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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报请管辖(1/2)

午九点,东京都千代田区霞关1-1-4号,东京高等裁判所,

千代田区是这座海湾城市的三大核心区域之一,其北部毗邻着不远处的皇居宫殿。

在这块区域内,核心的建筑群并非那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商业写字楼,又或者那一个又一个的休闲购物广场。

这块区域汇聚着大量政治、行政、司法机构的办公地。

霞关1-1-4号所伫立着的带有一排排蓝色玻璃的灰白色大楼,便是东京高等裁判所。

在东京高等裁判所周围环绕的建筑物,就有警视厅、法务省、农林水产省、外务省等多家国政机构。

江田法官站在高等裁判所的巍峨大楼面前,纵然他已身为裁判官,但仍旧能够感受到面前这座大楼散发出来的威严和力量感。

而且这种威严之感,又会被周围国政机构的办公大楼再一次加强。

今天,是江田法官调入东京高等裁判所的第一天,也是他正式来上班报到的第一天,在微微深呼吸一口气后,江田法官便走入大楼内,接受了安检。

一位早已在楼下恭候着的行政女秘书,见到江田的身影便立刻上前,领着他前去报到。

穿过前面的公众办事大厅,随后再迈上台阶,来到三楼,经过一间间法庭,来到一个颇有些隐蔽的电梯面前,按下了按钮。

女秘书转过头来,面上露出有些道歉的神色,“江田法官。

抱歉,因为你这边还没有正式报到,所以还只能从公众通道进来。

等正式完成手续之后,我会再带你熟悉法官通道。”

“不打紧。”江田法官微微笑道。

在公众通道上,时不时就能看见东京内一些知名的大律师身影,还有一些穿着极具精英感的公众人士出现,望之便知肯定是大型企业的管理层。

这里便是东京高等裁判所,是东京都的大案、要案的审理之地,是东京都内唯一个装有金属探测器的裁判所。

江田法官的内心也已经有些隐隐激荡起来。

自己在三十来岁的年纪,便能有幸到东京高等裁判所工作,这实在是属于自己的一个荣耀。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随着电梯来到17层,行政秘书领着江田法官不断向前走去,其中经过了不少间办公室,却见里面都是空无一人。

直到来到了第八间办公室,行政秘书停了下来,回头莞尔一笑道,“江田法官,已经到了。”

却见这间办公室内,同样也是空无一人。

里面摆着三张桌子,其中一张上面还放着茶杯,隐隐冒着热气,只是已经不见座位上的人影。

行政秘书打开着办公室的电脑,教着这位新上任的法官,如何使用东京高等裁判所的案件系统。

高等裁判所的系统其实与地方裁判所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只是稍稍熟悉了一下,江田便已经感到得心应手,但此时他还是忍不住望了一下办公室内空荡荡的座位,抬起头来,问道:

“您好,今天怎么这么多座位都是空着的呢?”

行政秘书听到江田法官的话,笑了笑,“今天裁判所的民事审判部的法官正在开会讨论一起案件的管辖。

新宿区地方裁判所上报了一起案件,请求我们这边行使管辖权。”

【报请管辖】

【所谓报请管辖,即是指下级法院将本该由它进行审理的案件,报请上级法院进行管辖。

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往往只有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金额高的案件才有更高一级的法院进行管辖。

绝大部分案件都由最基层的裁判所行使管辖权。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下级法院可以把它管辖的案件报请上级进行管辖】

