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朝会议政(2/2)
这一码归一码事,该奖赏就应当奖赏,该封爵的就封爵,至于后来战死,那是另外一码事。
秦律非常严格,军功爵可以传给儿子,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
但如果士兵向敌军投降,家里会被牵连问罪。
秦军在巨鹿一战,损失士卒二十余万,这些士兵之前有军功而未封赏的,应当受到封赏,由儿子继承。
对于立功人员,丞相官署都有相应的档案记录。
至于后来跟随章邯投降的二十万秦军士兵,原则上家人需要被牵连问罪。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尉缭面向子婴道:“禀我王,章邯之所以投降,乃是被赵高逼迫,二十万士卒被迫跟着投降,不久被项羽全部坑杀。
在此危急之际,臣恳请我王免于追究,原本杀敌有功未封赏的给予封赏,大秦百姓定会感激我王恩德。”
对于这个建议,子婴批准了。
尉缭当即命令下去,按照秦律给予立功而未封赏的将士封赏,对于已经战死的,封赏其儿子。
对于那二十万跟随章邯投降的士卒,对其家人做出特别声明,按照秦律家人必须问罪,是大王爱民如子,才不予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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