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霍金斯家族(2/2)
南面是大西洋与英吉利海峡交汇,向东偏北300公里就是伦敦。
在大航海时代,英国人几乎都是从这里出发奔向海洋。
他们脚踏漂浮的国土,与海浪搏斗,与敌人战斗。
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击破拿破仑的法国海军,炮轰阿拉伯解放白奴。
足迹踏遍全世界,引领工业革命,最终成为日不落帝国。
不过,1509年时,这个小国连贸易路线都被汉莎同盟控制着,只是个原料生产地。
没人想到300年后是什么样。
马修知道但看不到。
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吃喝不愁混吃等死而已。
他现在身高比拿破仑高不了多少,但在英国人中并不算矮。
但他的17岁弟弟丹尼却比他高了大半个头,浑身筋骨肉。
为了天天吃喝不愁,为了保护自己的金币,他不得不断更进一步。
周而复始。
准备回去时,有个女孩喊道:“马修……少爷,听说你要结婚了?”
他当然记得儿时的同伴。
小时候他并不合群。
一个成年人跟小屁孩们是玩不到一块的。
但总有些人的善良让他记忆犹新。
马修想了想:“不,不会。
并且我明年春天会出门游历,你愿意作为侍女跟我一起去么?”
这不是作贱。
还记得么?
侍女能名正言顺的成为王后。
女孩顿时心花怒放,当一个农妇还是成为一个侍女?
这还用选么?
她从内到外都在喜悦,脚步还有些跳跃:“当然愿意……不过您准备去哪?”
马修道:“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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