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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1/2)

第322章 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

瑶池宫!

今年皇宫夜宴在瑶池宫举行。

文臣武将,诰命夫人,各自有各自的位置,还有来凑热闹的晚辈,偶尔被发现了,也没有人多说什么。

事实上,由于武则天太过狠辣,敢来亲近的晚辈接近于零。

最近几年,若有大臣的晚辈参加皇宫的晚宴,武则天看到了,如果是比较灵秀的小儿,基本上都有赏赐。

若是顽劣不堪……没有大臣会把顽劣的晚辈带入皇宫,能带进来的,那一定是某些方面比较优秀。

除了文武大臣,如全真武当大文殊院大相国寺白马寺等佛道名门,也派遣一部分佛道高人,准备祈福仪式。

这些人自然安排了素席,皇宫御厨的手艺,比少林苦瓜大师不逊分毫。

武则天举起金杯,大笑道:“今岁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全赖诸位爱卿刻苦勤勉,朕与诸位爱卿同乐!”

众人赶忙举起酒杯。

一杯酒喝完,狄仁杰带头,大臣挨个说各种奉承话,文采斐然,显然改了好几十稿,私下演练二三百次。

公孙兰道:“你想要什么?”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有人喜欢听直白的瞎吹,有些人喜欢文绉绉的引经据典,还有些人喜欢的比较高级,需要懂一些佛道思想。

诗圣的诗歌不朽,公孙剑舞当然也不朽,千千万万年不朽。

而在溜须拍马方面,参加晚宴的有多少人,比如一百个人,那么他们就是当世拍马屁能力的前一百。

是不是清官,能力如何,与会不会拍马屁无关,李白便写过这种文章。

一抹剑气到了李瑾瑜身前。

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

李瑾瑜的封赏还未正式下达,用不着李瑾瑜去拍马屁,李瑾瑜有充足的时间好好学习,各种词汇铭记在心。

说到此处,公孙兰的面色略微有些红晕,呼吸也变得略微有些急促。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宫廷画师见到这种绝美舞蹈,忍不住开始挥笔描绘,也有一些文采风流的大才子,思索该用什么格律的诗词。

甚至有江湖传闻,如果李瑾瑜想要勾搭哪位女侠,便会请人跳舞,如果答应了,后面的话无需细说。

李瑾瑜看似是在应和,实际上却是步步紧逼,看似配合完美无瑕,实则已经把她的空间压缩了七成有余。

李瑾瑜无奈道:“回禀陛下,臣舞蹈需要乐器,请准许臣使用铁箫。”

其余一些有实权的官职,则是隐藏在圣旨的“字缝”之中,等到有御史察觉到不对,早就已经是木已成舟。

花间派弟子最擅附庸风雅,又多是俊雅不凡的人物,还曾讲求什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当然,从外界看来,则是从公孙兰主导变为李瑾瑜主导,从女侠主动追求公子,变为公子表达爱意。

厉害!

厉害!

学到了!

学到了!

说完了各种吉祥话,诸位大臣开始分别送礼,虽然皇帝富有四海,但每年这个时候,该送礼还是要送一些。

都说我的命格是狐狸精,我看那个公孙兰,才是真正的狐狸精,阿爹当初给我看相,肯定是看错了!

苏樱全无所谓,默默地欣赏,甚至准备欣赏“血河神剑剑舞”。

其余诸如“琴仙”、“筝仙”之类的优秀乐师,却是没资格参与夜宴。

何珺琪好奇的看着,只觉得中原之地好好玩,舞蹈都是这般的好看。

因为没有说,只有做!

也有江湖传闻,如果某位女侠看上了李瑾瑜,可以请李瑾瑜跳舞,如果李瑾瑜答应了,便是郎有情妾有意。

——当官也不容易啊!

李瑾瑜道:“这事年后再说!”