听到行政秘书的话,江田法官倒是小小的吃了一惊。

报请管辖在裁判所当中非常的少见。

一般来讲,地方裁判所并不会轻易地提出报请管辖。

首先,高等裁判所就不会轻易地同意报请管辖。

如果地方裁判所可以随意提出报请,那么则意味着级别管辖制度形同虚设。

再其次,上诉制度的存在,也使得地方裁判所没有必要去报请管辖。

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不服判进行上诉,案件自然就会移交到上级法院。

因此,报请管辖在司法实践之中,极少出现,

江田法官此时才刚刚离开新宿区地方裁判所,没想到老东家这边就出了这单报请管辖的事情,他拿出了手机,正想着要不要给过去的前同事们,问问是出了什么事。

“江田法官,那这边的报到手续也差不多完成了。

如果还有遇到什么不明白的事情,都可以过来问我。”行政秘书笑道。

“好的。”江田法官轻声道谢。

同行政秘书告别之后,他便坐在电脑面前,双手交叉,看着屏幕。

屏幕上显示的是裁判所的案件系统。

目前,自己在高等裁判所的名下案件是零。

没有案件,纵然坐在办公室内,却也没有活干。

江田法官随后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放在桌上,最后再度坐了下来,盯着屏幕,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案件的摇号分配,究竟分配到自己手上的第一个案件会是什么?

……

……

……

另一边,高等裁判所审判大楼的会议室。

一个面目威严,带着金丝眼镜的五十来岁男子,正坐在座位的最前排听取着汇报。

他的胸口处佩戴着一枚八咫镜章,身上一股隐隐的威压散发出来。

虽然就同一个裁判所的内部而言,法官之间并没有较多的层级划分。

但在他的面前,这种实打实地威压感,却不由自主地能令坐在他身边的人心生畏惧。

这个男子便是东京高等裁判所的长官石井大介。

此时,正在会议上汇报着的是一位新宿区地方裁判所的法官。

汇报已经接近尾声,只听得最后这位法官说道,“综上,我们希望东京高等裁判所对此案行使管辖权。

本案之中,大将军酒店有可能被要求挪去承重柱,从而最终造成整座楼被拆除,面临将近700亿円的损失。

因此,该案的实际涉案金额已经远超新宿区地方裁判的案件管辖金额。

我们请求东京高等裁判所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对该案行使管辖权。”

石井听着台上的汇报,沉声道“好的。

新宿区地方裁判所的想法,我们已经了解,接下来,我们将进行内部讨论,然后决定。”

台上的法官随即退下,在行政员工的指引下,步出会议室后,等待结果。

一旁的法官助理将门给轻轻关上。

内部的会议记录书记员,顿时准备好了专用的速记键盘,好开始随时记录。

石井看着会议室内的一众法官。

此时此刻,在这间屋内的法官们,都可以称得上是东洋这个国家内的法律精英。

石井站了起来,随后说道,“各位请就本案东京高等裁判所,是否应当接受新宿区地方裁判所的报请管辖申请,各抒己见。

三十分钟后,我们对该问题进行表决。”

话音落下,一个法官就率先说道:“就目前的级别管辖制度,仍然主要依据案件的涉案金额来判定应当由哪一级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涉案金额越大,就由越高级别的法院进行管辖。

其中,我对涉案金额的理解,应当是原告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的金额,而不是被告因为败诉而有可能产生损失的金额。

在将军大酒店的诉讼一案中,原告高井在民事起诉状中仅请求挪去酒店大立柱,没有提出任何要求进行金钱赔偿的诉讼请求。

据此,应当认为该案为纯粹的排除妨害纠纷,仍应继续由新宿区地方裁判所进行管辖。”

“我表示反对。”另一位法官随即说道,“案件的诉讼标的不应当仅以诉讼请求中的金额来判定。

我们应当穿透表面,看到实质。

本案的情况非常特殊,虽然原告没有在诉讼请求中提出任何有关金钱赔偿的内容。

但事实上,原告仅仅从将军大酒店处收回两平方米土地,根本无任何显着的增益。

其最终的目的,很大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必然会落在金钱的和解与赔偿上。

对方律师之所以没有提出带有赔偿金钱性质的诉讼请求,恰恰极有可能,反而是为了争取到更大程度的和解金。

如果法庭一旦判决支持原告挪去承重柱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告方几乎可以吃到相当于拆除整座大厦的和解金额。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更加需要穿透表面,看到实质,必须根据案件的实际影响,来进行管辖权的决定。”

坐在角落内的一个法官说道:“个人认为方才两位法官的观点,都有所不妥。

我们必须回到报请管辖的含义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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