儿也不老少,这些根子正牌子硬的官儿还朝不保夕呢,捐来的候补官儿也没有几个人真就当回子事情。
要说捐官儿的也不少,真正的豪门可不在乎这个。
也只有那些有钱没有地方花的暴发户,才想着花点银子捐个官老爷的头衔儿,然后三辈子也等不到放实缺。
更多的一部分则是给家里故去的老人们捐个一官半职,要不然墓碑上还是一介白身,看着也不光彩。
在宋元明三代,给死人捐官儿的事情占了不小的比例,这种事情最受双方欢迎了。
反正也是花银子买面子而已,只要白花花的银子洒出去,就能换回来一官半职,无论是老人的墓碑还是家里的族谱上,都有光鲜亮丽的一笔。
至于卖官的也喜欢,官都卖给死人了,也不必想着再放什么缺,也简单省事儿不是?
不过淮西李帅放出的捐爵令和以前的多有不同。
在淮西李帅的地盘上,真正的大官实官,是不准备卖的。
以前的捐官令都是花出了银子,买回来实实在在的官职,哪怕就是个永远也补不了缺的虚衔,起码朝廷里有这个职位。
可李四李大都帅弄出来的这些官职,看着就让人赶到匪夷所思。
譬如说府下的通判一职吧,从来就是无定员的正六品,说有实权就有实权,要想让你没有实权还真就一点儿没有,属于上下都够不到的那种。
这通判本身就是个副职,可李四倒好,又弄出了个副职当中的副职——同知通判。
从史书有载以来,就从来也没有听说过通判里头还有什么同知的,就是国朝也没有这个官衔,究竟是几品几级,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谁也搞不明白。
说白了就是府下的跑腿儿手下的那种跑腿儿呗,大伙儿也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可字面儿上就是这么个意思。
就这么一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官职,价码儿可不低。
每年两千六百两纹银,或者一千两百石精米,都行。
你要是一下子捐五年的任期,还可以打折。
捐官本来就是一次性的终身买断,哪里听说过分年付款的?
我掏那么多银子买了这么个副职里头的副职,除了跑腿儿之外没有任何的权利,下的本钱也捞不回来呀?
而且还是冤大头的价格。
更主要的是还需要每年掏钱买,万一明年我要不想买了,连这个双重副职的空头官职都没有了。
庐州府下各州各县,都在腹诽李四的这种捐爵方式,这哪里是买卖?
和明抢也差不多了。
这简直就是糊弄傻子的嘛,只有真正的傻脑壳才会去买。
可这种傻脑壳的家伙还就真有,而且数目不在少数。
最让人惊奇的就是,这种傻人还有扎堆儿的趋势。
整个庐州这样的傻子也没有出几个,十好几个同知通判都出在凤阳府了,难道太祖的龙兴之地就出这种连账也算不清楚的傻子?
按照捐爵令捐来的官爵,赴死军会极力保护其财产和田地,并且保护其人身安全。
当都帅府宣布出这点的时候,大伙儿总算是明白了。
淮西南部是赴死军新收进来的地盘儿,又是大明朝的龙兴所在,各种豪富之家还能少了?
这种人家可都是地方上的大族,家底雄厚着呢,也根本就不在乎这种可有可无的所谓官职。
之所以心甘情愿的掏出白花花的银子买一个狗屁也不是的官职,就是害怕赴死军重施故技。
赴死军对于地方上的豪强大族,一向都是用绳子加刀子的方法来处理,说清理还是轻的,基本上就是清洗。
轻者抄没家财,重者连脑袋也保不住。
赴死军一路走来,身后留下的可是一一串儿带着血的脚印子。
谁的血?
都是地方士绅大户的血呗。
赴死军的杀伐之气从来就没有软下去过,几十万的清军都杀干净了,差一点连南都都进去,还忌惮这些地方上的大户?
眼看着呜洋呜洋的流民进来,大伙儿都在担心一件事情:赴死军为了让这些流民活下来,在淮扬都杀的血流成河了,要是粮食等物资不够,根本就不介意再一次在内部强行分配一次。
至于怎么分配?
大伙儿心里都有数。
那些个贫苦人家不怕赴死军,这些豪富大族可就真是坐在火炉子上了。
每天都是关门闭户的吃斋念佛,唯恐哪一天门口就出现身穿土黄色军装的赴死军战士。
因为熟知道赴死军的政策,这些大户一想到土黄色军装,腿肚子都转筋。
家里就是有几个私兵,谁敢和赴死军叫板?
赶紧把尾巴夹紧了吧。
成箱成柜的银子可转移出去,一车又一车的粮米可以偷运出去,田产房舍总搬不走吧?
好在这个时候出了这么个捐爵令,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
只要捐了官儿,名单在李大都帅的手里这么一放,就算是赴死军的自己人了。
朝廷肯定不会在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狗屁官职任命上和李四过不去,根本就不算什么官儿嘛。
可这个时候,谁还在乎什么朝廷的认可?
只要名单上去了,哪怕是捏在他李四的手中,根本就没有给朝廷报,大伙儿也不在乎了。
只要你承认我也是赴死军的自己人就是烧高香。
钱粮我是按你李四说的出了,分量也不少,你总不能翻脸不认账回头再和我们为难的吧?
说白了,就是大伙儿交的保护费。
为了保住合家平安,为了自己的财产,就当是交保护费了吧。
一年两千多两银子,说起来是不少,可对于真正的大户来说,也就是每天少摆一回花酒的钱。
花点钱买个踏实买个平安,值得。
尤其是李四亲自签书的后续补充条例,说明捐来的官儿也是官儿,属于淮西体系之内,赴死军有义务保护其财产和安全之后,大伙儿是真的踏实了。
保护不保护的就不奢望了,你李四不打我们的主意就已经是万福。
这么一弄,大伙儿算是彻底算明白这笔帐了,仅仅几天工夫,光凤阳府下的同知通判就猛增到了好几十个。
这些新任的同知通判老爷根本就不管自己买来的官究竟有多大,任命文书一签,连坐也不坐就走。
看那架势,肯本就没有指望要坐什么衙管什么事情……
如此一来,大户买大官儿,小户买小官儿,反正大家都没有真的想当这个官儿,买的就是个平安而已。
从比较高级的府下同知通判到县下的副巡检,哇呀哇呀的都有许多副职,就是县里头的典使、协办这些根本就入不了品级的微末小吏,也给安排了无数的副手……
反正这些副手既不当值也不管事,有也就当没有了。
这些钱财粮米很快就集中起来,交由各地的赴死军接管,暂时还没有分发下去。
而是由赴死军中的那些人物统一调度,然后按照人头计算配给。
百十万失去家园的乡亲,大伙跟着赴死军过来,图的就是个生存下去的希望。
所有都很清楚这么多人到底是怎么样巨大的一个包袱,这个沉重的包袱也就只有忠诚伯李大都帅能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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