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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识福尔摩斯(2/3)

小斯坦弗说:“是的,但不免过分了一些。

后来,他甚至用棍子抽打解剖室里的尸体,这应该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我无比疑惑。

“是呀,他这是为了了解人在死后用棍子抽打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我确实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我问。

“是啊!

不过天知道他在研究一些什么东西。”小斯坦弗说:“现在,我们到了,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自己瞧一瞧吧!”

小斯坦弗说着,我们就下了车。

接着,我们走进一条很狭窄的胡同。

然后,我们从一个小小的偏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

这地方我并不陌生,不用人带路我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壁被刷得雪白,两边有很多暗褐色的小门。

走廊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儿一直通往医院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又大又高的房屋,里边杂乱无章地摆着不少桌子。

几张又大又矮的桌子纵横排列着,有很多试管、蒸馏瓶,以及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放在桌子上边。

化验室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离门比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全神贯注地伏在桌上工作着。

虽然他听到了我们的脚步声,但仅仅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然后,他蹦了起来,兴高采烈地欢呼:“我发现了!

我发现了……”他一边对小斯坦弗大声地说着,一边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要沉淀只能用血色蛋白质,其他东西都不行。”即便他发现的是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目前显得更兴奋。

“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这位是华生医生!”小斯坦弗介绍说。

“您好!”福尔摩斯很热情地对我说,并用力握住我的手。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的手会有这么大的劲儿。

他说:“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您如何会知道?”我吃惊地问。

“这没什么了不起!”他呵呵地笑了笑:“我如今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

您肯定看出了我这项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毫无疑问,从化学上来说,这非常有意思,不过,在实用方面……”我吞吞吐吐地说。

“怎么?

这位先生,这可是近年以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之一了。

难道您看不出来,这种试剂可以让我们在鉴别血迹上准确无比吗?

请到这边来!”福尔摩斯拽住我的衣服袖口,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过的那张桌子的前边。

“我们弄点儿血,”说着他就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接着用一支吸管把那滴血吸进去。

“现在,我把这滴血放进500克水里。

您注意一下,这种混合液表面上与清水没有任何区别。

在这种溶液中,血所占的比例还不足百万分之一。

尽管这样,我确信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几粒白色结晶体就被他放进这个容器里,接着,他又加入几滴透明的液体。

没多久,溶液就呈现出暗红色,有一些棕色颗粒逐渐沉淀到瓶底。

“嘿嘿!”他拍着手,就像儿童拿到新玩具一一样兴致勃勃地喊:“您看如何?”

“看起来,这倒是十分精密的实验。”我评价说。

“好极了!

真是好极了!

从前用愈创液做实验的办法很难操作,也不准确。

以显微镜检验血球的办法同样不佳;假设血迹已干了几个小时之后,再用显微镜进行检验,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如今,不管血迹是新还是旧,这种新试剂都同样会起作用。

如果这个实验方法早一些出现,那么,现在世界上许许多多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的确如此!”我赞同说。

“许许多多的刑事犯罪案件,往往由这一点决定。

或许其罪行发生后过了几个月,才能追查出嫌疑犯。

检查嫌疑犯的衬衣或其他衣物以后,如果发现有褐色斑点在上边,那么这些斑点到底是泥迹还是血迹,是果汁的痕迹还是铁锈的痕迹,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呢?

这些问题往往令不少专家都感到为难,这是为什么呢?

就是由于缺乏准确的检验方法。

现在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今后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他说这段话的时候,双目炯炯有神。

最后,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似乎是在面对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意。

看到他那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很惊异,连忙笑着说:“祝贺你!”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区发生的冯·比少夫一案。

假设当时就有这种检验办法的话,那么,犯罪分子肯定早就被绞死了。

另外,还有布来得弗地区的梅森、恶名昭著的莫勒、蒙比利埃耶地区的洛弗沃和新奥尔良地区的萨姆森等。

我能够举出20多个案例。

若在这些案件当中采取这个办法,便会起决定性的作用。”福尔摩斯补充说。

小斯坦弗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你似乎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一般。

你真的可以创办这样一份报纸,就起名为‘警务新闻旧录报’吧!”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肯定非常有趣味。”福尔摩斯一边将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的伤口上一边说:“我得小心一点儿。”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然后说:“因为我经常跟有毒的物质接触。”他说着,伸出手来让我看。

只见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几乎沾满了他的手,而且因为长期遭受强酸的侵蚀,他的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里来,是有点事儿。”小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个三只脚的高凳上,而且用一只脚把一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推,然后说:“我这个朋友正要找一个价格低廉的住处,因为你恰好抱怨找不到跟你合租房子的人,所以,我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一听我想跟他合租房子,十分高兴,他说:“我看中的是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我们两个人来说,完全适合。

不过,希望您不会厌恶烟草气味。”

“我总是抽‘船’牌香烟的。”我回答。

“那真是好极了!

我时常要接触一些化学药品,搞一搞实验,您不厌烦吧?”

“不烦,不烦。”我连忙说。

“让我想一下——我还有什么缺点呢?

哦,我偶尔心情会很不好,连续几天都不说话。

遇到这种情形,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您的气,顺其自然,我过几天就会好的。

您有什么缺点也不妨说说看?

两个人在合租房子之前,彼此先知道对方最大的缺点最好。”

听到福尔摩斯如此追根究底,我禁不住笑了。

我说:“我养了宠物,一条小虎头狗。

因为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所以最怕吵吵闹闹,而且我特别懒,每天说不定什么时候起床。

我身体健壮时还有其他一些坏毛病,不过,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拉小提琴,您也会算在吵闹范围之内吗?”他又急切地问。

“那要看拉小提琴人的水平了。

若小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像仙乐一般娓娓动听;若是拉得不好……”我回答说。

“呵!

那就好。

若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我想我们双方可以认为这件事儿就算谈妥了。”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

“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看看房子?”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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