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钞能力小心眼张三李四(1/2)
“江湖风起云涌,不论是苍茫雪山还是西域大漠,全部都不消停。”
姬冰雁若有所指的说道:“雪山派的变故只是小事,毕竟雪山派只不过是二流门派,对江湖的影响不算大。”
厉胜男道:“那什么才算大?”
姬冰雁道:“当然是能够进入江湖歌诀的大势力,据我所知,最近四城五方中的四城,发生了极大变化。”
李瑾瑜道:“什么变化?”
姬冰雁道:“明尊城有了新任明教教主,据说叫什么公子羽,一个藏头露尾之辈,连真容都不敢暴露。”
“咳咳~说事就说事,评价人家的面具做什么,面具又没有得罪你!”
李瑾瑜心说,老姬不够意思,明明已经猜到是我做的,还非要指着和尚骂秃驴,把这力气留着骂胡铁花多好。
姬冰雁确实猜出来了。
原因很简单,明尊城争夺教主之位的时候,李瑾瑜在西域之地,带走了琵琶公主,且公子羽此前无名无号。
事情越大,关联越大!
如果这件大事是神秘人做的,那个神秘人,十有八九是李瑾瑜的马甲。
一个身形甚高,但十分瘦削,身穿天蓝色长衫,身阔不及胖子一半,留一撇鼠尾须,脸色颇为阴沉,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定是惜字如金的大冰块。
姬冰雁道:“四方城据说是在争什么玉玺,四方城城主欧阳飞鹰,神月教教主半天月,也算是枭雄人物。
众人围着火,喝着酒,空气中满是胡椒、辣椒、葱姜、孜然和牛羊肉混合的香气,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厉胜男道:“铸剑城?”
夜。
厉胜男哼了一声,喝了口茶,姬冰雁身后的伴冰、迎雁二女,同样端起茶杯喝茶,正是恶作剧的绝好时机。
李瑾瑜道:“官御天固然是当世之豪杰,但波斯明教的宝树王,以及魔门圣女,他们难道就好对付么?”
两人不是别个,正是侠客岛赏善罚恶二使者,两人不以真名示人,只是随便取个代号,胖为张三,瘦为李四。
现如今,至尊城已经落入到赫连霸手中,想想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堂堂至尊城,就这么被人给攻破了!”
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啊!
厉胜男道:“没想到,你竟然连铸剑城的人都认识,你不是不喜欢用宝剑么?
怎么会让铸剑城铸剑?”
李瑾瑜道:“老姬,你这话不对,赫连霸怎么就比公子羽强多了?”
李瑾瑜道:“侯府的钱,全部都归我的夫人管束,只不过我的运气相对比较好,出门就能捡到钱。”
厉胜男喷出的茶水,被李瑾瑜轻巧的避过,伴冰、迎雁的茶水,则是完全落在姬冰雁背上,把姬冰雁纯白的衣服打湿,头发也变得湿漉漉的。
首先必须吃肉,无肉不欢!
其次猪肉爱吃炖的或红烧,羊肉爱吃涮的和烧烤,牛肉爱吃酱香或者是蒸饺,驴肉喜欢五香以及锅贴饺子。
姬冰雁道:“明尊城被破,那是因为敌人的实力太强,杨逍骄傲自大,不懂兵法,把五行旗的力量浪费掉。
作为李瑾瑜的老朋友,姬冰雁实在是太过了解李瑾瑜,知道李瑾瑜喜欢披着马甲做事,故意打趣了几句。
越是沉默寡言的人,一旦他想要多讲几句,便会讲的越多,并且在讲话的过程中,会一如既往的保持条理。
华人自古崇尚隐,虽然有“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说法,为人处世还是以“隐”居多,莫说是骆驼队,就算是航母舰队,也能变成渔船!
姬冰雁虽然很有钱,但却绝不是暴发户土包子,人家可是姓“姬”。
姬冰雁道:“他的对手更强!”
一人身材魁梧,圆脸大耳,穿一袭古铜色绸袍,笑嘻嘻地和蔼可亲,那个略有滑稽的话,显然是他说的。
张三看了李瑾瑜一眼,又看了看厉胜男和江玉燕,笑道:“这位英俊潇洒雍容华贵的公子,想来便是大名鼎鼎的金陵郡侯了吧,久仰久仰。”
“先切了你这只死公鸡!”
没日没夜破译,五百年可完成。
“正合我意!”
李瑾瑜道:“实话告诉你,我准备带着楚留香、四大名捕、四大女神捕一同去侠客岛,若非陆小凤晕船,陆小凤肯定也是要参与一手的!”
堂堂金陵郡侯,天下有数的英雄豪杰,怎么会用下毒那种小手段?
就算真的下了毒,他们也不怕!
