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魔犬之死(2/3)
不一会儿,亨利爵士的眼皮开始抖动了,他还乏力地想挪动一下。
雷思维德把他那白兰地酒瓶口塞进亨利爵士的上下牙中间,准男爵那一对惊恐的眼睛向上看着我们。
“我的上帝!”准男爵轻声说道,“那是什么?
那到底是什么家伙?”
“无论它是什么,它已经死了。”我的伙伴说道,“你家族的魔鬼,已经被我们永远地消灭了。”
躺在我们面前的四足伸开的魔犬的尸体,单从那身体的硕大与它的力量来看,就已经令人恐惧了。
它并非纯种的獒犬,也并非纯种的血狸,似乎是这两类的混血儿,外貌令人可畏而又让人觉得凶暴无比,硕大得像一头公狮。
即便是现在,在它死了一动不动时,那张大嘴似乎仍旧向外喷着蓝色的火焰,那深陷而残酷的眼睛周边现出了一圈火环。
我摸了摸它那发光的嘴,举起手来,在黑暗中,我的手指也发出光来。
“原来是磷。”我说道。
“多么狡诈的布置呀!”我的伙伴一边嗅着那个死狗,一边说着:“这并未影响它灵敏的嗅觉。
真对不起,亨利爵士,居然让你受到如此的惊吓。
我本以为是一条普通猎狗,万万没想到会是如此一个庞然大物,浓雾也差点儿让我们没有截住它。”福尔摩斯说。
“你们总算是救了我的命了。”准男爵说。
“但却让你冒了如此巨大的风险,你还可以站起来吗?”
“再给我一口白兰地,我就不怕了。
哦,请您扶我起来。
按照您的意见,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呢?”
“你先留在这儿好了。
今晚你已经不适合再做进一步的冒险了。
若你愿意等一等,我们有一个人会陪着你回庄园去。”
准男爵挣扎着想站起身来,但他脸色还苍白得很厉害,手脚也在哆嗦,我们扶他走到一个石头边上,他坐下来,用颤抖着的双手蒙住了脸。
“现在,我们得暂时离开你了,亨利爵士。”我的伙伴说道,“剩下的事,还非得去做不可,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证据已经有了,现在,只需要抓捕那个坏蛋了。”
“要想在屋子里找到他,只有千分之一的可能。”当我们又沿着小径快速地走回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枪声肯定已经告诉了他——他的鬼把戏完了。”
“那时,他离我们仍有一段路程,这场大雾或许会把枪声也挡住。”
“不。
他肯定是尾随着那魔犬,便于驱使它——这一点,你们完全可以相信。
现在,他已经走了,但我们还是要搜寻一下屋子,以此来证明这一点。”
前门大开着,我们三人一涌而入,迅速地从这个屋子走进那个屋子,在过道里,遇见了那个衰老的无比惊恐的男仆。
除了饭厅以外,任何地方都没有灯光,我的伙伴迅速把灯搞亮,搜遍了屋内所有角落,不过,没发现那家伙的丝毫踪迹,最后,发现二楼有一间卧室的门被锁着。
“里边有人。”雷思维德叫喊着,“我听见里边有东西在动,把门踹开!”
不错,屋内传出了低沉的**声,还有响动声。
我的伙伴用脚底板往门锁上一蹬,门一下子就被踹开了,于是,我们三人猛然闯入这间卧室。
不过,这卧室里并没有我们要寻找的人——那个阴险毒辣、胆大包天的坏蛋,眼前却是一个奇怪又预料不到的景象,我们惊讶得呆望在那儿。
这里布置的仿佛是一个小博物馆,墙上装有一排带玻璃盖的小匣子,里面全是蝴蝶、飞蛾等标本,那个狡诈无比、危险无比的所谓生物学家,把采集这些标本当做了一种消遣娱乐。
在卧室中间伫立着一根木桩,是为了支撑横贯屋顶被虫蛀了的旧梁木而设的。
这根木桩上捆绑着一个人,被布单捆绑得无法作声,难以立刻发现是女是男。
一个手帕绕着脖子系在背后的木桩上,另一个手帕蒙住了脸孔的下半部,只露出了一对黑眼睛——眼中充满了苦痛、羞愧的神情,还带着一些疑虑——死死地盯着我们。
一会儿,我们就把此人嘴上、身上捆绑着的东西都解开了,斯特普尔顿夫人就在我们眼前倒了下去。
当她的头下坠到前胸时,在她的脖子上,我看见了鲜明的新鞭痕,渗出了红色的血迹。
“这个畜生!”我的伙伴喊道,“雷思维德,你的白兰地。
华生,请把她安置在椅子上。
她已因受虐待、精疲力竭而休克了。”
不久,她睁开了眼睛。
“他平安了吗?”她问道,“他逃走了吧?”“斯特普尔顿从我们手里是逃不掉的,夫人。”
“不是,我不是指我的丈夫。
亨利爵士,他平安无事吗?”
“他没事。”
“那条杂种狗呢?”“死了。”
她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感谢上帝!
哦,这个混蛋!
