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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 加封平辽王(1/2)

见崇祯突然暴怒,陈新甲再不敢说话,伏跪于地的他,一动也不敢动。

这时,周延儒轻咳一声,接过话来:“皇上,陈尚书所言,亦是有一定道理。

唐国公李啸势力过大,确实不得不防,但微臣以为,陈尚书此举,太过激烈了些。

如果要把为国立了大功,灭掉了清朝龙兴之地,且迫使清廷前来议和的大功臣李啸,还如此提防,把他当成当年互相利用,互相征伐的魏蜀吴三国一般看待,却是太不妥当了。

这般做法,只会大寒功臣之心,皇上万万不可做此莽撞之举。”

崇祯长叹一声,缓缓道:“爱卿之见,朕亦如是观之。

那依爱卿看来,朕当如何从事,方为妥当。”

周延儒眉毛一抖,随即拱手禀道:“皇上,以臣看来,这清廷的议和,不可轻易拒绝,而唐国公那边,也不能随便得罪。”

陈新甲在一旁冷笑道:“首辅这般说辞,倒是轻巧啊,在下何尝不想熊掌与鱼兼得,只是想要达到这样的目的,也太不易吧。

以在下看来,若要与清廷议和,则必然要得罪李啸,而要让李啸满意,则我大明无法与清虏议和。

这两难之举,周首辅虽言辞快意,只怕没这么容易做到吧。”

周延儒亦笑道:“陈尚书,周某亦知此事非易,但现在只能尽力调和,拿出一个让清廷与李啸都能接受的方案。

以臣看来,此事当可这般处理,请皇上准微臣试言之。”

崇祯见周延儒有解决方案,顿时十分欣喜,立刻说道:“甚好,甚好,玉绳你可详细讲来。”

周延儒拱手道:“皇上,清廷所议之方案,若我大明立刻就加以答应,未免让鞑虏轻看,需得与其讨价还价一番方好。

以微臣看来,就可用唐国公李啸之威,来明里暗里地弹压他们,让他们明白,现在是他们求着我大明签下议和协议,而不是我大明反过来求他们。

微臣相信,他们想签下这份协议的心情,肯定比我们更加迫切。”

周延儒说到这里,陈新甲插话道:“周首辅说得是,清廷使者之建议,切勿立即答应,以免使其生出轻慢之心。

对于每年所需朝贡的银钱,我大明还需尽力争取减少,争取达到清人的底线。”

崇祯也连连点头道:“玉绳此话甚是,朕亦如是观之。

清虏想要急切签下此协议,那我大明正好趁机压低贡金份额,毕竟协议一成,再想改变,却是非易啊。”

周延儒见皇帝口出赞许之词,不由眼神一亮,他又对崇祯大声道:“皇上所言甚是,清虏那边,我大明当可这般应对。

但对唐国公李啸,为表安抚,臣希望皇上给李啸封为异姓王,以释其忿,以忠其心,以坚其志,让李啸明白,朝廷虽与请虏议和,乃是不得已之举,但同时也是对其褒赏有加,才特赐王爵。

如此一来,李啸虽然可能还会对陛下与清人的议和,抱有怨恨与不满,但在陛下这般看重并赐下王爵的情况下,李啸权衡轻重,最终还是会对皇帝陛下感恩戴德的。”

周延儒说完这话,崇祯皱起眉头,脸上显出复杂的神色。

不会吧,大明多少年没有封异姓王了,现在这样加封李啸,合适吗?

而这时,一旁的陈新甲则是以一种惊讶的语气大叫起来:“周首辅,这名爵乃是朝廷至为尊贵之物,岂可轻赐于人?

李啸才刚刚三十岁,已是大明的唐国公,可谓少年得意,爵高名重,如何还要再赐王爵,这未免太过耸人听闻。”

周延儒直视着他的眼睛,针锋相对地说道:“陈尚书,你这话我就不认同了。

唐国公李啸,在我大明如此颓败之际,还能独率其部,先扫灭金州,斩杀清朝宗室勒克德浑,尽掳全城军民而还。

然后继续发兵北进,绕道朝鲜,往西攻下清朝的龙兴之地赫图阿拉,活埋全城的鞑子,这般奇功,足以彪炳千古,光照古今。

此番大功,虽开国良将徐达、常遇春,怕亦未必能达成也。

李啸立下这般奇功,朝廷因财力匮乏,没有半点物质奖赏倒也罢了,如何连这名爵也这般小气了。

若朝廷既无银钱财货奖励,又无名爵地位拔擢,未免大寒一众有功将士之心。”

