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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1/2)

第410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

作为秦牧的粉丝。

他们十分清楚秦牧擅长的地方是什么。

而这个抽签……

跟秦牧所擅长的刑事八竿子打不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是我见过的所有张三里最有钱的。”

“动不动就能借给别人一个亿,已经是张三界里的天花板了吧?”

“这个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

论坛里有大佬能看懂吗?”

“求科普一下,这个案子目前哪边占据优势?”

“跟着up学了这么久的刑法,结果……我发现我看不懂这个案子了。”

原告席的旁边,来自乾州的几个律师满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想到这里。

被秦牧这一番答辩……

张玮缩了缩脖子。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而秦牧身为李四的辩护律师。

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都运用的十分熟练。

“这还不是一般的债务纠纷,还涉及到了炒股金融领域,别的不谈,光是案件描述里的欠债表格我就看不懂。”

似乎对民法典以及相关借贷行业的司法解释极为了解。

……

第四模拟法庭中。

他们能做到盲目相信秦牧。

反而是……

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

“在某次喝酒之后,我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借给对方1.5亿元,因为过于相信对方,所以没有写下欠条借据。”

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

网友们唏嘘不已。

却出现了亏损。

和对方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第三,我方当事人认为,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只以为是……”

要知道。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更别说……

这两名律师提出了他们的起诉主张,希望法院判处对方归还5400万的连本带利。

张三给李四出借了1.5亿元,全口头协议。

“……”

许多时候,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

似乎潜藏了许多大佬,卧虎藏龙。

“张三给李四借了钱,但属于口头约定,没有借据,没有欠条,没有盖章签字,更没有汇款凭证,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认的。”

许多网友都是懵逼状态,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

连谁优谁劣都没搞清楚。

“首先,我方认为,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并不存在,口头借款不足为凭,更没有转账记录。”

“根据《民法典》的出借条款,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钱不还,故意拖欠。

随后将目光看向了他的两名队友。

“第二,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

在李四代为经营1.5亿元,借此来炒股的时候。

紧接着。

刚才。

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

他们背后的赵百亲……

没有任何证据。

沉声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张三指控李四欠债不还,逾期数月之久,请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欠款,请法院准许。”

乍一看。

让他后悔没有事先弃权。

可这个官司……

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转而看向了他们:“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进行答辩。”

“请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念诵起诉状,陈述案件缘由。”

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心绪复杂。

“事情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席上。

“这……这这……”

如果是刑事官司。

最后。

原告席上。

但……

这些钱并未转账到李四的私人账户中,连转款凭证都没有。

法院大概率会认为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

更多的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好稳的律师!”

因为他签字了,就代表承认这份债务关系。

加上前述事实……

他的两名队友得到了他的示意,点了点头。

论坛里。

稳扎稳打的发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验基本功。

某会场。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阐述的条理清楚,逻辑有序,并未有丝毫漏洞。

“输倒不一定,只要表现出色,取得了高的表现分,同样可以晋级。”

“根据……”

张三控诉李四,证据充足,债务关系明确,基本上很难翻盘了。

在喝醉酒之后。

这场官司将非常难打!

“不是吧?

又是天崩开局?

up最近手气这么臭的吗?

什么时候能打打顺风局?”

这是作不了数的,法院也不会承认存在1.5亿元的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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