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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日记(下)(2/2)

说我是他们家的灾星!





那些人再次找到我,我才明白车祸是他们故意为之,而警方那边却没有调查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仅仅凭我的话,是微不足道的。”

“2011年7月29日,天气闷热。

我彻底放弃了,我斗不过那些人。

唐家也不可能斗的过。

梦茹和梦馨开办自己的新公司,我偷偷的钻进开业庆典的人群,默默的祝福她。

在庆典上。

我看到了大学时候的死党李征,但是我没有上去和他打招呼,看的出他现在混的很好,据说他从出国归来,还给梦茹的公司入了股。

我越来越发现,我的人生是如此失败….”

“2011年11月25日,天气雨加雪,这段时间那些人没有再来找我,但是我也不可能挽回梦茹了,我觉得他和李征更加般配。”

“2012年3月7日,天气晴,梦茹今天找我了,我们很久没有这么样的聊天了。

我们依旧相爱,我除了不敢告诉他那些人的事情之外,其他的我都和她说了,我答应她不再去赌博,我想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而且那些人也很久没有出现了,难道他们已经放过了梦茹?

梦茹的家人渐渐平淡了我和梦茹的事情,我的春天要来了吗?

今天心情很好。”

“2012年3月15日,天气小雨。

邱敏竟然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道这是哪天发生的事情,那天也可能我喝醉了,我该怎么办?

“2012年5月7日,天气大风。

今天是我最灰暗的一天,邱敏流产,而梦茹也正式的和我提出了离婚!





我想死,我真的想死。”

“2012年12月17日,天气阴。

今天聚赌再次被抓。

我现在才知道邱敏曾经怀的不是我的孩子,这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骗局,那些人无所不用其极,而梦茹第三次和我提出离婚。”

……..

2013年9月16日,天气中雨。

结束吧,一切都要结束了。

我正式答应了明天和梦茹去离婚。

我可以从梦茹那里得到一笔钱,这也是那些人对我的一点回报吧。

可是,我根本不需要钱,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们,我要用我的死,告诉外人。

如果有人可以看到这本日记,就能知道这些人所做的一切。

看到的人,如果你是警察,请在确保梦茹安全之前,不要告诉她,这些人一定会杀了梦茹。

如果你是普通人,比如房东刘大妈,请你看完之后烧掉这本日记,并转告梦茹,说我这辈子负了她的爱,祝福她一生都平安幸福。

还有也千万不要告诉我的父母这件事,二老到现在从不知情,还以为我在石城生活的很好。

还有不论是谁看到这本日记,请不要告诉梦茹我是自杀的,那样她一定会多想,可能让她今后的生活有阴影,求你们了,就说我是心脏病猝死。

对我父母也要这样说。

最后,我想说,那些人我大都不知道名字,只清楚他们管一个领头的叫做林爷。

而这个林爷我从来就没有见过。

邱敏和她的哥哥应该多少知道这些人,他们都是这些人篡养的黑-社会。

就这样吧,再见了我的爸妈。

我的梦茹。

永远爱你们的凡!

日记后半部分全是这样断断续续,有的时间跨度将近一年,而最后一章日记好象成了一段遗书。

吴凡看到之后,忽然感到后背一阵发凉,难道自己取代的这个身份已经死了吗?

死亡的时间就是在他回到都市的前一晚,这….这一切都是魔鬼有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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