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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黎华视角:男人海洋(2/3)

那天舞蹈团团长,笑吟吟地说:“小黎,你到咱们团里也有段时间了,表现还不错。

咱们团虽然小,多少也有些竞争,现在这个角色,昨天小j说,他也想试试。”

黎华眯了眯眼,你几个意思?

然后团长把手有意无意地往他肩膀上搭了一下,说:“我看你吧,虽然不爱说话,也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很多事情都看在眼睛里。

这样吧,你有什么想法,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谈谈?”

面对眼前这个风情万种的少妇,黎华“嘁”一声冷笑了,像弹去一缕灰尘一样,弹开她的手,拿了自己的外套就走了。

屈尊在这小艺术团,本来就是图个清静,黎华没想到能遇到这么可笑的事情。

他是骄傲的,他的骄傲使他完全不能接受这小团长对艺术的亵渎,我靠,爷想把你这破团买下来,那是分分钟的事儿,什么玩意儿。

黎华心情不好,把邵思伟叫出来,打算跟邵思伟商量商量,一起搞个舞蹈学校。

邵思伟来的时候,带来个破布偶,说是优优让转交的。

黎华瞅了一眼,心里在想,“麻痹,星星给谁了?”

黎华是一个活在艺术中的人,扯开布偶,星星蹦跶出来的那一刻,不经意间有种艺术感,他在那一刻才爱上丛优,从此就爱得坚定不移。

蓝恬的遭遇,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

如今这个社会,巧取豪夺的事情真的不多,遇上了算倒霉。

如果真的要倒霉,谁也挡不住,哪怕走在路上,都可能遇见个疯子迎面砍自己一刀。

但有些倒霉,是可以避免的。

蓝恬是倒霉的,同时蓝恬也是活该的,她面对诱惑时的盲目自信,是一种没见识的表现。

就好像人说,女孩要富养,不然别人随便给块糖就给骗走了。

黎华问优优,“为什么那么想当演员?”

优优说:“因为开心啊,就和你喜欢跳舞一样,不开心也不会死,可是不开心就是不开心。”

她问他,“你真的那么不高兴我当演员么?”

他把当初她那句话回过去,“你开心就好。”

优优走了以后,邵思伟来找黎华打听办舞蹈学校的事情,黎华没怎么考虑,他说:“不办了,不够操心的。”

“那你想干什么?

找个团接着当舞蹈演员?”

他望了眼天,问:“邵邵你知道投资一部电影多少钱么?”

“三五百万足够了。”

黎华皱皱眉,“那拍出来有人看么?”

邵思伟问他想什么呢,他并没有直接说出来,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天真。

但再天真,也是当时最真实的想法。

他想成全优优的理想,他不能陪在她身边,为他保驾护航,其实即使在她身边,他也护不了航。

他知道演艺圈的脏乱,他能做什么?

在别人欺负优优的时候,像在学校里一样,冲上去把人家胖揍一顿?

别闹了,那是社会。

社会是谈钱的社会,金钱是唯一的武器。

有钱,才能保护优优。

你不是喜欢拍戏么,好,让你拍,让你可以不用为了钱去拍,想拍什么拍什么,我甚至可以自己投钱给你拍。

现在这是什么社会,有钱才能谈理想。

黎华为什么从前敢坚持跳舞,那是因为他家不差钱,他不在乎工资不工资的,优优太自不量力了。

可是黎华家的钱,黎华妈妈的钱,给黎华养着黎华,那是顺理成章,但就是再有钱,作为一个男人,黎华也不能指望拿妈妈的钱去养优优,这事儿不对。

何况妈妈那点钱,不够养个小明星的。

他拒绝了国外舞蹈团的面试邀请,正应了那句歌词,“我的爱是折下自己的翅膀,送给你飞翔……”

后来黎华憋了口气,去了新疆。

他想要钱,不过是跟爷爷张张口的事情,可就这么张口要钱,和他二叔有什么区别。

刚去新疆的时候,很不适应,这地方生活条件不行,方方面面的不行,刚开始不适应,太干燥了,每天也睡不好,觉得皮肤很痒。

工地上有个小青年,每到周末就刷牙洗脸给自己一通打扮,某天收拾好了过来找黎华,说出去一块儿玩儿去。

黎华说不去,笑着问:“今天找个什么样的?”

小青年激动地说,“找个学生妹。”

他笑,“那你去吧。”

小青年找小姐去了,没在外面过夜,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黎华问他感觉怎么样,小青年特失望地说,“别提了,找了个老鸡,那感觉就跟大海洗拖把似得。

哎呀……”

黎华看了看手机,晚上十一点了,优优收工了吧,该睡觉了吧。

他不想让优优来看他,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生活的样子。

那天他非要来,他去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照照镜子,觉得自己好像变丑了,忽然不那么自信了。

这期工程结束以后,去浙江给优优探班,看到那些衣着光鲜的男女明星,黎华隐匿在人群里,再也找不回在学校里,那种被光环笼罩着的骄傲。

他看优优拍戏,看她被水呛成那样,皱了皱眉,很想问她,“你一定非要受这种罪么?”

在贵州的时候,认识了文鹃。

这是个很善良的姑娘,为了他爸,守在这个村庄里。

黎华问她,“你怎么不带你爸出去,找个小镇子,也不是养活不了。”

文鹃看了看旁边的这家学校,她说:“那这地方就没有医生了。”

村子里没有几个年轻人,他们这几个年轻的,理所当然走得比较近。

黎华虽然不爱讲话,可依然需要与人交流,在工地上,他是有背景的小工头,没有人会跟他好好说话,言辞间都带着点巴结的意思。

在村庄里,他是有钱的外来户,一个早早晚晚要离开的过客,是个人都对他很客气。

他也怀念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是学生,都是平等的。

黎华喜欢不卑不亢的那种人,所以喜欢文鹃这种,因为知道自己守在这里的原因,而发自内心的坚定和骄傲。

工地和工地之间,也是有竞争的,这种竞争比黎华原本想象的要残酷。

黎华的肩膀不是修机器的时候受伤的,是附近其它矿的开发商,找人过来打的。

当然黎华也没让他们占到便宜,带着人拎着棍子,把那些镇子里招呼来的痞子给抽回去了。

他去小诊所处理伤口,等其它工友都收拾完了,最后一个处理。

这时候大家也都回去休息了,文鹃说:“我有点不明白,你呆在这里到底为什么?”

黎华的回答很简单,“挣钱。”

“看不出来你缺钱。”文鹃说。

他说:“是个人都缺钱,不缺钱就不会有那么多贪官了。”

“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文鹃问。

他看着文鹃,说:“问你个问题,假如现在有个你很爱的人,给你一万,让你离开他,你干不干?”

文鹃摇头。

“五万?”

文鹃还是摇头。

“五十万?”

文鹃稍稍犹豫,笑着说:“我觉得还是不会。”

“那五百万,五千万?”

文鹃愣了,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黎华笑了笑,他说:“我女朋友很漂亮。”

文鹃的眼神抖了抖,“然后呢?”

他微微苦笑,“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需要接受金钱的考验,我怕考不过。”

文鹃是喜欢他的,所以说话有点不客观,她说:“考不过也许是因为她不够爱你?”

他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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