说白了就是渣男门派。

话音未落,两条缎带好似长龙般飞了过来,剑光闪动间,她霓裳上的七彩飘带也开始飞舞不停,整个人就像是变成了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

耶律洪基自己收藏一份,左威卫大军的佘太君收藏一份,还有一份送给了李瑾瑜,被李瑾瑜带回洛阳。

每当想到公孙剑舞,就会想到诗圣的诗歌,每当想到诗圣的诗歌,自然也会想到那个风华绝代的佳人。

武则天道:“宣旨!”

这种剑法的威力,需要“美”来辅助发挥,只有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才能将这种剑法发挥到极致!

就连远在幽州的狄光远,也已经从代刺史变为刺史,成了封疆大吏。

《金刚经》的开经偈,是武则天创作的,所以找几位高僧大德,共同抄写一部经书,任何时候都能适用。

公孙兰道:“都说柳公子最是怜香惜玉,怎么对我却是这般无礼?”

除了李瑾瑜之外,在湖州立下功劳的尉迟明楼,在幽州立下功劳的尉迟明诚,以及诸多兵将,全都有封赏。

只要对方陷入其中,那么无论有多高的武功,也只能束手就缚。

远处看的时候还不觉得,此刻映照着璀璨的灯火,慌得人头昏眼花,哪里还能分辨她人在哪里?

剑在哪里?

李瑾瑜只看到一片彩霞伴随着虹光飘洒而来,那种仙宫天庭般的美感,甚至让人难以升起半点应招之心。

原本这也没什么,毕竟这些画作李瑾瑜只作为收藏,没有拿出来欣赏。

“封李瑾瑜为金陵郡侯,检校千牛卫大将军、云麾将军……”

公孙兰道:“青衣楼的事。”

很可能辛辛苦苦写的稿子,突然发现吉祥话和典故全被用了,需要临时想文章,还不能抓耳挠腮,必须保持淡定的姿态,否则会被人参奏失仪。

身形交错的瞬间,李瑾瑜以传音入密之法,传过去一长段话。

李瑾瑜惊彩绝伦的身法,好似踏花归来,如同蜂蝶环绕的百花香蜜。

两条长长的缎带,在公孙兰手中却好似活物一般,随心所欲的变化,就如同手臂的延伸,绝无半分滞涩之处。

“嗖!”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念头。

更别说幽州天高皇帝远,幽州刺史相当于土皇帝,想想当初的方谦是何等的快活,便知这个职位是何等潇洒。

花间十二支!

花间派最强绝学之一。

随着七彩羽衣缤纷变幻,美轮美奂的剑气随之而变,无论是作为舞蹈来欣赏,而是作为武技,都是当世绝顶。

说起来,还是和尚最容易。

公孙兰道:“与我共舞……”

绝世无双!

公孙兰轻声道:“久闻李爵爷不仅武功渊深,而且精通音律,今日乃欢庆之日,不如一并来演舞献礼。”

你不是喜欢看剑舞么?

回去我就用血河神剑,给你好好地舞一遍!

虚夜月心中大为不满。

钟鼓齐鸣,掌声雷动。

李瑾瑜伸手轻轻一拉,扶住公孙兰的身子,随即微微施礼,示意舞蹈已经结束,感谢诸位观众的掌声。

其实没别的,就是对李瑾瑜功绩的封赏,先是夸赞李瑾瑜“忠勇”,然后表示武则天“仁德”,一大段毫无意义的废话过后,终于到了正题。

公孙兰进一步,李瑾瑜便紧跟着退一步,恰好留下进一步的空间。

或许再过几年,幽州刺史就可以升任为扬州刺史,甚至是洛州刺史。

公孙兰自幼练舞,对于身体掌控精细入微,轻轻一晃稳住身子,随着李瑾瑜优雅行礼,随即走下圆台。

听到这话,铁飞花和苏樱同时把手伸到李瑾瑜后腰,轻轻地拧了两圈。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公孙兰身着霓裳羽衣,让本就倾国倾城的容貌变得越发娇艳,手中拿着一对短剑,剑把上绑着长长的缎带。

李瑾瑜没做任何反应,因为剑气到了身前半尺处,便自然而然收了回去。

公孙兰在美人榜排行第四,仅次于魔门圣女和静斋仙子,按照大多数江湖的看法,已然可以称之为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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