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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琉璃水月(2/3)

这几天待在九离一无所获,除了那唯一满大街疯传的线索外。

我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可是遇见那个女孩,我认为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那天天气真的不错,挺风和日丽的,我在城里逛了一圈后也没发现什么其他的线索,更没结交到什么朋友。

我本就不是善于交际的人,于是就想着出去看看风景,缓和一下最近郁闷的心情。

这是一件令人烦躁的事情,毫无头绪,没有任何可以下手的可能。

我甚至想到了放弃,不想在这里继续浪费时间。

我的大本营不在这里,我刚刚招了一个盟友,我想去打副本,升级爆装备,打出一些我们的名号。

而不是为了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耗在这里!

我需要尽快的成长起来,我已经落后别人很多了,可是倔强的性格使我必须耗在这里,哪怕最后没有完成任务,也可自我安慰,看,我努力了,只是不幸地是我最后还是失败了。

自我感觉良好,和原来的那个自己有什么区别呢?

何必费劲口舌的去招揽吃钱鱼呢?

何必接下这个任务呢?

是的,我极度渴望成功。

而不是没有任何努力的放弃!

然后再自我催眠陶醉!

那天我就是想出去走走散散心,不是为了去练级,更不是想认识什么人。

只想一个人孤独的走走,像小时候那样,这能让我感到快乐。

可是世界真的很古怪,哪怕你是在游戏里。

从此我的游戏好友里多了一个女孩:琉璃水月。

一个十分可爱善良,暴力温柔的女孩,我不一定是爱上她了,而是我很喜欢这女孩。

通俗一点,我愿意和她聊天,找话题,假如她没有男朋友的话。

这么好的女孩应该没有男朋友吧,我祈祷。

我可以情景再现一下当时的情景,每次回想起来依然感到很美妙:

我走在一片树林的小道上,本来我还是按着怪物等级的区域来行走的,去的还是一些不会轻易攻击人的怪物的地盘。

可是大家也都知道了一点,我是个路痴。

我又再一次的迷路了,可能今后我还会继续迷路。

我踏进了一个四十级暴熊的领地。

一路上,风声吹打着树叶,沙沙的响声是很美好乐音,令我烦闷的心情瞬间一扫而空。

正当我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打算趁着夕阳回去的时候,那时天已经暗了,森林开始变得狰狞。

即使那些不会轻易攻击人的怪物,在夜里也会变得暴躁不安,因为谨慎。

生物的本能。

可是转角,我没遇到爱。

而是一只boss级的暴熊,最近的运气真的很好啊。

我一个才二十七级还未转职的刺客,就算我是小说里的主角我也必死吧。

所以我就闭上眼睛准备体验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死亡了。

这真的不是我不想活下去:不知不可为而为之,愚人也;知其不可为而不为,贤人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圣人也。

我不是贤人,更不是圣人,所以我选择放弃,既然知道必死,为何不好好体验这次死亡呢?

可是我等了几秒,我依然没有享受到死亡的乐趣。

仿佛,我那一刻,成了一个主角。

然后我,我看到了一个美到脱俗的女孩。

那头熊boss就在她的身边,像个听话的孩子,她含羞地笑着看着我。

我那一刻,仅仅只有那一刻,我有些后悔,把我的相貌调低百分之二十。

虽然我本来也不是个帅哥,但至少也比现在好得多吧。

我是个不喜欢后悔的人,事情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值得后悔的,一切得后果自己承担就可以了。

我假装镇定的说:你好,我叫血殇。

谢谢你,救了我。

说的很慢,因为我在陌生人面前很不会说话,何况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她那天长长的头发挽了个发髻,由后入前,垂直肚脐。

脸上未见涂抹,却有淡淡的腮红,眼神很明亮却带点娇羞。

耳朵上有一对耳坠,两个小星星银光闪闪的点缀在她乌黑的长发旁,小巧的耳朵上。

她那时上身穿了一件红色的衣字上衣,胸前是一朵盛开的牡丹花,衣字扣上秀了一排青色小花,衣袖上也有两朵牡丹。

下身着一件黑红相间的长裙,中间是秀了一颗颗待放的荷花。

下面是四根坠下的流苏。

脚上穿了一个红色的绣花鞋,露出白白的脚面。

她的声音很好听:“我叫琉璃水月,很高兴认识你!”

在那一瞬间我想到了一首诗,于是说道:“世界光如水月,身心皎若琉璃;但见冰消涧底,不知春上花枝。

你的名字是取自这首诗吗?

憨山禅师的〈山居诗〉”

她的眼神明显的闪了一下,对着旁边的熊说了几句什么话,手一挥那头熊王就跑开了。

“你也知道这首诗?

最近很喜欢这首诗呢,所以就摘了其中两个词做我的游戏名了。”

她是小跑着过来的,我要是个女孩,她或许会给我个拥抱吧。

我理解这种心情,在一个尚武和高科技发展如此爆炸的时代,传统的文化被丢置一旁,无人问津。

会写诗,会画画又能怎样?

写给谁看?

现在成像如此简单,一个想法就可以把图片修改成自己想要的模样,你的绘画技巧在高深,不及我的一个念头。

写诗的人还都是一群疯子,不是卧轨,就是跳楼跳湖的,写诗的绝种才好呢!

你会弹琴弹琵琶又能怎样?

我一个软件完全搞定,我不用费劲花大把的时间去专研,我可以随意的调出我想要的曲子,软件把所有的音符都输入好了。

我不如把时间用在其他上面,科技,功夫,商业,哪一样不都可以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财富?

只有废物才去搞那些所谓的琴棋书画!

所以,喜欢古典的人,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一群另类。

凌殇的爷爷是为博学的老人,所以在凌殇小时候除去空闲时间,基本都与图书相伴。

凌殇本人也十分喜欢诗词歌赋,甚至自己也会写一些现代诗歌,只是没人喜欢罢了。

两个年轻的男女坐在草地上,从诗歌聊到社会,聊到当下的风气,最后又回归到游戏。

看着身旁依旧兴奋在叽叽喳喳的水月,我想做个朋友应该是没跑了。

“额,这么晚了,不如一起去吃个饭吧?”

水月看了一眼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刚刚聊得火热没有注意,现在静下来不只是饿,还很害怕。

不自觉的向着凌殇身边靠了靠,小手抓住了他的衣角。

“没事,不用害怕,大不了一起免费回城呗。”凌殇看着一脸害怕的水月安慰道。

朋友,你这样聊天,不怕把天聊死吗?

水月瞪了一眼凌殇道:“我才不要死呢,很痛的。

对了,你认识回去的路吗?”

我看了一眼水月,四眼相望,两人都笑了其来。

同时说道:

难道你也是个路痴?

凌殇再次呼叫系统,这种简单的路线规划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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