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五百二十五章 赤龙遇伏中奇毒(2/4)

“那么,你认为他如果碰到凡人,会上前帮忙吗?”

“你跟他一起在遗洲守云柱,不应该比我更了解他?

桀骜是桀骜,但论底线——他又不是魔道,正经的仙宗弟子。”

“所以我们就在讨论赤渊道派到底是什么做派?

如果他们门下能教出杨岱这样的人。

而且,面对研究先天离卦有收获的我,为什么没有直接痛下杀手,而是客客气气请我来做客?”

洪昌乙:“因为,他们需要你帮他们完善天书!”

转头,他对钟离子涵道:“你瞧这人,就是过于天真。

整天读书读傻了,认为天底下都是好人。

如今赤渊道派连挫骨扬灰都干出来。

你还不小心点,指不定杨岱就是装的。

回头把你骗去赤渊道派。

然后把你脑袋割下来,乖乖给他们推演道法。”

割脑袋……

衡华响起昔年凌少清的经历,神情有些异样。

钟离子涵随手拿旁边的毛笔对洪昌乙脑袋就是一下。

再对伏衡华问:“你认为赤渊道派的风气可能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差?”

“我不知道,所以才要仔细观察。”

如今对赤渊道派的情报,不是从地脉得到的久远记忆,就是从金灵玄蟒以及魔道群修得知。

金灵玄蟒到底是妖灵,对人修避之不及,根本不会多做接触。

它所知道的,不过是各处流传的一些风闻罢了。

而自赫连金之流口中所得情报,自然无一例外是对赤渊道派的鄙夷。

来到南洲后对三大魔帝卑躬屈膝,可得了好处立刻翻脸。

暗算南洲六宗的同时,也把当靠山的三大魔帝踹开,自己独自霸占右大陆。

“赤渊道派终究是从咱们东莱离开的。

看看咱们当下三大水域的各门派做派,怎么想赤渊道派也不会无耻到,连魔修都鄙夷的地步吧?”

洪昌乙:“你也不想想。

当年赤渊道派推行山历,可是太玄宗的死对头。”

“所以,他们真要是道德尽毁,丧尽天良之辈。

太玄宗群仙早在神州时代就把他们给灭宗了。

何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天下第二门派时不时跑到自己跟前蹦跶?”

“因为要顾及影响?”伏蓬明小声回了一句。

“让你算的账本算完了?

插什么嘴?”

伏蓬明嘘了一声口哨,默默低头把枕头边的账本重新翻出来计算。

他所计算的,是地下营地每日开销。

“我觉得,你弟说的不错。

当年太玄宗没有动手,可能有诸多考虑因素。

未必就是赤渊道派有多么君子。”

“可我翻阅种种古籍,里面各种降魔卫道的故事中,除却太玄宗修士的踪迹,就属赤渊道派的人多。”

山灵子。

屡屡出现在各个传说中行侠仗义,除魔卫道。

当然,山灵子的年代过于久远,伏衡华不会拿这位老前辈来对标当下的赤渊道派。

所以,他才让恒寿出去走一走,替自己看一看赤渊道派的真实。

钟离子涵看着逐渐破碎的镜子道:“在此之前,我对赤渊道派的做派也抱有一定怀疑。

你看,咱们在黑月礁地下看到那几个赤渊弟子的影像。

他们就很团结。

说明赤渊内部齐心,是宗门教导有方。

可这只是对内,而对外就不见得了。

毕竟,他们对整个南洲势力,只是一群外来者。”

……

“一群外来者建立的宗门,凭什么踩在我们头上?”

伏桐君五人围成一圈,观察伏桐君手中的一只碧蓝色蛊虫。

蛊虫发出咕咕叫声,腹部不断传出中年男性的声音。

“等联合魔道将赤渊道派覆灭,南洲依旧要回到我们的统治,回归我们应有的秩序。”

“不过这几个年轻人看起来,似乎不是来接头的?

难道,这是白河宗的普通弟子?”

“罢了,普通弟子也无所谓。

反正只要是修士,就没有对‘赤渊禁令’不满的。”

……

各种话语从蛊虫腹部传出,宇文春秋好奇问:“通心蛊?

这种蛊虫不是早就失传了吗?”

“衡华翻阅古籍,帮我找到培养方法,我还原了。”

伏桐君瞥了他一眼,继续控制蛊虫复述在秋阴山庄记录的种种消息。

等听过一遍,伏瑶轸将情报记录,再度通过戒指传给伏衡华。

赤渊道派局势不妙啊!

“继续赶路吧。”

伏瑶轸起身,招呼五人继续乘云。

“伏姑娘,我们此行真要去‘赤岳’吗?”

赤岳,赤渊山脉的宗门所在,右大陆的中心地带。

“隔空看一看,我们再继续南下。

我们伏家在南洲有一些安排部署,或许我们能得到一些接应。”

“部署?”

宇文春秋观察旁边四人。

伏瑶轸、伏桐君、恒寿一副早有所知的模样。

而傅玄星虽然满头雾水,但显然不打算提出异议。

跟着伏家姐妹走,能出错吗?

安心听话就是了。

宇文春秋自觉理解傅玄星的想法,索性也不言语,跟在四人背后。

哎——

早知道,这差事就让洪昌乙来了。

我乐得在地下福地,帮伏衡华推演天机啊。

五人乘云三百里,看着仙气盈动的云海风光,宇文春秋的心情舒缓起来,将刚才的小郁闷抛之脑后。

出来也不错,至少可以看风景。

总比衡华那样,整日憋在书房舒服啊?

天天盯着书房地板,连一点灰尘都不许有。

每日早中晚检查卫生,派侍女打扫房间,未免过于无聊了。

“稍等。”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