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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上尊号也能当诱饵(1/2)

“朕之前下令,着兵部派人捉拿柳总旗问罪惩处。”

朱棣听了朱高煦所言,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看向金忠吩咐道:“人若是抓回来了,就尽快依法惩处,枭首示众,平息民愤。”

金忠却躬身道:“启禀陛下,曹国公之前呈上来的军报记录,杀人夺粮,祸害百姓的总旗柳杰,早在大军克复吐鲁番城之役时战死。”

朱棣闻言一愣,随即说道:“既然是战死,也算为国捐躯。”

“陛下,臣以为对待柳杰,不可用‘八议’之制论其罪过。”

金忠立即接话道。

“八议”制度,是封建权贵犯罪后,享受“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且朝廷司法衙门不得擅做处理的特殊优待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当权派在立法上引礼入律,形成许多新的法律原则或制度,使由汉朝开始的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八议”制度既是其中之一。

“八议”内容具体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

该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

这种制度的出现是封建礼法结合的产物,也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相当于封建等级特权制度在刑法适用上的进一步具体化,是对封建贵族官僚减免刑罚处分的特权规定。

历史上,此种制度自曹魏首次入律之后,一直沿用到明清时期。

朱棣听了金忠之言,颔首道:“不错,对待柳杰这种人,确实不适用‘八议’之制。

功是功,过是过,不可混为一谈。”

他说到这里,朗声道:“金忠听旨。”

“臣在。”金忠道。

朱棣道:“传朕旨意,将柳杰的恶行与朝廷对其惩处通传全军,让将士们引以为戒。

另外,兵部要派人抚恤柳杰的家卷。

朕看,就以朝廷的名义,给予柳家十两抚恤银圆,再从其子侄之中,征一人入卫所军,到吐鲁番山区垦田五年,为柳杰赎罪。”

朱高煦心中明白,这道旨意看似普普通通,实则蕴藏智慧。

按照过去朱棣之前惩处柳杰这种屠杀无辜百姓的官兵的惯例,凌迟处死都是轻的。

以朱棣的脾气,极大的可能会把柳杰剥皮实草,挂在吐鲁番城的城墙上平息当地百姓的怨恨,更不可能会给柳家抚恤金。

不过,柳杰终归是为国捐躯,战死在了攻打吐鲁番城的过程中。

且目前朝廷派大军西征,正是用人之际,有过必罚,有功必赏的规矩还是要立起来的。

朱棣下令从柳杰子侄之中,征一人入卫所军,到吐鲁番山区垦田五年,为柳杰赎罪。

表面上看是这么回事,其实凡是卫所兵都明白,这算是朱棣变相的对柳杰的恩赐。

因为柳杰的那个子侄到吐鲁番地区垦田五年之后,会继续留在卫所中任职,与普通卫所兵没有区别。

与寻常百姓相比而言,能够成为大明王朝的卫所兵,也算是拿粮饷的官兵了。

“陛下仁慈!”

金忠恭声道。

朱棣接着道:“至于太子奏请追封张玉、火真等战死的有功将士之事,兵部需要拟一份具体的名单呈上来。”

“臣遵旨。”

金忠躬身领命道。

“关于封赏有功将士之事,诸卿可还有想说的话?”

朱棣俯视殿内众臣,朗声问道。

朱高煦见无人说话,便再次转过身,向着朱棣鞠躬行礼道:“父皇,儿臣认为,坚守亦力把里城之战过后,

安平伯李远论功当封郡侯。”

历史上,李远袭父职为蔚州卫指挥佥事,在靖难之役中燕军攻打蔚州,李远举城投降。

之后,他累功为都督佥事,封安平侯,禄千石,予世伯券。

在永乐七年李远跟从丘福出塞,至胪朐河,丘福贸然进军,李远苦谏丘福,丘福不听,导致最后大败。

当时李远率领五百骑突阵,杀数百人,马蹶被执,骂不绝口,死时年四十六,后来被追封为莒国公,谥忠壮。

历史被改变之后,李远以蔚州卫指挥佥事之职,奉朝廷调令,担任第三队援西大军的参将,到了西北后归西宁侯宋成节制。

宋成派火真援助张玉时,李远跟着火真立下了扫荡敌军伏兵的功劳。

不久,曹国公李景隆与淇侯丘福领兵与张玉部汇合后,举兵攻打吐鲁番城,李远立下了先登吐鲁番城的军功。

之后曹国公派信使快马送军报到朝廷,李远论功受封为安平亭伯。

此后,李远率领一队奇兵,绕到亦力把里城西部,助张玉、李景隆攻下了亦力把里城。

朱高煦认为,这一战,张玉、李景隆能够攻下亦力把里城,李远当居首功!

