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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失踪的白额马(6/6)

“他就在这里。”

“什么?

这里!

在哪里?”

“现在就跟我在一起。”罗斯上校气得面色通红。

“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我得到了你的好处。”罗斯上校说道,“但是你刚才的话,我以为你在恶作剧或是在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发誓,我并未以为你和罪犯有何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那个真正凶手就站在你的身后。”他走上前去,将手放置到这匹马光亮的马颈上。

“这匹马!”罗斯上校和我几乎异口同声地高声喊道。

“不错,这匹马。

如果我说清楚,它是为自卫才杀人的,那么它的罪过就可以被减轻了。

而约翰·斯特雷克根本就是一个不值得你对他信任的人。

现在铃声响了,我希望在下场的比赛中,可以稍赢一点,我们再找合适的时间详谈谈吧!”

当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便返回伦敦,福尔摩斯详细地讲着周一夜晚发生在达特姆尔驯马厩中的那一些事,以及他本人的解决办法,让大家听得入了神,我猜想罗斯上校一定会像我,感觉这旅程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从报纸报道所得出的概念,是彻底错误的,但这里依然存在一些迹象,假如没有受它细节掩盖的话,那原本是十分重要的。

我去德纹郡的时候,也认定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

当然,那时缺少确凿的证据,这个我也曾看到。

可我在乘马车,刚巧路经驯马师房前时,我恍然想到咖喱羊肉所具备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你们应当不会忘记,在大家都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当时却正在愣神,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我是对自己头脑感到吃惊,如此一条明显的线索,我怎么居然给忽略了呢!”

“我承认,”上校说道,“到现在,关于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何帮助,我还是没有看出来。”

它是我推理链中的首个环节。

对于被弄成粉末的麻醉剂,依然是有气味的。

尽管这气味不难闻,但可以察觉出来。

如果它被掺入日常普通的菜肴里面,人在吃的时候是能发现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再吃下去,但咖喱恰是能掩盖该气味的东西。

无法去设想,那天晚上夜行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会将咖喱带至驯马人家中去用。

另外一种尤其荒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来的时候,恰巧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恰巧遇到能掩盖此种气味的饭菜,这种巧合简直是让人相信的。

所以,就排除了辛普森的嫌疑。

而后,我注意的重点落至斯特雷克夫妇身上。

这天晚上能选择晚餐用咖喱羊肉的,只有这俩人。

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给小马倌单独放进去的,由于其他人也吃了一样的菜肴,都未发生什么不好的反应,那么他俩是谁接近这份菜肴却没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答该问题之前,我搞清楚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由于某个可信的推论经常会启发出其他有价值的问题来。

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了解到,在马厩中养着一条狗,不过,虽然有人进来,而且将马给牵走,它居然没有吠叫,未惊动睡在草料棚中的两个小马倌。

很明显,这条狗对这位午夜来客是很熟悉的。

我已断定,或说基本上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了马厩,将白额马牵走了。

他目的是什么呢?

很明显,不怀好意,否则,他为何要麻醉自己的小马倌?

但是,我一下子想不出原因。

从前出现过一些案子,驯马师经过代理人将巨额赌注押至自己的马败北上,随后为了欺骗,有意不让自己的马获胜。

偶尔,也会在赛马中有意减慢速度而输掉。

有时,他们使用的手法会更阴险狡猾,但把握也最大。

这里采用的是哪种手法呢?

我想在对死者的衣袋内东西后检查后,再做出结论。

事实正是这样,你们应该没有忘记,死者手中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相信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用它当武器的。

正如华生医生对我们说的那样,这把小刀,是外科手术室做最精密手术用的。

其实,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计划做精密手术的。

罗斯上校,你对赛马经验丰富,你总该清楚,在马后踝骨腱子肉上,自皮下划上小小一道轻微的伤痕,那一定是看不出痕迹来的。

通过如此处理的马将逐渐出现微小的跛足,而这种现象,一般会被外人看成是训练过度,要不就是有一点儿风湿痛,但却不会被人察觉是一个蓄意的阴谋。

“恶棍!

混蛋!”罗斯上校高声嚷道。

“约翰·斯特雷克将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我们已明白了。

可如此一匹烈马被刀刺之后,肯定会高声嘶鸣,所以会把睡在草料棚里的小马倌惊醒,因此干这种事一定要去野外了。”

“我真是瞎了双眼!”罗斯上校大喊道,“为此他要用蜡烛与火柴。”

对啊,通过检查他的东西,我很幸运地不但发觉了他的犯罪手法,就连他犯罪动机也查到了。

上校,你是一位精通世故的人,你自然清楚一个人不会将他人的账单装入自己口袋。

我们日常全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

因此我当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的是重婚生活,而且还另有一处住宅。

从那份账单不难看出,这件案子中肯定有个喜欢挥霍的女人。

就算你这样对仆人大方慷慨的人,也很难想到他们会为女人买一件衣服花上20畿尼。

我曾不动声色跟斯特雷克夫人咨询过这件衣服的事,但她从来不知道,这让我十分满意,表明此事与她没有关系。

我将服饰商的地址记了下来,一种直觉让我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肯定会不难解决。

从那时开始,所有的事情都清晰了。

斯特雷克将马牵到远处的一个坑穴中,避开别人的视野。

辛普森逃走时丢了领带,斯特雷克将它捡了起来,可能是准备用于绑马腿。

来到了坑穴,他走到白额马后面,点上了蜡烛,但猛然的一亮,使马受到惊吓,源于动物一种自卫的特异本能,它预感到了不祥的征兆,就猛烈地尥起了蹶子,铁蹄恰好踢到了斯特雷克的额头上,而此时的斯特雷克,为了方便做那细致的手术,顾不上下雨,已将他的大衣脱下,因此当他倒下去的时候,他的大腿便被他手里的小刀划破了。

我说得够明白吗?

“太神了!”上校喊道,“太神了!

这一切,你仿佛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这点推测是异常大胆的。

在我认为,斯特雷克是一个诡计、狡猾的家伙,他不通过试验,在马踝骨腱肉上不会随便就做这类细致的手术的。

他会在什么东西上进行实验呢?

我发现了绵羊,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几乎连我本人也觉得惊奇,获得的回答居然证明我的推测是对的。

我返回伦敦以后,立即拜访了那位服饰商,从照片中,她认出了她阔绰的顾客德比希尔先生,即斯特雷克的化名,说他有一位漂亮的打扮时髦的妻子,非常喜欢豪华的服饰。

毫无疑问,斯特雷克为这个女人背上了满身债务,所以铤而走险,踏上了犯罪的道路。

“除一个问题外,你将全部情况,都说得清清楚楚。”上校高声说道,“那么这匹马在什么地方呢?”

“哦,它脱缰逃跑了,被你的一位邻居照看着,我们对这个问题一定要宽容。

我想,假如我没搞错的话,应该已到克拉彭站,我们用不了10分钟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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