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章:太白持剑载酒歌——深夜拼酒
近日来,若提起江湖中独领风骚的风云少年,便要首推墨逸霄。
直至今年三月底,武林中还没有他这么一号人物。
而到了五月底,他的事迹已在武林中传得沸沸扬扬。
弑神帮在两个月中的大小战役,都被这个少年所阻挠,或无功而返,或损兵折将。
人们对他的出身门派不甚了解,各种猜想,众说纷纭。
看欧阳太白的神情,也已听说过墨逸霄的名字。
他的眼中只是泛起了一丝波澜,便又静如止水。
手中剑光一闪,剑已还鞘。
他收剑的速度竟然和出剑的速度一样快。
他盯着墨逸霄滴血的右手,道:“幸好你手中无剑。”
墨逸霄道:“有剑又怎样?”
欧阳太白冷冷道:“你手中若有剑,今夜我们两个人中,便只有一个能活下来。”
墨逸霄淡然一笑道:“我此时手中无剑,还真是可惜了。”
欧阳太白却道:“没有什么可惜的。
你手中有剑时,随时可以来找我。”
丝丝飘身到了墨逸霄身旁,对欧阳太白道:“他本是个极少拿剑的人。
纵是持剑与你对决,又能怎样?”
此一问间,欧阳太白倒是一愣。
墨逸霄并非剑客,也没有传闻说他用过剑。
而他欧阳太白却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剑客,纵然以剑赢了墨逸霄,也没有什么光彩的。
何况,方才墨逸霄手中无剑,也已躲过了他夺命的三剑,再比剑,也已没什么意思。
他沉吟道:“若要比其他的,在下也可奉陪。”
丝丝道:“比什么都行?”
欧阳太白依然如一把剑一般,笔直地插在房脊之上,点头道:“比什么都行。”
丝丝却是一笑,明眸回转,望向墨逸霄道:“逸霄哥哥,欧阳少侠当真豪爽,你说应该比什么?”
墨逸霄的本来冷漠的眼神,望到丝丝身上,就融为了无限柔情,道:“你说呢?”
丝丝笑道:“动刀动枪的,难免伤了身体,也伤了和气。
我看,你们还是比喝酒吧。”
比喝酒,确实是个好法子,两个人同桌共饮后,多半儿便不会再去拼命,还多半儿会成为朋友。
这间客房很大。
床榻与桌椅间,有两扇屏风。
三个弑神帮的黑衣人,早已被丝丝点了穴道。
怕墨逸霄和欧阳太白看着他们心里不舒服,丝丝便将他们塞到了床下。
夜半三更,也不知丝丝从哪里找来了几坛上好的汾酒。
桌子上除了酒,还摆上了几样下酒的小菜。
花生米,毛豆,豆干自是少不了的。
另有一盘炒鸡蛋,一盘家常豆腐,一盘凉拌菠菜,一盘火腿丝和一大盘削得极为美观的水果果盘。
七个盘子八个碗的,将桌子摆得满满当当。
这架势,哪里还像是拼酒?
简直就如请欧阳太白来喝酒一般。
丝丝摆好了酒菜,便退到了屏风的后面,拉起两扇屏风,将屋子隔成了两半,也将桌子和床分开在了两个区域之中。
她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当然知道,男人喝酒时,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在一旁指手画脚;男人说话时,更是不喜欢女人在一旁插嘴。
墨逸霄和欧阳太白都是少言寡语之人。
两人相对无言,只是一杯一杯地饮酒,竟然无人开口。
只是,你喝一杯,我陪一杯,一杯接一杯地灌酒,便如真的斗起酒来。
喝空一坛美酒之后,两人才对望了一眼,见对方脸上均无半点酒意,才各自莞尔一笑。
墨逸霄的笑容自是如春风吹化了冰雪。
欧阳太白的笑容,却略显生硬,只是眼中流露出些许欣赏的笑意。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饮千杯的知己却不多。
喝酒的人,更是要遇到酒量相当的对手,这酒才喝得痛快。
欧阳太白举杯吟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正是李太白《将进酒》中的一句,也是李白最著名,最悲壮的诗歌之一。
文人墨客劝酒时,大多最喜欢用这句。
墨逸霄听到这句诗词,眼中却掠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
这阴霾一闪即逝,欧阳太白并没有留意到。
墨逸霄满饮了一杯酒,道:“欧阳兄居于风雪山庄,很少出外走动。
不知此番是何时,又是为何事入关的?”
欧阳太白道:“七日前入关,为得是那少林的武林同盟大会。”
墨逸霄又饮了一杯,放下酒杯道:“既是自东北而来,为何要绕行此地?”
如此一问之下,欧阳太白的脸上似浮现出一阵为难之色,闭口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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