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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117 观众先进场(1/2)

格雷沙姆·加里已经很久没有出场了,再这样下去估计很多人都会遗忘他。

在一众新晋的领主中,灯塔领的安德鲁·霍尔和得到精灵帮助的迪德莉特成了话题人物,也就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被誉为“教枢年青一代旗帜”的格雷沙姆,反而逐渐被淡忘。

这怎么行?

于是,波姬玛娜侯爵夫人特批,格雷沙姆今天要带着自己的未婚妻普林斯菈出席比武大会,必须先声夺人,让大家都看看“年轻旗帜”的风采。

作为圣骑士,格雷沙姆的风采自不用说。

全套崭新的领主板甲,来自最好的工匠大师之手,极强的防护性能让其成为战场上的堡垒,华丽而威严的造型让他的主人不断享受到羡慕的注视和爱恋的呼喊。

未婚妻在侧,格雷沙姆肯定不会对那些“爱你爱你”的口号进行回应。

事实上,他对自己胯下骏马的关注反而更多些。

成为领主之后,来自教枢的支持者将这匹受到天界神术祝福的骏马送给了他。

这匹白马雄壮威武,异常高大,承担着全副甲胄,动作依旧充满了优雅的力量。

这匹马很通他的心意,易于指挥,而且能够分享他施展的战场神术。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匹马让他成为队伍中最高的那一个,一览众生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当他足够高的时候,旁边的轿子就显得太矮,只能看到他的一条腿。

普林斯菈看了几眼就觉得无趣,于是将目光从轿子另一侧的窗户探出去。

“茱伊塔,向后让让,别挡着我。”

她和娜拉教习修女以及女仆茱伊塔共乘前往比武大会的软轿,她被护在中间。

不过,不管是教习修女还是女仆,都不能阻挡她的好奇心——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来了。

“能不能将帘子掀起来?

都挡住我看了。”

修女摇了摇头:“侯爵夫人说了,或者是领主大人牵着你的手,或者是帘子挡住你的脸。

现在城里聚集了太多闲人,需要为你的安全着想。”

又是这个理由。

普林斯菈噘起嘴,装作没听到的样子。

不过,她也没有伸手去掀帘子,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而和不重要的人冲突。

再说,那个红色的帘幕是用极细的真丝制成,做工非常精良,并不怎么阻碍视线。

唯独它将外面的一切都染成偏红的颜色,导致她看不到最喜欢的五彩缤纷,这点有些让人失望。

圣三城堡分外无聊,驿馆更是如同牢笼一样,待在里面度日如年。

在被送来结婚之前,她至少能在自家的庄园中自由行动,叫同龄的女孩子们过来玩耍,一同借着缝衣服、绣花的机会谈一谈外面的事情。

她喜欢听也喜欢说,最喜欢对特别亲密的闺蜜谈论男人。

从小她就被教育要学会三种本领:如何与男人相处、管理庄园以及养育孩子。

后两个还没有实践的机会,不说第一个还能说什么?

轿子外面的人很多,但都被卫兵们隔开。

他们的脸是模模糊糊的红颜色,没什么可看的。

普林斯菈将目光投向远方,看着城墙外、山脚下的平原河谷,看着河岸边数百顶帐篷,看着飘扬的各色旗帜。

她注意到帐篷群中央熙熙攘攘的黑红色人群,中间不时有火焰升腾。

难道来了马戏团,带着喷火的小丑?

她心中有些激动。

自己只看过一次马戏,是费奇·霍尔带着她偷偷去的。

那一次她终生难忘。

到了山下,卫兵分开人群,他们一路畅通来到比武大会现场。

数以千计的人一起喧嚣的声音让她有点喘不过气来,可能脸色都有些红了,不然修女不会突然抓紧她的胳膊。

她的手抓上来很疼,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普林斯菈怀疑她根本不是修女,而是修习武技的女杀手,不然这么用力干什么?

幸亏格雷沙姆及时出现,只要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臂弯中,修女就不敢碰自己了。

“咱们去观礼台吧,那边视野好。”

普林斯菈很想让未婚夫带着自己去人群中转转,看看小丑,再买点零食和鲜花。

为此,她会很开心地送上香甜的激情的吻,而不是平时那种充满仪式感的简单碰触。

她抬起又长又弯的睫毛,却看到格雷沙姆正在目视前方。

他专注的表情坚毅刚强,却没有她。

好吧,没有小丑,来看看比武也不错,至少比在房间里画衣服、缝衣服、看衣服、试衣服要强得多。

她也喜欢看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喜欢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旗帜鼓荡的阵阵巨响……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骑士。

“骑士们在哪里?”普林斯菈只看到一个方形的高台,周围用绳子拦起来,几个穿着廉价鳞甲的男人正在装模作样准备着武器。

高声的吆喝也不是这个场地里观众发出来的,肯定是在外面,那里的人是这边的一百倍!

“我以为是要进行骑士间的冲锋对抗呢!”

“不,这里进行的是骑士的选拔,而不是骑士的对抗。”格雷沙姆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然后温柔地解释着:“领主们借此机会看看有没有能成为骑士的人才,然后揽至麾下。

不用担心,比赛仍旧会非常精彩。

你猜猜是为什么?”

“为什么?

我不知道,你能告诉我吗?”

“因为有些精灵战士加入到比赛中,而一些真正的骑士要去教训他们。

你可以猜一猜,下面的人里面,那个会是隐藏起来的骑士?”

“啊,是个游戏吗?

我喜欢。”普林斯菈高兴起来。

她向后拢了拢棕红色的秀发,挺直身子坐好,眯起眼睛开始观察场地中的那些人。

格雷沙姆喜欢看着她的样子,不管是绿色的裙子,金色的领口,白皙的皮肤还是脸上调皮的小雀斑,都像是完美的画卷一样。

“那个人应该是!

哦,不对,可能不是。

他的盔甲有些地方都生锈了,骑士不会允许那样。

那个人,格雷沙姆,你看看那个是不是?

他很高大强壮,挥起大剑来就像是挥舞小树枝。

可惜他的脑袋是秃的,应该不是骑士。”

“没有头发和骑士有什么关系?”格雷沙姆笑着问道。

“我见过的所有骑士都有头发。

你想,要是连头发都保护不了,怎么能保护好庄园和领地呢?”

“这么一说的确有些道理,我会注意这点的。”格雷沙姆开心地笑了起来,金色的头发随之颤动。

人类的骑士不会因为头发的多少而决定胜负,但是精灵们有这个可能。

他们的头发都很长,能一直垂到大腿的位置。

这么长的头发很容易受到攻击,但长长的头发也代表他们全都战胜了对手,是武技高超的表现。

这样的精灵难得一见,这一次却一下子来了七个。

当他们进场的时候,普林斯菈差点尖叫起来。

“我第一次见到精灵,以前只见过半精灵!”普林斯菈靠在格雷沙姆的肩膀上,板甲凉凉的、硬硬的,但是给人很安全的感觉。

“精灵们厉害吗?

你能不能打赢他们?”

“我需要交手之后才能知道精灵们的实力。

但你要知道,精灵想要回到大陆来,但一直只能呆在岛上,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是很明白,但我知道你比他们厉害就可以了。”

看了一会儿精灵之后,普林斯菈突然发现一种分辨伪装骑士的办法:那些总是盯着精灵,眼神非常坚毅严厉的人,十有八九是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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