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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1/2)

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

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

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

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

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

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

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

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

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

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

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

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

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

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

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

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

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

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

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

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

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

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

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

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

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

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

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

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

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

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

还要减肥。



。”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

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

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

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

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

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

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

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

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

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

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

‘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

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

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

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

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

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

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

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

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

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

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

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





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

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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