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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恶魔般的米尔沃顿(4/4)

枪声将这栋房子里熟睡的人从梦中惊醒。

福尔摩斯沉着地快步走到保险柜旁,把里面的一摞摞的信件都扔进了壁炉,一直到保险柜空空如也。

这时我们听到转动门把手的声音,外面有人在不断地敲着门。

福尔摩斯迅速地回头,看见那封预示着米尔弗顿死期将至的信仍放在桌子上,周围全是一滩滩的血迹。

他拿起信同样将它抛到熊熊的火焰中。

他将通道外面那扇门上的钥匙拔出来,等我们一前一后走出房间,我们将门反锁上。

他说 “华生,来,走这边出去,让我们从花园翻墙出去。”

真是难以置信,警报接着就传来了。

我回头看过去,大房子的灯全都开了,前门也被打开,有人影通过花园小道溜出去,花园里吵吵嚷嚷地站了一堆的人。

当我们通过阳台走出去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他大喊一声并尾随我们。

福尔摩斯迅速地拉着我穿过树丛,他对这周围的情况掌握得非常清楚,我们把后面紧跟着我们的人累得气喘吁吁。

结果一座6英尺高的墙挡住了我俩的去路,我还没反应过来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就翻了过去。

当我准备跳上墙翻过去的时候,我的脚踝被后面跟随的那个人紧紧抓住,我将他狠狠踢开,翻过墙头脸朝下跌倒在草丛中,福尔摩斯马上把我扶起来,我们飞奔着穿过汉普斯特德荒地。

一直跑了差不多有3.2千米远才停下来喘口气,我们竖起耳朵仔细地听了周围并无什么异样,追逐者们早已被我们甩掉了,我们平安了。

经历过这件离奇的事——我已经将它们全部记录完毕后——第二天上午,早饭刚过,我们正抽着烟,面容严肃的仆人将苏格兰场的莱斯特雷德先生带进我们简陋的客厅。

他说:“早安,福尔摩斯先生,您现在有时间吗?”

“嗯,有点儿忙,不过不至于没空听您说话。”“如果您手头的事情不太着急的话,你或许愿意对我们手头上一个非常奇怪的案件提供一点儿帮助,昨天夜里,在汉普斯特德区发生了一件离奇的凶杀案。”

福尔摩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故意问道:“啊!

那是怎样的一桩案子呢?”

“谋杀——这是一桩听起来很离奇的谋杀案。

我知道你对这类事情从来不乏兴趣的,如果你亲自到阿贝尔多塔走一趟并给我们提些建议的话,我将感激不尽。

死者米尔弗顿先生被我们注意了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说实话,他只是一个十分恶劣的魔鬼。

很多人都知道他购买了一些文字材料专门用它们来勒索敲诈,凶手们将这些东西都扔进了壁炉里烧掉了,而且没有任何贵重物品被拿走,所以我断定凶手们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只是不想让这些材料流传出去。”

福尔摩斯说:“凶手们?

你的意思是难道还不止一个?”

“是的,先生,一共有两个人,他们差一点儿就被抓住了。

我们掌握了他们的脚印,也看见了他们的外貌,我们只需要一些时间就可以找到他们的。

第一个人行动敏捷,第二个人眼看着就要被花匠学徒抓到了,结果还是挣扎着逃走了。

这个人身材中等,方下巴,身体很健壮,粗粗的脖子,长着胳腮胡子,对了,他们都还带着绸布做的面具。”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还是比较模糊,不过听起来这个人和华生那么像呢!”

莱斯特雷德开玩笑道:“真的,我确实是在描述华生医生。”

福尔摩斯说:“很抱歉,莱斯特雷德先生,恐怕我没办法帮你。

关于米尔弗顿这个人,我知道他,我个人认为他是伦敦最危险的人,而且他的行为在某些法律领域并无法将他制裁。

所以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有私人对他采取报复行动非常正当。

不,不用再说什么了,我已经下了决定,我同情凶手,所以我不会帮忙的。”

关于这桩我们亲眼目睹的凶杀案,整个上午福尔摩斯对此一言不发,我看得出他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从他迷茫的眼神和做事心不在焉的样子来看,他像是努力回忆着什么。

当我们在吃午饭的时候,他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对我大声说道:“天啊!

华生,我终于记起来了!

赶快戴上帽子!

你跟我一起去!”我和他迅速地穿过贝克街,来到牛津街,继续向前到了摄政街广场附近。

顺着他左手边方向看去,有一个商店橱窗摆着当时所有著名人物和美丽妇人的照片。

福尔摩斯盯着其中的一张,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一位皇族妇女,身穿朝服,高贵而典雅,镶嵌着钻石的华丽冕状头饰高高地戴在她的头上。

我看着照片上那美丽的面容:缓曲的鼻梁,黑黑浓浓的眉毛,那美丽端正的嘴唇和小小的下巴。

当我把目光转向旁边他丈夫的相片和关于他的介绍——一位显赫的贵族和伟大的政治家,这样古老而高贵的头衔让我感到快要窒息了。

我们望着对方转身离开橱窗,他把食指凑到嘴唇前,做出一个“嘘”的姿势,示意要我对此事保持应有的沉默。

之后,我们就散步一样回到了贝克街的寓所里。

【法律点评】

故事中米尔弗顿的行为很明显是中国《刑法》中敲诈勒索罪。

米尔弗顿也是以这个为生的,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甘愿对他的的行为保持沉默呢?

甘愿忍受米尔弗顿的敲诈呢?

故事中大侦探福尔摩斯给出了他的解答。

是的,那些被敲诈的人都是想让自己跻身上流社会,但是自己之前的一些有损自己名誉的行为,而让他们不得不受到这样的勒索。

俗话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们也是咎由自取。

所以往往法律所能解决的范围远远小于道德的范围。

真正要想避免这样的犯罪,就要从道德上得到加强。

当然米尔弗顿的行为也是严重的道德缺失,以及对法律的践踏。

那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的条例吧。

《刑法》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威胁和要挟,是指能够引起他人心理上恐惧的精神强制方法。

威胁、要挟是手段,勒索财物是目的。

威胁、要挟的方法有多种,既可以面对被害人直接使用,也可以通过第三者或专用书信等方式发出,既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如以将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人身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揭发被害人隐私相要挟。

一般来说,本罪所指的威胁、要挟的内容是不具有当场实施的特点,而是扬言在以后某时某地付诸实施。

如果行为人威胁不成即当场将暴力付诸实施索取财物的,则构成抢劫罪。

构成本罪还要求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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