后来李远又配合张玉坚守亦力把里城,一直坚持到援军到来。

此战,若论守城之功,朱高煦认为张玉位居第一毫无疑义,而李远之功绝对要在战死的谭渊之上,位居第二。

毕竟,拿下亦力把里城与坚守住亦力把里城的意义都非同寻常。

亦力把里城是亦力把里汗国的王城,也是目前西域境内的第一大城,该城城内与城外四周村镇的人口加在一起,总计超过了十五万。

若是将该城势力控制下的整个尹犁河谷地带内的人口算上的话,恐怕得有二十万。

朝廷大军能打下亦力把里城,代表着明军拥有了攻下此西域第一大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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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守住亦力把里城,则表示明军同样拥有了固守西域第一大城的能力。

此番明军的攻城之战,与守城之战经过发酵宣扬之后,会在整个西域引发强烈的连锁反应。

这也是此后许多西域势力,听说明军来袭,选择望风而降的缘故。

因此,朱高煦认为,李远的这些功劳,足以让其晋位一等侯爵。

“说说你的理由。”朱棣询问道。

“父皇,据儿臣所知,净海(塞里木湖)是西域境内的高山大湖,位于亦力把里地区西南部,天山西段的高山之中。

该湖面周长近两百里,而李远率领一千五百人翻越群山,沿湖半圈,绕到亦力把里城西,必然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

朱高煦恭声答道:“李远领兵两次击败叛贼忽歹达派出的大将与前去阻拦的精兵,接着配合平侯从西门进攻亦力把里城,之后又与平侯共同坚守城池,死战不退,最终坚持等到曹国公、淇侯率领的援军,这才保住了亦力把里城。”

“诸卿怎么看?”

朱棣环视殿内众臣,高声问道。

由于当朝太子发了话,而且说的有理有据,因此殿内的大多数朝臣都认为晋安平亭伯李远为郡侯并无不妥,只有少数朝臣想得比较远,认为此举有封赏太过之嫌,方孝孺便是这类官员之中的代表。

他躬身出列,作揖行礼道:“陛下,臣有异议。”

对于方孝孺偶尔与太子唱反调的表现,朱棣见了几次,如今已经见怪不怪,当即接话道:“说。”

“之前陛下重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规定公侯伯三等爵为高阶爵位,每个爵位又细分为三等,世爵降等袭爵,子爵、男爵不分等,且为流爵,无法世袭。

当时,凡是辅左太祖皇帝平定天下而获封的爵位,全部改定为一等爵。”

方孝孺侃侃而谈道:“也就是说,自那时起,陛下直接将一等爵位拔高了一个层次。

出征的将士想要首次封爵就获封一等爵位,必须立下极大的军功或奇功。”

“不久前,朝廷南征大军平定安南,论功封赏时,最高的侯爵也不过是县侯,并未有人获封郡侯。

盛公作为南征大将军,居功甚伟,论功也不过是从县侯升为县公,等于升了两级。

今太子殿下提议晋封安平亭伯为郡侯,等于一次给李远将军的爵位直接提升了五级,实在是封赏过甚。”

曹魏咸熙元年,在晋王司马昭的主持下,开建了五等爵,分为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等十级爵位。

从北周开始,郡公之上增设国公一爵,县公成为公爵的第三等。

这时五等爵皆无实际封国,县公虽带有“开国”二字,但并不开国,“开国”二字成为荣誉称号,而唐朝以后,县公一般不可世袭,常为虚封。

隋朝时,开国县公为从一品爵;唐朝、辽朝、宋朝时,开国县公为从二品爵;金朝以后,公爵中不再有县公一爵。

朱棣重启五等爵,将公爵分为三等,国公为第一等,郡公为第二等,县公是第三等。

西晋时,侯爵分为郡侯、县侯,郡侯为侯爵的第一等,为第二品爵。

这时的郡侯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以郡立国,封国置相,相的职责相当于太守。

东晋南朝时,罕有郡侯分封的实例,仅见一例;陈朝时,开国郡侯为第三品爵,视中二千石。

北魏到辽宋,不设郡侯爵位;金朝时,复设郡侯,为三品爵;元朝延设。

明朝立国之初,朱元章废除郡侯,只保留公侯伯三阶爵位。

数年前朱棣重启五等爵,将侯爵、伯爵各分为三等,郡侯往后依次是县侯、乡侯、县伯、乡伯、亭伯。

方孝孺认为按照朱高煦的意思,李远的爵位将会从亭伯一次性连升五级,越过乡伯、县伯、乡侯、县侯,直达郡侯。

而这,完全就是封赏过甚之举。

“陛下,封赏有功将士乃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之事,然封赏过甚,会对之前的有功将士有失公允,往后很快便会出现封无可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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