看他是如何对待我的!”她猛然拉起袖子,露出手臂来,我们看见手臂上的累累伤痕。
“但这算不上什么——算不上什么!
他折磨了我的肉体、玷污了我的精神。
倘若我对他还存在着一点希望,他若是爱我的话,不管是被虐待、孤独、被他欺骗的生活,或是其他痛苦,我都可以忍受,但现在我明白了,就这一点来说,我也完全是他的欺骗对象和作恶多端的棋子。”她说着说着,痛心地哭了出来。
“你对他已彻底失望了吧,夫人?”我的伙伴说道:“那么,请你告诉我们,在哪儿能够找到他呢?
若你曾帮着他做过坏事,现在,你就来帮助我们赎自己的罪吧!”
“他只可能逃到一个处所去。”她说道,“在格林盆大泥潭中心的一个小岛上,有一座废旧的锡矿,他就是把杂种狗藏在那儿的,他还在那儿做好了一切准备,以供躲避警察追捕之用,他肯定会向那儿逃跑的。”
犹如雪白的羊毛一般,雾墙紧围在窗户外边,我的伙伴举着灯走到窗前。
“瞧!”福尔摩斯说道,“今天夜里,谁也无法找到走进格林盆大泥潭的道路。”
她大笑起来,眼里、牙齿上都闪烁着欣喜若狂的光芒。
“他或许可以找到走进去的道路,但他永远也别打算出来了。”她叫喊,“他今夜如何能看得清楚那些作为路标的木棍呢?
那是他和我两个人一起插的,标明穿过泥潭的小径,哦,若我今夜可以都拔掉,多好呀,那样一来,你们就真的可以随便处置他了。”
显而易见,在浓雾消退以前,追捕斯特普尔顿是枉费心机。
当时,我们留下了雷思维德,让他照看斯特普尔顿宅邸,而我的伙伴和我则陪亨利爵士一起回庄园去了。
关于斯特普尔顿的真实情况,再也无法瞒着准男爵了,当他听到了他所爱的女人的真情流露时,勇敢地承受了这个打击。
不过,夜里那场冒险的震惊,已使亨利爵士的神经受了巨大创伤,天亮前,他就发起高烧来了,躺在床上神志昏迷。
莫蒂默医生被请来照顾他。
他俩已经决定,在准男爵恢复饱满的精神以前,要做一次环球旅行,要知道,亨利爵士在变成这份不祥的巨额财产的主人之前,他是个多么精力充沛的年轻人啊!
现在,我要尽快结束这个离奇的故事了,在故事里,我尽力想让读者体会一下那些无比恐怖、模模糊糊的臆测推断,所有这些,长时间的令我们的心灵蒙上了阴影,而结局竟是这样的。
在魔犬死后第二天的清晨,浓浓的白雾消散了,由斯特普尔顿夫人做向导,我们到了他们夫妇找到过的那条贯穿泥沼的小径区域。
看着她带我们追捕她丈夫时,所表现出来的迫切、喜悦的心情,我们体会到这个女子过去的生活境遇,是多么可怕而悲惨。
我们把她留在一个窄长的犹如半岛一般坚实的泥煤质的地面上。
越往大泥潭深处走,地面就变得越狭窄。
从这片区域的尽头处开始,就这里一根、那里一根地插着小木棍,沿着这些小木棍,就是那个普通人无法走过的曲折蜿蜒漂着浮萍的水洼、污浊的泥坑之间的小径,由一个乱树丛到另一个乱树丛,茂盛的芦苇、黏滑而又青葱的水草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浊气迎面扑来,我们多次失足,陷入没膝的颤动着的黑色的泥坑里,走了数米远,泥依旧粘在鞋子上甩不掉。
在我们走着时,那些泥始终死死地拖住我们的脚后跟,当我们陷入泥里的时候,仿佛有一只恶毒的手把我们拖向淤泥的深处,抓得很紧、很坚决。
仅有一次,我们发现了一点痕迹,证明曾有人在我们之前穿越了那个危险的小径。
在黏土地上的一堆棉草中间,露出一个黑色的物件。
我的伙伴从小径上向旁边只迈了一步,想要拿那个物件,就陷入了沼泽,陷入了腰那么深。
若非我和雷思维德及时把他拉出来的话,他就再也无法站到坚实的陆地上来了,他拿着一只黑色的高筒旧皮鞋,上面印有“麦尔斯·多伦多”。
“洗一洗这个泥浴,还是有收获的。”福尔摩斯说道,“这就是亨利爵士在旅社丢失的那个旧皮鞋。”
“肯定是斯特普尔顿逃跑时丢在那儿的。”
“正是如此。
他让魔犬闻了鞋味去追踪亨利爵士以后,开始还把鞋拿在手边,当他明白自己的把戏已经被我们拆穿而逃跑的时候,仍把这皮鞋紧抓在手中,在逃跑的途中就丢在这儿了。
我们弄清楚了,至少到这儿为止,这坏蛋还是安全的。”
尽管我们能够做出多种推测,但永远也无法弄清楚比这更多的真实情况了,在沼泽地里,根本无法看出脚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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