他们随身的酒葫芦,便是天下间最厉害的毒药,比鹤顶红更甚十倍。
不过你这大煞星,走到哪儿都不会安生,别的城拆了也就罢了,若是把铸剑城拆了,不知有多少人找你麻烦。
李瑾瑜道:“因为老姬不练剑,又不好意思请铸剑城铸别的兵刃,所以一直没有兵刃方面的交流。”
别的不敢保证,至少唐经天和桂华生等后生晚辈,不可能安然下山。
至尊城城主官御天,是天下难寻的枭雄人物,武功渊深,智计卓绝,一手开创至尊城基业,岂是杨逍可比?
可官御天竟然放弃地利优势,主动与赫连霸单对单对决,他那霸绝无双的威龙神掌,也被赫连霸给破掉。
迎雁道:“我怎么不知道?
我们似乎从未做过铸剑城的生意。”
李瑾瑜道:“这你就错了,剑尊不仅搭理我,而且把我奉为上宾。”
比如当年去龟兹国时,同队出行的小潘,可惜石驼并不在驼队中。
姬冰雁道:“海鲨宫赫连霸,率领门人弟子进攻至尊城,凭分身魔影和分心掌大破威龙神掌,击杀官御天。
等到姬冰雁把自家藏书,全部整理为正楷字,武功便会彻底大成。
可不知怎么的,这俩人近些年越来越狂妄,半天月想要夺取四方城的一切权力,欧阳飞鹰则是想要当国王。
作为李瑾瑜的贴身侍女,江玉燕对李瑾瑜的习惯非常了解。
莫说是女婿,就算哪天突然多出来个亲儿子,他也是不会相信的!
李瑾瑜道:“我是李瑾瑜,不过却没什么名声,真是有些可惜啊!”
姬冰雁见众人越吵越厉害,而且不知不觉间,火烧到自己身上。
两人快步走了过来,姬冰雁眼中闪过好奇,问道:“怎么是你们?”
一件大事,如果发生的时候,李瑾瑜在附近,那么定然和李瑾瑜有关。
其次最爱吃略微有点烤焦,并且带着炭火气的烤肉,也就是烤羊腿的那层外皮,内部嫩肉反而不太在意。
张三李四也颇为惊讶,他们只是嗅到肉味,想来打个秋风,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姬冰雁,脚步不由得停了下来。
在金陵侯府的时候,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野外的时候,自然是大饼卷肉烧刀子,配菜是呼啸的北风。
张三道:“世人皆视侠客岛为龙潭虎穴,视我们为黑白无常,怎的侯爷却要去闯?
难道侯爷不怕么?”
“咱们过去吃点儿,想来以这些人的豪阔,不会吝惜一顿饭。”
姬冰雁家族的底蕴,比姬如玉分毫不差,书籍没有那么多,但随着时代的延续,每一代都会整理完善。
欧阳飞鹰可以招女婿,但他那种多疑的性格,肯定不会全心全意信任。
众人正在喝酒吃肉,远处忽然传来两个声音,一个滑稽,一个冷肃。
他们每天管理那么多事务,只能抽出一个时辰破译,恐怕给他们上千年的寿元,也只能破译一小部分。
四方城如果作为武林势力,雄霸一方轻而易举,当国王几乎不可能。
那个时候的姬冰雁,武功绝不弱于楚留香,纸面实力甚至更胜一筹。
这么好的时机,当然不能错过!
李瑾瑜道:“因为我给钱!”
张三道:“我们远在海外,也知侯爷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号称百万军中逞无敌,怎的会是无名之辈?”
李瑾瑜笑道:“远游之人,本就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两位兄弟既然觉得肚子饿了,不如过来吃点儿烤肉。”
厉胜男微有愠怒,伸手在李瑾瑜后腰软肉捏了两下,姬冰雁满脸残念的看着李瑾瑜,心说你也忒小气了。
姬冰雁道:“这倒是我说错了,赫连霸的脸皮,是不如公子羽的。”
李瑾瑜这种吃法,多是扛麻包抬轿子的力本儿,开荤的时候的吃法,吃起来满嘴都是油,越吃越是狂放。
吃烤肉的时候,首先必须要完完全全的烤熟,绝不吃半生不熟的东西。
厉胜男讥讽道:“李侯爷出门如果捡不到钱,那就算是丢钱,李侯爷如果丢了钱,肯定是要去抢回来。”
据说天衣居士最近一直在闭关,变得形销骨瘦,为了防止天衣居士精力衰竭而死,又送去了人参雪莲灵芝。
精锐的属下,健壮的骆驼,还有一辆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乾坤,充分显示“隐”之一道的马车。
李瑾瑜道:“还有呢?”
江玉燕递过去两块烤肉,两人大喇喇的接过,倒也没有半点怀疑。
作为这片绿洲最大的土豪,姬冰雁出行的时候,当然是非常的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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