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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辩难之题:鬼物之辩(1/2)

 骂得爽了。

可锅,还得背着。

心里不由又骂了几句前身:真不是个东西!

竟去舔一个青楼的女子?

还没舔到!

虽是前身所为,但李岁酒自是不能否认的,再看跟在身后黑猫的表情,‘猜疑’已经是跃然脸上。

一来就是【修罗局】!

这辩难文会,果真凶险万分。

李岁酒思索了一下,以一种倩儿能听见的声音,低声呢喃道:“倩儿当知我对你的思念,可三年来终是鲜于见面。

刚才倩儿亦是见了她,长得确与倩儿相似,倒不是想将她当成倩儿,只是聊寄一些相思而已。

且听她唤一声‘瑾郎’,便如倩儿与我梦中相会。

但这事终是错了,如今警醒,以后有倩儿相伴,又何须这等妖艳贱货乎?

于是,将其骂之,相断往来!”

“喵呜~”

黑猫就叫了一声。

声音中明显多了一些愧疚。

自己这三年本就未与瑾郎真正相见,瑾郎思我,念我,便寻了一个妖艳贱货,可这能怪瑾郎吗?

瑾郎自是没有错的!

错的是那个妖艳贱货,竟敢勾我瑾郎?

想到这里,黑猫便又贴近了一些,用身子蹭了蹭李岁酒的小腿,用意反而是在向说:“倩儿不该如此。”

李岁酒嘴角微扬,继续前行。

小小修罗局,岂能难得了我?

又往前走了一段,便出了半里小径,终是见到了空前盛况。

落霞相辉,红灯高悬,人潮涌动,欢声笑语。

河里飘着小小的纸船,上面又点着蜡烛,因为数量着实太多了些,就如同一条挂在天边的星河。

此次辩难,乃是杨府尊亲办的文会,百姓们自然都赶了来凑个热闹。

虽进不得文会内场,可听一听,总能得些熏陶。

自然就把家中的孩童一并带了过来,三五成群的嬉戏着,如此,便又有了些卖木马,卖木剑的,亦是少不了花生、瓜子、果脯、糖果。

至于那位举着个牌牌,上书元宝、蜡烛、棺材、香油的粗犷汉子,多少就显得有些别扭。

正是毕十二。

李岁酒实不知这家伙是如何瞧见自己的。

竟朝着他招手,脸上还带着笑。

想了想后,还是走了过去,打了声招呼:“毕兄好兴致,在这卖棺材呢?”

“大献禁止私养妖邪哟。”毕十二并不回答李岁酒的问话,而是咧起嘴,说着这句莫名其妙的话。

李岁酒愣了一下,回道:“此乃银华城内,毕兄,何曾见有妖邪?”

“大献禁止私养妖邪哟。”

“?



?”

“大献禁止私养妖邪哟。”

“……”

李岁酒离去。

毕十二站在原地,咧着嘴,却也不追。

又往前走了些步子。

就看到谷雨同样举着牌牌,站在路边,朝着自己不断眨眼。

“何事?”李岁酒问。

“大献禁止私养妖邪哟。”谷雨答。

“……”

李岁酒再次离去。

这次看到的就是童小棠了。

福善堂的人既然大多来了,纪青竹自然也该来。

李岁酒走到童小棠面前,未等童小棠开口,就直接问道:“纪青竹在何地?”

“大献禁……噢,你说掌柜的啊?

她在前面等你。”童小棠的话说了一半,反应了过来。

随即,又觉得该把话说完:“大献禁止私……咦?”

李岁酒走了。

没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

终是在前面,见到了一袭黑衣,头戴斗笠的纪青竹。

自然她的手里也举着牌牌。

李岁酒便带着黑猫走了过去,刚一到近前,纪青竹就率先开口了:“大献禁止私养妖邪哟。”

“我知道,那又如何?”李岁酒直入主题。

“要一起举吗?”纪青竹倒是没有像毕十二和谷雨一般,而是将手里的牌牌递了过来。

“我不举!”

“噢,李怀瑾不举?”

“?



?”

这女人果然有问题。

不过,纪青竹的话,确实让李岁酒知道了她的【目的】。

为了让她死心。

李岁酒决定表明立场:“我是一个秀才,今届秋闱后还可能成为一名举人,如今我更是名满银华,你觉得我会跟你们一起卖棺材?”

“名满银华不假,但是不是真有才华,还得看今夜辩难,悄悄告诉李怀瑾一件事,今日的难题为【鬼物之辩】。”

“嗯?”

“若李怀瑾能力排众议,让人们不再畏惧鬼物妖邪,那自可将聂小倩带在身边,无人会管。”

“若是不能呢?”

“既是不能辩服众人,又如何能私养?”

“可她并未害人。”李岁酒回道。

“噢……赵四呢?”

“倩儿说了,赵四不是她杀的。”

“如何证明?”

“若能证明呢?”

“亦可。”

李岁酒就不再多问了。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纪青竹的意思。

一、在【辩难文会】上获得‘鬼物之辩’的胜利。

二、证明赵四非倩儿所害。

两者得其一,便可。

“喵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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