陈新甲脸上犹是不满:“首辅大人,这王爵之位,未免太过贵重,想来我大明,只有开国之际,才有异姓封王,时至今日,除了宗室内外,哪里还有异姓封王的例子。

此例一开,在下只恐人间至稀之物的朝廷名爵,致此滥觞矣。



听到陈新甲这么说,崇祯亦是皱起眉头。

要知道,有明一代,异姓王极其稀缺,而且基本全部集中在明朝开国时,洪武至永乐的一段时间里,中后期所封的异姓极其稀缺,好象仅在土木堡之变中,加封追赐了几位。

为证实作者所言非虚,下面为明初异姓王的简要介绍。

扬王陈公:逸其名。

明太祖朱元璋母淳皇后之父(即朱元璋的外祖父),洪武二年追赠扬王。

徐王马公:逸其名。

明太祖朱元璋妻马皇后之父。

洪武二年追赠徐王。

中山王徐达:开国功臣之一。

封魏国公,追赠中山王,谥“武宁”。

开平王常遇春:洪武二年卒于军,追封王,谥“忠武”。

岐阳王李文忠:初封曹国公,追封岐阳王,谥“武靖”。

宁河王邓愈:追封岐阳王,谥“武顺”。

东瓯王汤和:初封中山侯,进封信国公,追封王,谥“襄武”。

黔宁王沐英:初封西平侯,追封王,谥“昭靖”。

定远王沐晟:初袭侯,永乐六年七月以征安南功进封黔国公,正统四年卒,追封王,谥“忠敬”。

东平王朱能:靖难第二号功臣。

永乐元年九月封成国公。

永乐四年卒于军,追封东平王,谥“武烈”。

……

可以看到,哪怕是在明朝开国之际,很多的异姓封王,也多为追封,算是给死者的一种荣衔,而现在,崇祯若要把极其珍贵的王爵,赏给才刚刚三十的李啸,这还真算是大明开国以来头一遭。

崇祯马上想到了一个更现实的隐忧,那就是,李啸若已封王,将来他再立新功,又该如何赏赐他呢?

这可是个大问题。

这时,周延儒仿佛看穿了他的心事一般,立即回道:“皇上,以臣之见,现在李啸立此大功,封给郡王之爵,实是理固宜然。

况且朝廷现在如此匮乏,拿不出实在的赏赐,给李啸赐于王爵,又有何不可?

况且此爵乃是流爵,一世而除,又有何不放心呢?

退一步说,就算李啸将来再立新功,也恐怕不会比攻占清人龙兴之地赫图阿拉,这样更大的功绩了,他想再进一步成为亲王的话,却是十分艰难,基本不可能了,皇上对此勿要过虑。



崇祯沉默了许久,最终点头道:“好吧,朕就给李啸封郡王之爵衔吧。

现在鞑虏为祸巨甚,急需李啸之力加以扼制,朕就给李啸封为平辽王。



周延儒一揖至地,大声道:“皇上英明。



有皇帝的同意,接下来,周延儒与陈新甲二人,立刻开始忙碌。

在经过了与宁完我等人,近十天的扯皮来商谈价格后,明清双方最终达成了初步协议。

这些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明朝承认清朝的独立地位,两国以兄弟之国相称,其中清朝为兄,明朝为弟。

第二,两国有吉凶大事,须当互相遣使庆吊;

第三,每岁明朝馈清国黄金一千两,白银三十万两,清国馈明人参千斤、貂皮千张;由于今年战乱太甚,明朝国力匮乏,特准许明朝从明年开始交纳贡金。

第四,清朝一方的满洲人、蒙古人、汉人,朝鲜人进入明境者须捕送于清;明之叛人进入清境者亦须捕送于明;

第五,各君其国,以宁远双树铺中间土岭为明国界,以塔山为清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进行互市贸易。

第六,两国划界立约后,此协议一式两份,需长久遵守,不得违反,若有违者,天地鬼神皆不佑之。

这个条约,特别是在交纳岁银贡金方面,比先前时的条件,又压低了不少,故崇祯对这个条件还算满意,最终下了圣旨批准实施。

而在协议达成后,虽然满朝汹汹,多有上书反对者,但在皇帝、首辅、兵部尚书三人的坚持下,朝中的反对议和之言,虽然热闹了一阵,也就最终默认了。

在达成一致后,崇祯复派出郎中马绍愉为主使,参将李御兰为副使,带着一只十余人的回访团队,与宁完我的清朝使团一道返回清朝,以回访清廷拜见皇太极,在两国皇帝共同盖章后,正式生效。

而在朝廷与清使商谈议和细节之际,崇祯正式下旨,给李啸赐郡王爵,升擢李啸为平辽王。

为体现对李啸的看重,以及打算李啸的猜疑,皇帝特别恩准,不必让李啸入京封王,仪式从简,而是专门派出司礼监大太监王承恩为代表,带领着庞大的宣旨团,亲往山东宣旨。

八天后,王承恩来到济南,在原先的德王府院中,也就是现在李啸的私人府邸内,对正伏跪于地的李啸一众人等,大声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唐国公李啸,远拓波涛,扫定金州之域,攻克清虏兴发之地,扬国威于异邦,振华夏于沮沉,这般奇功,彪炳殊卓,朕闻奏报,不胜欣然之至矣。

李啸奋武以求治,实赖股肱之任臣;拜手以陈谟,必恃朝廷之倚柱。

扶乱戡乱,纷列高功而谁何;为王行驱,赓歌国朝之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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