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127.终结之夜(1/2)

感谢“子不予怪力乱神”100起点币打赏,谢谢支持!



【求订阅!

求打赏!

求推荐!】

“如果你就此离开,我还能饶恕你挑衅真祖的罪过!

不过,既然你再次做出挑衅的行为……那好我就让你见识见识真祖真正的力量!

也好让你彻底了解身为死徒的你和真祖的我那天差地别的差距!”

看着以零观的样子出现在自己面前的tata日,爱尔奎特端庄的美丽脸庞变得郑重起来,眼中绽放出真正的杀气和斗志。

“哦?

你的意思是刚刚还不算真正的实力吗?

零观”轻轻笑了起来。

轰!





狂暴的魔力从爱尔奎特身上迸发出来,空想具现化能力瞬间发动,眨眼间,“零观”就被切割成成千上百份。

“没用地!

这个魔法使掌握的是第三法,也就是灵魂物质化。

就算是被切割的再零碎,我也能瞬间恢复正常。

零观”轻轻的笑着,说话声中,被切割的破破碎碎地身体瞬间痊愈如初,“看吧,就好像这样。”

然后,“零观”大声笑了起来。

“太美妙了!

有了这位魔法使的力量,我就能轻易吞噬掉整个冬木市的所有人。

然后,完成第六法!



!”

“如果是他亲自过来,那我只有认输的份儿。

但是啊……”爱尔奎特不受影响地继续催动力量,越来越庞大的力量迸发出来,“如果只是你形成的虚假幻影,我有的是办法处决掉你啊!”

轰!





力量的增长使得空间都为之扭曲,四周景物乱晃。

等到一切稳定下来,紫苑发现三人出现在一座富丽堂皇。

雄伟庄重的古堡内。

建筑的风格和具体形状都与刚刚的【千年城】一模一样,但却充满了生气和活力,不像刚刚那么荒寂和死气沉沉。

毫无疑问,这才是真正的【千年城】。

在【千年城】的上方,血红的圆月高高悬挂。

“这、这是……哇啊!”

正在惊讶之中的“零观”突然吐出一口鲜血,样子如同被照妖镜照了的妖怪一样迅速现出原形。

顷刻间。

“零观”的样子大变。

出现在紫苑和爱尔奎特面前的人是一个俊秀的年轻,身上穿着早已经过时的贵族风衣,打扮也同样落伍,不过看起来却是贵气十足。

“我的身体实体化了?

而且这个身体”青年难以接受现实地大叫起来,“不可能!

就算你是真祖的王族,也不可能把已经化为现象的我打回原形的!”

“别自欺欺人了!

快从梦中醒醒吧,死徒!”爱尔奎特冷冷的看着对方,“以为拥有无限的时间就能领悟第六法是你的自由,为此赌上那微乎其微地可能性也和我无关。

但是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

已经让我很不耐烦了。

现在就让你见识奇迹的尽头吧,这份姿态就是你的末路。”

青年大叫道:“你、你到底做了什么?”

“不明白么蠢材!

那就抬起头吧、好好仰望你头顶悬挂的那辉映的朱月!”爱尔奎特不耐的指了指天空的月亮。

“这、这是……我成为tata日那晚的”青年在数百年的记忆中回忆起了什么,脸色不禁一变。

当初他为了冲击第六法,在血月降临之夜与“黑姬”爱尔特璐琪签订了契约,借用朱月的力量成为永远不灭现象,让他能在下一次朱月(距今千年之后)升起这段时间里用足够的时间完成第六法。

“想起来了吗。

你曾经为了使自己化为现象而向红月借取力量,当朱月再次出现就是你回归自身的时刻,没错吧?”

“就算如此。

红月的出现应该是在更未来之后才对。

我的躯动式是以千年为单位。

预定结束的时间也是在启动的千年后。

在那之前我应该一直是tata日才对……”说到这里,年轻突然反应过来。

“是你”

“看来你还没有笨到家吗!

不错,我用空想具现化把千年之后的朱月搬到现在了。

虽然因为时间旅行属于魔法的范畴而只能出现一夜,但是用来解除你和爱尔特璐琪签订的契约绰绰有余了。”

“居然能做到这种事情?



!”

“对于束手无策的你,朱月已经没有兴趣再提供力量了。

而且你的所作所为实在令我很不高兴。”爱尔奎特脸上浮现出不应属于她的表情,最贵、冷傲、俯视一切,“就此结束吧。

瓦拉契亚。”

“……哈哈哈,我是不会灭亡的!

我的名字是瓦拉契亚之夜,化为现象的不灭存在!

竟然说要杀死我?

哈!

那我就在此将你们全部解决掉,粉碎你的胡言乱语!

现在我就把你们全都吸干,然后再去寻找新的手段。”

短暂的沉默之后。

青年彻底陷入疯狂。

数百年来不懈追求的东西被人轻易的一言否决,他要是不发疯才怪呢!

没有在意一边已经动作不能的紫苑,青年径直扑向爱尔奎特。

面对青年疯狂的进攻,爱尔奎特微笑着轻轻的叹息一声:“本来应该对你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的,毕竟因为你我才能在今夜出现。

不过……谁让你得罪了这个孩子了呢。

没办法,去死吧!”

也不见爱尔奎特有任何动作,正在往她身边扑来的青年突然终止了动作,就这么被困锁在了空中。

接着,就仿佛有非常大的压力在挤压他的身体,鲜红的血液从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中喷溅出来。

噗嗤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