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第一百一十节 发行手段(2/2)

“食盐问题不大,专卖局只要设立一个批发档口就基本解决了。

粮食的话,我们需要一个专门的粮栈来担任广州的粮食总批发工作。”郑尚洁说,“可以叫大昌广州分号来做。”

大昌过去在广州设立分号并不为粮食贸易。

本质上是税务机关驻广州征收珠江三角洲“合理负担”的马甲。

征收的粮食也大多是运往海南和台湾的。

很少在本地销售。

不过因为有这段历史,不管是牌子、仓储还是人员都是现成的,直接转为粮食批发企业也不难。

“大昌的地方税务局角色可以取消,现在用不着这层马甲了,税收功能和人员剥离给税务局,大昌以后就转为国有商业企业。

除了大昌,也可以叫山海两路的人马都进来开店。”郑尚洁有心想大干一场,早就在盘算扩大自己手下的势力,“万有经销的是南北杂货,经销东西很杂,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回笼货币的渠道。”

陈策说:“这样就差不多了。

我来说说具体的发行措施。”

他从公务包里掏出一页纸来,逐条解说起来。

(未完待续。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