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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十二章 乾坤未定(1/2)

其实或许,事情的真相我心里早就有数了,只是潜意识里面不让我自己承认罢了。

当这些话从我一个一个好朋友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我就明白是我自己错了,从头到尾都是我的错。

错就错在我实在是有点傻,傻到要承受这样的结局。

李黔把菜做好了,今天李黔的父母亲都在外面上夜班。

只有我和李黔两个人在家,李黔弄了点一直挂在灶台上的熏肉给我炒了点东西,然后就着白米饭吃。

我和李黔都没有谈论林国强的事情,因为李黔知道现在的我脑子里肯定是一团乱。

我也努力不去想之前林国强的视角发生的事情,那种感觉真的很诡异。

就好像林国强当时杀害自己的妻子我就在身边一样,我仿佛就是亲手杀害她的那个人。

熏肉真是个好吃的东西,以前三川那边还会送点熏肉熏肠过来,我真的就是好这口的人。

但是吃着吃着,我的大脑让我努力不去想林国强的事情。

可是当林国强他老婆消失在我眼前的时候,王琦的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此时此刻这两个女人的脸都能让我感到头疼吗,虽然都是让我赏心悦目的场景。

但是何敏那血淋淋的尸体和我被王琦甩掉后的感觉,都让我顿时觉得我可能有段时间都不敢和女孩子接触了。

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的。

姑父在把李国强押解到镇子上之后骑着电瓶车来到了李黔家的门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看他走进李黔家门口的样子好像还是来找我的。

他走进了门,我和李黔正在吃饭,他看见我就走到了我的旁边:

“平平,你大晚上的怎么会在这里。”

我抬头看向了他:

“最近这段时间我都住在他家里,姑姑知道的阿。”

他拍了拍脑袋:

“哦对了,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我吃了口饭:

“姑父,今天你们抓走的人是谁阿。”

姑父笑了笑看着我:

“我正要跟你说这事儿呢,最近新闻看了吧。

这人就是杀掉自己老婆的那个人。

看见我们警察来了还跑,我开枪才抓住了他。

这个人也是奇怪,我们问他杀了人之后为什么不跑还走到了隔壁的村子上,他告诉我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直觉让他过来的,真好笑。

自己的直觉,把自己给暴露了。

刚刚我押走他的时候,我看见你好像脸色不太对。

所以下班之后我就来这里看看你,毕竟你也是你姑姑的心头肉。”

我摇了摇头:

“刚刚有点难受,现在好了。”

姑父看着我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

“那我就先走了,你姑姑还在家里等我呢。

你吃了烦以后早点睡觉吧,晚上不要出去乱晃阿。

咱们这里一向比较太平,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是出事儿。

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出去瞎逛了。

还有我听你姑姑说过你这个大个子朋友,你跟着他应该比较安全。

你爸爸和你爷爷都不靠谱,我还真觉得你住在这里比你住在家里好。

你可要好好念书阿,将来不能跟你爸爸和你爷爷一样,听见没?”

我把饭咽了下去:

“听见了。”

姑父摆了摆手之后就走了出去,李黔一脸诧异地看着我:

“我去,你姑父是个警察阿。”

我点了点头:

“还是个刑警,听说挺厉害的。

刚刚抓人的就是他,我跟他平时都没什么交流的。

也不算熟,不知道为什么他莫名其妙就来这里了。

吃了饭以后,咱两出去转转吧。”

李黔放下了手里的饭碗:

“你还敢出去,不怕遇上什么杀人犯呐。”

我转过头看向了他:

“咱们这个镇子就屁大点的地方,你要是说小偷小摸的人多我还信,哪来这么多的杀人犯。

再说了,你不是练过铁砂掌吗,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里指到的铁砂掌不是有内涵的铁砂掌,而是真正意义上的铁砂掌。

没错就是武林中的铁砂掌,李黔真的会。

我说完这句话,李黔转过头拿起了一瓶啤酒,啤酒里面还剩一点啤酒,他对着啤酒瓶口就拍了一掌,然后啤酒瓶底就碎了。

其实这个东西对于李黔来说还是有点小儿科,我亲眼见过李黔拍碎了垒在一起的四块青砖。

所以说李黔这种又肉又有输出的形象,真的很少有人敢惹他,就算是杀人犯你不拿把枪还真不一定能弄到他。

李黔看我吃完了饭之后就把碗筷都收拾了一下,然后我跟着他一起走出了门。

我们没有打算去找汗青和朱天宝,因为我们两个都希望安静点,就是两个男人一起安安静静地走着小路就行了,偶尔想起来就聊两句,想不起来就一直朝着前面走。

朱天宝和汗青两个话比较多,容易破坏我和他的悲伤气氛。

我和他不约而同地朝着老街的方向走过去,这是两个人不用沟通就能决定的事情。

因为街上现在在跳广场舞,健身广场也在跳广场舞,最安静的就是老街了。

不过老街上现在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灯,而且大晚上在一个古镇上散步其实是一个容易让人有些瘆的慌的感觉。

毕竟你想呢,这条街上走过多少个年代的人。

那些木头屋子里面子住过多少如今已经变为尘土的人,就好像你在路上走着,你旁边有许多人正在陪你走着。

可是谁让我是什么大能转世呢,李黔也是个懂行术的人,所以我们在老街门口的时候就相视一眼然后走了进去。

所谓硬着头皮就刚,真男人就不会腿软。

事实证明,这个店的老街真的是一个人都没有,连条会叫的狗都没有。

微风从背后吹过,李黔不知道脑子进了什么水,跑到了一个已经快要关门的小店里面买了一包烟。

这种烟我见太公生前抽过一次,很便宜,应该说是小店里面最便宜的烟了,谁让我们穷呢。

其实我是不喜欢喝酒抽烟的那个时候,甚至会讨厌抽烟喝酒的人。

可是当时,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我不喜欢的人。

酒都喝过了,还喝成那个样子。

现在抽根烟有怎么了,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和小涛两个人试过,可是当时被呛的胃疼。

当时抽的也是这种烟,所以李黔拿着出来的时候我有点头疼。

可是谁让他已经买了呢,我要是说我不抽岂不是不给面子。

再说了,电视和小说里面,那男人遇到点事情不都是抽烟喝酒的。

现在酒都喝过了,当然要抽根烟感受一下悲伤的气氛了,或者说衬托一下此时此刻我们难过的心情。

李黔从兜里掏出了刚刚买的打火机,然后把烟盒递到了我的面前,我从里面抽了一根出来像模像样地叼在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李黔抬起手点着了我嘴边的烟,我抽了一口瞬间吐掉了。

还好我动作快,不然肯定是要被呛到了。

当时的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抽烟,所以我就抽一口在嘴里然后吐出去。

看起来像是在抽烟就行了,但其实抽烟是要过肥的。

抽过烟的人都知道,过肺后的烟看起来没有不过肺的烟那么浓。

至于怎么过肺,鉴于可能有小朋友看到我就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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